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隱私、虛擬財產、夫妻共債…首部民法典最大看點都在這了
原創 巴九靈 吳曉波頻道
在民法慈母的眼中,每個人就是整個世界。——孟德斯鳩
距離“兩會時間”結束還有兩天,企業家們忙著上班提案,小巴也忙著做作業——學習《民法典》。
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從你出生開始,到求學、工作、結婚、養老,令行禁止都寫在民法典上,所以也有人說,民法典給予了一個人從搖籃到墳墓的終極關懷。
這部《民法典(草案)》共分為7編,1260條,法條千千萬,總有幾條值得拎出來仔細品品,小巴一邊學習,一邊也不忘做了一些筆記,下面這些重點法條,值得一口氣看完。
好了,你剛看完的就是新中國第一部民法典(的草案精華)了。
你可能會驚訝:哈?這是新中國首部民法典,那我們以前打官司都用的是啥?
來來來,小巴特意找來楊甜律師幫忙科普:
其實,這已經是新中國第五次嘗試編纂民法典了,前兩次分別是1954年和1962年,因為當時是計劃經濟時代,無論是政治環境還是經濟條件,都無法滿足民法典的編撰條件。
第三次是1979年,當時我國商品經濟正處于發展初期,后來1979年《民法典》的起草以1986年4月12日頒布的《民法通則》而告終。
之后,2002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又提出審議民法典草案,但鑒于民法典內容復雜、體系龐大、學術觀點又有比較大的分歧,于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使用“批發”改“零售”的方法,先制定單行法,等時機成熟之后再制定民法典。
所以,我們以前打官司時用到的法律,都是民事單行法,比如婚姻法、收養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等,說白了,就是散裝民法典。
而這次新編纂的民法典草案,可是正兒八經的民法典了,不僅把上面所說的民事單行法匯編在一起,還向社會征集了11萬余條的建議,補充成新規。兩會上首次露面的《民法典(草案)》已經達到1260條,10萬余字,創下了新中國立法史的新紀錄。
民法典通過后,現行的民事單行法就將全部終止。也就是說,接下來,我們就進入了全民學習民法典的時代。
說不定,民法典會成為每個家庭的必備單品,因為你在生活中遇到的所有煩心事都能在民法典里找到答案,比如配偶隱瞞了重大疾病,可以撤銷婚姻嗎?我在游戲里打出來的頂級裝備,也可以繼承嗎?商家隨意亂用我的個人信息發送騷擾短信,構成犯罪嗎?
當然,面對這部生活百科全書,小巴還有很多疑惑。為什么在有這么多民事單行法的情況下,還要制定一部民法典呢?這次大動干戈制定民法典的意義是什么呢?我國的民法典與其他國家相比又有哪些差別?在互聯網、商事領域,有哪些值得重點關注?來看看大頭們的觀點。
目前世界上有很多國家有民法典,比如法國、德國、丹麥、希臘、瑞士等等。
不過最著名的民法典當數《法國民法典》和《德國民法典》。
《法國民法典》又被稱為《拿破侖法典》,這部法典是資本主義國家最早的一部民法典。它破除了封建的立法原則,成為歐美各國資產階級的立法規范,推動了資本主義的發展。
《德國民法典》是繼《法國民法典》之后,大陸法系國家第二部重要的民法典。它繼承了羅馬法的傳統,結合日耳曼法的一些習慣,并根據19世紀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新情況而制定。
法國是一個單一國家,在民法典公布之前,全國各地所施行的法律不同,不存在部分地區的法典。所以法國民法典的制定,可以說是白手起家。而在德國,由于德意志帝國是由各個“邦”組成的,這些邦早已有自己的法律或法典,因此,德國民法典所要統一的,并不是無數的“地方法”或“都市法”或習慣法,而是這些“邦”的法律。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每個時代的法律都是每個時代特定經濟形態的寫照。
作為21世紀的中國民法典,它回應了互聯網、大數據、高科技等科學進步帶來的問題,也回應了環境保護和生態維護的時代問題,充分體現了與時俱進的特色,這是它與《法國民法典》《德國民法典》等民法典最大的不同之處。
《民法典》與每個人都息息相關,每個人從生到死都可能需要《民法典》來規范。
比如這次的《民法典(草案)》規定允許土地經營權以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轉、設定抵押,這有助于增加廣大農村居民的收入,又可以優化、盤活土地資源。
又比如城市里小區公共維修基金的使用,2007年的物權法是兩個“三分之二”,民法典草案完善了公共維修資金使用的表決程序,降低了通過這一事項的表決要求,明確規定該事項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即可。
