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侖舉報陳小魯
作者:何三畏
來源:聞所畏聞
看馮侖寫文章,真是太可怕了。
我說的是馮侖寫人的時候。
要知道,沒有比寫人的文章更透露作者本人的底色了。一篇寫人的文章能看見兩個人:寫作者和被寫的人。有時,被寫的人還看不清楚,寫作者倒是坦露無遺了。
馮侖怎么寫人呢?打個比方,有點像董存瑞,舍身炸碉堡。當馮侖要寫誰,相當于他扛著炸藥包出發了。跟董存瑞不一樣的是,無論馮侖是否把碉堡炸掉,他都得先把自己炸掉。
具體地說,當馮先生寫一篇文章褒獎某人,閱讀效果是這個人被抹黑;而被他的文章貶損過的,則人格閃光。最后,無論他褒貶誰,最后都把自己套起。
我看過馮先生兩篇臧否人物的文章。一篇是十多年前,牟其中在獄中,他寫牟。去年,牟出獄,這篇文章成了網紅,我看了,吃驚不小:一個有頭有臉的人,會這么寫文章?會把文章寫成這樣?
后來證明,這篇奇文就是他寫的。因為牟其中也發了一篇跟他算賬呢。
第二篇,就是前些天(兩會前夕),陳小魯先生的在天之靈栽到他手上。這篇表面上表揚陳小魯的文章,不僅沒給陳小魯增添光彩,馮侖自己也被抹成花臉。
這就更加印證了我去年讀他寫牟其中的印象,認定馮先生非常人矣。
一
好吧,我們就從這兩篇文章來看看馮侖先生的董存瑞精神。
先說前一篇。原文比較長,先把標題列出來,便于有興趣的朋友去搜索求證,看我說偏沒有:《我所認識的牟其中,沖撞體制來證明自己》。
這個標題顯示了馮先生中/央/黨/校的研究生學歷不是白讀的。有中國似的生存經驗的人一看,就能感覺到它暗藏一股冷冷的殺氣。這相當于“報案”吧,而且不是刑事案,是政治案。
可是,當時牟已經被判刑入獄。所以,它的實際效果,也就是在被打倒在地的人身上,再踏上一只腳,表態而已,對牟已經沒有實際意義。
而且,文章就透露,馮當年窮途末路,到牟其中那里求職,牟收留了他。當牟落難入獄之后,馮先生非但不講江湖輩分,也無憐惜英雄氣短的義氣,反而辛辛苦苦跑去補刀。
寫一篇文章發到網上,倒也說不上多么辛苦。我是覺得,馮侖怎么就沒想過,牟雖然被判無期,但如其不死,還會出來,到時你將如何面對?
事實正是這樣,二十年后,牟攜討馮檄文,重扣江湖之門。
不過,這時馮侖還算懂事,沒有說話了。但這個教訓不可謂不深刻。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最起碼的教訓就是,當你曾經追隨的前輩處在“說不起話”的艱難時刻,你必須按奈住你的興奮。如果實在按奈不住,也得講技巧,例如,你私下里,假裝欲言又止,很不忍心的樣子損幾句也就完了,寫了文章丟到網上,就收不回來啊。
古人說,道德文章。但把道德和文章分開來講,缺德文章其實也可以寫得好看的,寫到陰損可怕就是好文章。可是,這馮侖,卻把文章也寫成了自己的高級黑!
馮先生文中講了一個情節,說他當年看到牟“不善管理公司”,他想過策劃兵*變,像當年張學良之于蔣介石那樣,把牟綁架了。
老天,世上有這種思路!黨/校研究生有沒有想到,這不是土改時期。張學良綁蔣,蔣是“國有資產”,牟不是,你對牟兵/變就是刑事案件,你說你動機是為牟好,是不能辯護的。
后來為什么沒干呢?因為害怕挨打!牟曾經在餐廳為了爭凳子曾經跟人大打出手,馮想想都害怕!哈哈哈馮侖!
馮文透露,牟的母親去世,馮小弟還去守靈了。但小子心里不僅不認這門親,而是時刻想著反叛。策反無望就不辭而別。等人家落難獄中,小弟就不冷靜了,在這篇道德文章中聲稱:等牟出獄,他管牟養老,“就當多一個爹”。
牟青春年少之時,賭的是江山,一生懷抱狂熱的理想,他可能想過壯烈的死去,何曾擔憂過老來遭受凍餒?可憐如今虎落平川,遭受這種奚落。
現在,七十多歲的牟已經自由了。他再倒霉,也得搗騰兩個公司。馮先生給他爹一個公司嗎?
