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費與公積金如何計征個稅——專家點評四種個稅算法
新華網北京8月31日電 (記者何雨欣、侯雪靜)近一段時間,伴隨著我國個人所得稅改革的步伐,與個稅相關的話題頻頻受到社會關注,稅務部門也加大了對個稅法的宣傳。
那么,針對社會保險費與公積金、過節費、福利費、年終獎這些與老百姓密切相關的項目究竟如何計征個稅,相關專家31日進行講解與點評。
第一種:社會保險費與公積金
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均屬于社會保險費的范疇,那么社會保險費與公積金是否也屬于納稅范圍究竟該怎樣計征個稅呢
按照我國現行稅法,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應先扣除按照國家和省級地方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繳付的住房公積金和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后的余額,依法計算繳納個稅。
中國社科院財貿所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指出,社會保險費在世界上其他國家以不同形式征收,有些國家直接征收社會保障稅,我國的社會保險費是國家強制繳納的,又與每個人的關系極其密切,所以采取了這樣的措施。
第二種:過節費
過節費是單位向雇員經常發放的項目,這部分收入究竟該如何計征個稅呢
針對過節費該如何計征個稅這一問題,根據我國的現行稅法,過節費應該屬于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全額計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稅。
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白景明介紹,過節費是由于受雇而獲得的收入,屬于工資、薪金所得,應該計入個稅稅基。
第三種:福利費
根據我國的個稅法,福利費屬于免納個稅的范疇,那么究竟哪些費用屬于免稅的福利費呢
根據個稅法實施條例,福利費,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
根據相關規定,上述生活補助費,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給納稅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其在職單位按國家規定從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向其支付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
此外,相關規定還指出,超過國家規定比例或基數提留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助;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本單位職工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單位為個人購買汽車、住房、計算機等不屬于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性質的支出,不屬于免稅的福利費范圍。
白景明介紹,一般意義上或是財務角度的福利費和稅法上的福利費概念有區別,從稅法上講,只有符合相關明確規定的才能列入免征范圍,近幾年,我國個稅征收政策逐漸細化,但很多模糊地帶的收入項目仍有待進一步明確。
第四種:年終獎
年終獎也就是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
2005年,國家稅務總局對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個稅計稅辦法進行了調整,明確規定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計稅辦法為先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再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據已確定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應納稅額。
張斌介紹說,年終獎是全年薪酬的組成部分,我國目前年終獎的個稅計征方法是分攤計稅找低稅率的方法,現行計稅方法相比以前具有合理性,總體上降低了稅負。
此外,根據政策規定,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全年一次性獎金這種計稅方法對每個納稅人只允許采用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