又比如“居住權”的問題,進一步豐富了包括住宅所有權、居住權、租賃權多層次的住宅權利體系,有利于滿足不同人群的不同層次居住需要:一方面方便了具有一定親屬關系的人們合理安排房屋產權,有利于消除家庭矛盾、實現物盡其用;另一方面也為企事業單位吸引人才提供了重要的制度砝碼;還有一方面,老人可以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相應的機構同時為自己設立居住權,從而實現以房養老。
作為商事律師,我最關注的亮點是農村土地經營權改革問題,尤其是可以入股流轉方面。
我的一些客戶原本經營民宿,只能與村集體或村民個人簽署委托經營管理合同,雖也可以一定程度保障各自利益,但還是不夠穩定,且民宿投資需要改造建設房屋、內部裝修設計、家具軟裝配齊、專業人員招募與培訓管理,經營收益需要比較長的時間來轉化,以往他們常常抱怨在合作過程中,合同因各種原因被迫終止。
現在土地經營權可以入股,那就可以通過嘗試股權合作的形式成立共同的項目公司,比如民宿經營管理者出資金或者一部分家具實物等,村集體或村民個人以土地經營權出資入股,共同成立項目公司,這樣重新改建、裝修的房屋實際在合資公司名下,雙方的合作關系就更加穩定和持久,也有利于經營項目的可持續發展。
實際上我們現在說的民法典,就是把已有的民事單行法,根據這幾年的社會經濟變化,修改掉不適應時代的東西,最后系統地編撰在一起,形成了一個完整的民法典。
有人問既然單行法已經挺多了,為什么還要大動干戈做一部民法典?我認為原因有二:
?1. 作為大陸法系國家對法國民法典和德國民法典的崇拜。
大陸法系一直以來都很崇拜1804年的法國民法典和1900年德國民法典。實際上,我們現在很多民事法律制度,也是基于法國民法典和德國民法典制定出來的,制定民法典可以說大陸法系國家的一種傳統。當然,中國能有一部完整的民法典,也是我們這些民法學人的心愿。
?2. 也是完善和發展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完善民法體系的需要。
民法典關系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如果能把現行的民事單行法統一起來,使其具有系統性和層次性,排除民事立法之間的重復和沖突,有利于統一市場法則,保障法治統一有效運行。
如果說,法國民法典是19世紀風車水墨時代的代表,德國民法典是20世紀工業社會的民法典,那么,21世紀的中國民法典則更能體現出互聯網時代和高科技時代的特性。
一部好的法典,就應該把社會生活和司法實踐中出現的新問題反映出來,適應時代和科技的進步。比如以前的自書遺囑原則上必須要手寫,現在更多采用電腦打印的時代,把遺囑打印出來簽個字也應屬于自書遺囑;還比如對數據、個人信息的保護;又比如承認合同訂立當中的一些新的電子方式等等。
我是從事互聯網領域的,這次民法典的編纂在互聯網領域這一塊做了比較多的創新,畢竟我們現在進入到一個互聯網時代了,一部法典能不能對時代作出回應,才是這部法典的價值。
關于互聯網領域的調整,主要包括這四大塊:
一、電子合同開啟無紙化時代。
后續大量的民間領域交易,都會使用到電子合同,民法典規定,郵件也具有法律效力,這意味著紙質合同將逐步退出互聯網時代。
二、接納虛擬財產和大數據概念。
數據是互聯網時代的石油,但遺憾的是目前民法相關規定里,還沒有跟虛擬財產和數據相關的法律條款。
這次寫進民法典里,意味著法律已經至少接納了虛擬財產和大數據的概念,后續應該還會出臺專門的法律法規。
三、個人信息和個人隱私上升到較高階段。
對于網民來講,有了互聯網以后,個人隱私、個人信息很容易被暴露。因為互聯網上有大量技術可以自動采集這些東西,針對這個問題,民法典里相應的規定也比較多,可以預判,個人隱私保護和個人信息保護會上升到一個非常高的階段。這與我們國家的互聯網發展水平是相匹配的。
對于互聯網企業或者有互聯網業務的公司來說,也值得關注,這說明你在這方面需要做相應的合規措施,使得你的產品和服務必須符合法律的要求。
四、網絡侵權。
這一塊針對的不僅僅是線上信息網絡傳播侵權,還包括各種類型的線下侵權,因為大量的侵權都在網絡上處理,怎么投訴,平臺應該如何處理,如果處理不當應該承擔什么責任?這些也都在民法典中作出了系統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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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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