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離婚房產若給無資格一方,則另一方三年內都不能買房

深圳離婚房產若給無資格一方,則另一方三年內都不能買房
2021年02月19日 16:25 格隆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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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樓市第一聲春雷終于響起!

  2021年春節后開工第一天,深圳樓市就迎來第一枚“炸彈”

  2月18日,中介們陸續在朋友圈發出這樣一則通知:

  (圖源:朋友圈截圖)

  消息顯示:

  “夫妻離婚并將房產分割登記給無購房資格一方名下的,另一方自離婚之日起,3年內不得在深圳市購買商品房(3年內再婚或復婚的,也適用本規定),

  即準備通過離婚分割(協議離婚或者法院判決)給無資質一方房產的婚票(即使再婚)3年內不能再買房”。

  在大家還不確定消息真假的時候,南方+記者聯系到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并獲悉“該則消息真實,已于2月10日下午開始執行。”

  據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表示,“不止是南山,全深圳都按照這個執行。”

  查詢深圳市住建局數據發現,2月10日前后二手房過戶量趨勢沒有明顯增加,并且呈下降趨勢。

  (圖源:深圳市住建局)

  這才剛過完年,深圳就開始放大招,未來一年的樓市走向真是讓人好奇。

  而深圳樓市關于“結婚-買房-離婚-買房”的迷之操作,一直以來都透著無關黑白的灰色,曾轟動一時的“排隊離婚買房”更是成了很多人茶余飯后的談資。

  (2018年6月華潤城3期開盤在即,深圳市民雨中排隊離婚,圖源:網絡)

  正因為大家為了買房做出種種出格行為,官方才不得不出手調控,以正視聽。

  今年1月19日,深圳住建局發布《關于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作為“7.15新政”的補充文件,回應了包括“家庭購買商品住房”在內的若干問題。

  其中就明確提出,“居民家庭購買的商品住房,只能登記在具有購房資格的家庭成員名下”。

  (圖源:深圳市住建局)

  之后的1月21日,深圳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暫停夫妻婚內更名,并表示,“居民家庭購房登記在具有購房資格的家庭成員名下后,在婚姻存續期間是否可以通過夫妻財產協議變更等,待市住房和建設局明確后再予以處理。”

  加之這一次的補丁,可以確定的是想要通過假離婚、假結婚的方式打擦邊球,試圖破除限購政策的路子都被堵上了。

  如此看來,懸在頭上的達摩克里斯之劍終于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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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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