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經營不良名單”,為何頻現三大運營商
■ 社論
三大央企的分公司屢屢上榜,卻少見到運營商們有什么公開的舉措,承諾檢討和改進。這種有恃無恐極大弱化了“不良名單”的威懾作用。
據工信部網站4月30日消息,2019年一季度,27家違規企業被納入電信業務經營不良名單。值得注意的是,中國移動1家分公司,中國電信4家分公司,天翼、咪咕等企業均“上榜”。
運營商進入“不良名單”,早已不是新鮮事,三大國有運營商無一幸免。例如,在工信部2019年公布的第一批“不良名單”中,中國聯通長春分公司、中國聯通福建分公司,中國電信赤峰分公司等多家企業紛紛上榜。
電信“經營不良名單”,是相關部門為了改善電信市場環境,而進行的監管方式創新。一旦進入“不良名單”,意味著經營存在不規范甚至是違法違規行為,意味著企業管理出了問題。如果說,一些中小型企業出現在名單里面,不太讓人意外的話,本應有著規范制度、良好治理機制的三大運營商,也頻頻上榜,似乎有些不太正常。
而且,從上榜的情況看,這些被列入不良名單的,并非都是運營商層級較低的公司。例如此次公布的名單中,中國移動南昌分公司赫然在列。而在上一批名單中,中國聯通福建分公司的列入,也顯得尤為醒目。一個是省級公司的子公司,一個直接就是省級公司。這樣級別的公司,居然也能進入“不良名單”,讓公眾大跌眼鏡。
三大運營商作為國企,又在電信行業中處于基礎地位,本應是行業的定海神針。它們如果能主動做好守法的表率,積極保護消費者權益,那么將推動整個行業形成健康、規范的經營文化,遏制電信消費中的種種亂象。相反,它們的下屬公司若成為違規的先鋒,那么將給整個行業樹立惡劣的示范,讓電信業難以擺脫劣質的經營文化,帶給消費者更多負面印象。
“不良名單”屬于行業黑榜,在一般人印象中,一旦上榜,理當是嚴重的問題。然而,有些運營商似乎一直較為淡定。自家下屬公司一而再、再而三上榜,有的運營商迅速整改,然而,有的運營商卻似乎無動于衷。
有關部門公布“不良名單”,本意是通過輿論曝光,借助公眾的監督,倒逼違法企業整改問題和完善管理。讓黑榜隨著互聯網“廣而告之”,這樣的工作創新值得肯定。
但由于目前披露的信息還比較籠統,公眾對詳細的違規行為缺乏了解,就難以找到明確的監督抓手,其實是弱化了輿論曝光的影響力。
公眾層面對運營商的一些“霸道做法”早就頗有微詞,相關的媒體調查、曝光也不少。監管部門在做出處罰決定時想必也是順藤摸瓜,掌握了足夠的證據。但目前,監管部門與公眾之間在信息層面還缺少呼應。
其實倘若借助于“經營不良名單”,進一步詳細披露企業的違規行為,既是對違規者更嚴厲的問責;對于公眾而言,也是一種維權的借鑒。公眾需要類似的信息,來對違規行為保持敏感和監督。
電信“經營不良名單”,頻現三大國有運營商,這個局面不能再持續下去了。作為相關企業,當知恥而后勇,嚴肅內部管理,加大對進入“不良名單”的下屬企業的問責,做到以儆效尤。作為監管部門,也要積極擴展“不良名單”制度的效用,真正實現“不良名單”的制度初衷,從而更好地保護消費者,凈化電信市場環境。
責任編輯:李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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