發泄怨毒是一件多么需要技巧,多么彰顯一個人的器局的事。把握不好,就成氣急敗壞,必須丟人現眼。
到最后,我們在《我所認識的牟其中,沖撞體制來證明自己》里讀到的是,牟,血性張揚,快意江湖;馮,鬼鬼崇崇,吞吞吐吐。為了污牟,馮就這樣把自己塞進了陰溝。
其實,牟在監獄里就看到了馮敗壞他的文章,寫了《為什么非逼我說?》回敬馮。從標題到內文,都顯示出江湖大哥的禮數和風范。
對照牟和馮的文章,會看到牟是壓在馮心里的一塊石頭,馮在心里和牟在戰斗,但牟卻是另一種格局,心里卻沒裝著他。
謝天謝地,牟入獄了,給了馮發表這樣一篇文章的機會,解救了馮。
二
再說馮最近這一篇,它叫做《陳小魯:我的董事,教我懂事》。
這回的立意似乎是為逝者說好話,這符合江湖立身原則。
但是,馮侖又踩錯了點子。
文章講了兩件事,一是跟陳小魯的交往,他如何做了“我的董事”,二是陳小魯的簡樸,他居然騎著老舊的自行車來聚會,讓“我感”動,“教我懂事”。
關于第二點,不只一個人在悼文中深情地說起陳小魯的老式自行車,大家都感動了。真的,我也挺感動。
但這其實沒什么好說的,陳小魯曾經滄海,不要跟他談水。換言之,陳小魯騎自行車和開私人飛機,在我看來都是一樣的。
文章真正的亮點是“論證”了陳小魯跟吳小暉“在利益上是清湯寡水的關系”。這太有意思了,以致所有轉發此文的網站都把這一點亮在標題上。
關鍵是馮先生怎么知道的?他是陳小魯先生的管家,或者是吳小暉先生的管家?不是,都不是。
馮先生是這么“知道”的:
一,“以我之見,在安邦之前他做董事時間最長的應該是做我的董事,可在我們的相處過程當中,他完全就是從老大哥幫助我們的角度來站臺(做董事),分文不取”。
二,“據我們朋友的了解和我自己的直覺來說”。
三,“他(陳小魯)的言談,如此地坦率和真誠,能夠看得出”。
全文“清湯寡水論”的論據,就這三句。
三段論都用到這個份上了,我無話可說,只是擔心柏拉圖知道了會在墳墓里坐起來哭泣。
我必須聲明,我完全不知道,也絕不想涉及陳小魯和財富——他自己的財富,或他“幫助”別人創造財富——的故事,我只想說,像馮侖這樣寫頌揚逝者的文章,一害死人,二害自己。
想想看,一個人自帶干糧為馮侖站臺七年,又去吳小暉那里當雷鋒,這是什么精神?這可能是真的,但你得交待一下這個人為什么有這個愛好?如果沒有理由,相當于你在說這個人是瘋子。
我的鄰居王大爺也樂于助人,他也不要報酬,也的義工,馮侖和吳小暉是否請他去做做董事?
不要!我就可以幫馮侖和吳小暉回答了。
因為董事和顧問不是吃素的。正如馮侖在文章中交待的:“小魯作為我們公司的董事,的確給了我們很多幫助,也讓我們和相關方面有了更好的溝通。”我的鄰居王大爺絕對沒有這個能耐。
“很多幫助”,“更好溝通”是什么意思?馮侖和吳小暉是公益機構還是營利機構?幫他們掃個地,算不算“幫助”?幫他們介紹個門童,算不算“溝通”?什么事才是陳小魯干的?
說白了,馮侖先生的這篇文章,就是在舉報陳小魯利用其紅色背景和官場影響力,為他做了七年卓有成效的利益“關說”。
這就是馮侖的文風,他的“所指”和“能指”可能完全是相反的。
馮侖先生有沒有想到,在舉報陳小魯的“高尚行為”的同時,他又黑了自己——這個獲得陳小魯長達七年“關說”利益的家伙,卻沒給陳大哥發一分錢回饋,你說他還是個人嗎?
就這樣,這位董存瑞似的作者,炸藥包一響,就讓自己和他表揚的人同歸于盡了。
三
還有一個情況必須說一下,就是馮先生居然不把字句寫通順,到處是前言不搭后語。下面摘出的句子,任何角度看都“很意思”,但我們只從語言角度——
1、“我正好在他下面的一個研討小組做同樣的研究……當時他算是我的領導……其中時間最長的一個交集是我請小魯大哥做我的董事。還好,他很爽快地答應了,而且一做就是七年。”
——“交集”一詞不可以這樣用。
什么叫“交集”?據我所知,“交集”必須對等地發生在同類的集合之間。
例如,一,既然陳小魯曾經“算是”你的上級,那你就應該不好意思說,那是一種“交集”關系;二,如果他給你做董事,你沒給他做董事,也不能說“交集”。
這就跟你雖然在中/央/黨/校讀過研究生,但你不能說你跟當時校長和你所有黨和國家領導人有“交集”一樣,懂了吧?
2、“在脫離體制的前兩年,我其實非常困惑,也有一些不理解,也就時常跟之前單位的一些老同事、老朋友一起聊天,議論些事情。記得有一天,我和一幫這樣的老朋友約著吃飯,其中就有小魯。”
——“非常困惑”后面拖著“一些不理解”,就讓人有一些不理解了。前詞大,后詞小,前蓋后,這是語言大忌。“聊天”必須“一起”,“一起聊天”就屬于說話亂濺口水。其實這四個字都是多余的。但類似的情況就是馮侖的文風,通篇就是這樣,按語法順下來就完了。
整個這一句按字面講,就是:雖然我因為“脫離體制”而“非常困惑”所以“時常”相聚,但陳小魯卻不在“一些老同事、老朋友”之列,我只“記得有一天……其中就有小魯”,而且這一次,還看不出“我和一幫這樣的老朋友”里誰約了他。
3、“做董事期間,的確像他后來談到的在安邦的時候一樣,只站臺不領工資,所以在這七年之中,他一分錢都沒領。頭幾年小魯還經常來開會,后來因為身體原因,就經常跟我請假,索性也不怎么來開會了,但只要有事情我就去跟他討論向他請教,他樂此不疲,還會非常坦率地告訴我一些意見。”
——看看這“樂此不疲”,用得多么出神入化!
小結兩句:我覺得,文章寫到馮侖這個程度,就不應該再寫了,老老實實在家陪太太喝茶和蓋房子賣就行了。
但我還是不放心,畢竟蓋房子不能像寫文章那樣東一鋤西一鏟。那么,馮先生的智力長處在哪里呢?
我去網上找。找到了,他講女人真是樂此不疲,神采飛揚,確有妙句。其中,最多提及的女人是小姐或妓女。有好事者給做了一個“馮侖談女人小輯”掛在網上,足可觀矣。(2018年3月16日)
責任編輯:王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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