個稅起征點是3500,使用超額累進稅率的計算方法如下:
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四金-繳稅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發工資-四金)-3500
扣除標準:個稅按3500元/月起征標準算
如果某人的工資收入為6000元,他應納個人所得稅為:(6000—3500)×10%—105=145(元)。
隨著一系列擴大內需政策的接連出臺,社會各界關于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的討論也日趨激烈。
人社部正在配合財政部等部門研究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減輕普通勞動者的稅務負擔。
個稅調整前后對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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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三險一金后收入(元) | 調整前(元) | 調整后(元) | 稅減了(元) | 稅加了(元) |
3500 | 125 | 0 | 125 | |
4000 | 175 | 15 | 160 | |
5000 | 325 | 45 | 280 | |
6000 | 475 | 145 | 330 | |
8000 | 825 | 345 | 480 | |
9000 | 1025 | 545 | 480 | |
1萬 | 1225 | 745 | 480 | |
1.5萬 | 2225 | 1870 | 355 | |
1.9萬 | 3025 | 2870 | 155 | |
2萬 | 3225 | 3120 | 105 | |
3.86萬 | 7775 | 7775 | 無變化 | |
5萬 | 11025 | 11195 | 170 | |
7萬 | 17425 | 17770 | 345 | |
10萬 | 28825 | 29920 | 1095 |
級數 |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含稅所得額) | 稅率% |
速算扣除數(元) |
一 | 不超過5,000元的 | 5 | 0 |
二 | 超過5,000元到10,000元的部分 | 10 | 250 |
三 | 超過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 20 | 1,250 |
四 | 超過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 30 | 4,250 |
五 | 超過50,000元的部分 | 35 | 6,750 |
工資、薪金所得適用個人所得稅七級超額累進稅率表 | |||
級數 |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含稅所得額) | 稅率% | 速算扣除數(元) |
一 | 不超過1500元 |
3 | 0 |
二 | 超過1500元至4500元 | 10 | 105 |
三 | 超過4500元至9000元 | 20 | 555 |
四 | 超過9000元至35000元 | 25 | 1005 |
五 | 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 | 30 | 2755 |
六 | 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 | 35 | 5505 |
七 | 超過80000元 | 45 | 13505 |
調整前:工資、薪金所得適用個人所得稅九級超額累進稅率表 | |||
級數 |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含稅所得額) | 稅率% | 速算扣除數(元) |
一 | 不超過500元 |
5 | 0 |
二 | 超過500元至2000元 | 10 | 25 |
三 | 超過2000元至5000元 | 15 | 125 |
四 | 超過5000元至20000元 | 20 | 375 |
五 | 超過20000元至40000元 | 25 | 1375 |
六 | 超過40000元至60000元 | 30 | 3375 |
七 | 超過60000元至80000元 | 35 | 6375 |
八 | 超過80000元至100000元 | 40 | 10375 |
九 | 超過100000元 | 45 | 15375 |
級 數 |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含稅所得額) | 稅率% |
速算扣除數(元) |
一 | 不超過20,000元的 | 20 | 0 |
二 | 超過20,000元到50,000元的部分 | 30 | 2,000 |
三 | 超過50,000元的部分 | 40 | 7,000 |
時間 | 重要政策舉措 |
2011年6月30日 | 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將個稅起征點提高到3500元。 |
2011年3月2日 | 國務院常務會議今日討論通過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會議認為要提高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調整工資薪金所得稅率級次級距。 |
2011年2月27日 |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同海內外網友進行在線交流表示,我們將提高個人所得稅薪酬的起征點,這是我們今年給老百姓辦的第一件實事。 |
2009年8月 | 國家稅務總局頒發《關于明確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執行問題的通知》,取消"雙薪制"計稅辦法。 |
2008年3月 |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實施,將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由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 |
2007年12月29日 |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個人所得稅起征點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
2007年6月29日 |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對個人所得稅法進行了第四次修正。 |
2005年10月27日 | 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再次審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會議表決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起征點1600元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
2005年08月23日 | 在京舉行的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將首次審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 |
2005年07月26日 |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6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并原則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 |
2005年初 | 廣東財政再次對個稅起征點提高進行調研,以便為中央盡快出臺稅改政策提供參考依據。 |
2003年10月22日 | 財政部公布了一份名為《我國居民收入分配狀況及財稅調節政策》的報告,建議改革現行的個人所得稅稅制,適度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同時對中等收入階層采取低稅率政策。 |
2002年1月1日 | 個人所得稅收入實行中央與地方按比例分享。 |
1999年8月30日 | 九屆人大第11次會議通過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把個稅法第四條第二款"儲蓄存款利息"免征個人所得稅項目刪去,而開征了《個人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 |
1993年10月31日 | 八屆人大第四次會議通過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的修正案,規定不分內、外,所有中國居民和有來源于中國所得的非居民,均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
1986年9月 | 針對我國國內個人收入發生很大變化的情況,國務院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收入調節稅暫行條例》,規定對本國公民的個人收入統一征收個人收入調節稅。 |
1980年9月1日 | 五屆人大第三次會議通過并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我國的個人所得稅制度至此方始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