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香港站站長 彭琳
房企在大家心目中就從未清白過,官商勾結一抓一個準,即便佳兆業資產被凍結導致原本正常運作的業務突然停擺,也幾乎沒有人去質疑:一切背后真的有足夠的法律依據嗎?而與佳兆業一河之隔的香港新鴻基,卻面對著與佳兆業迥然相反的命運。
一河之隔,兩個有著相似故事的房地產企業,正面對著他們迥然相反的命運。
一邊是內地開發商佳兆業,外界盛傳原董事會主席郭英成涉廣東官員貪腐。雖然至今沒有任何方面作出任何正式披露,但投資者眼睜睜看著一個半月前佳兆業全深圳房源被政府鎖定,業務停擺,隨后原董事會主席突然辭職,觸發一份融資協議中的違約條款,原本賬面有大量現金的公司懷疑也被凍結銀行賬戶,目前面臨大批債務交叉違約,甚至一度傳出要破產重組,股價跌去大半,離岸市場債券紛紛被踢入垃圾債級別。
另一邊,是香港有史以來最大貪污案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案審結,新鴻基地產前聯席主席郭炳江因多年私下以許仕仁為公司“顧問”,被判“串謀公職人員作不當行為”罪名成立,被重判鋃鐺入獄服刑5年,集團執行董事陳鉅源則獲罪6年(涉貪刑期最長也只有7年)。
不過與此同時,新鴻基地產股價節節上升,剛剛開盤不久的新樓“東環”賣了個滿堂彩,首批發售住宅單位獲超額認購45倍,晉身新“票王”(香港稱用支票下訂為“入票”)。
2012年爆出弊案的新鴻基,到2014年末審結宣判足足兩年,公司不但沒有被“拖垮”,反而一直順暢運營,在投行和評級機構的榜單上仍穩坐A評級。甚至在前主席郭炳江被定罪的當天,投行報告的分析反而都在紛紛唱好,認為已經消除了公司最后的不穩定因素。
前港府二把手暗中任新鴻基地產“顧問”多年,公司主席和執行董事都因賄賂被重判,但竟然沒有證據證明新鴻基旗下樓盤開發存在違規行為!這樣的判決在內地人看起來簡直像一個笑話。房企在大家心目中就從未清白過,官商勾結一抓一個準,即便佳兆業資產被凍結導致原本正常運作的業務突然停擺,也幾乎沒有人去質疑:一切背后真的有足夠的法律依據嗎?
但是不遠的香港,佳兆業突然被“抄家”卻完全是一樁奇聞。佳兆業2009年在港交所上市,作為主要業務在內地的地區性“龍頭”,一度在股市債市都是機構投資者寵兒。投資機構對佳兆業這次突發事件的評價無一不以“驚訝”、“困惑”等字眼開頭,本地報紙更指將深圳市政府凍結佳兆業資產的行為稱為“抄家”,評語紛紛是“離奇”、“惡搞”……
一大票香港金融機構、評級機構的內地房地產分析師直接被打昏—— 一年到頭兢兢業業夜以繼日地算現金流、盈利、資產負債……到頭來形同廢紙。“現在不是基本面的問題反而最重要”,一名大型外資銀行債券部人士稱,“現在大家都不敢評價內房了,看起來好好的企業說不準哪天突然高層就被抓了或者跑路了,這種事情過去還從來沒有發生過。”
“我們也都很困惑,有傳聞說佳兆業舊城改造拿的地有貓膩,政府會沒收佳兆業的地嗎?但公司的地名義上都是循正常程序拍來的,”一位地產業分析師坦言,“哪怕是違規行為,要收回地皮,也應該有法院的判決和命令吧?”
同樣的事情如果發生在香港,結果會是怎樣?
其實企業涉貪腐案件的處理,遠沒有大家想象的復雜。根據《防止賄賂條例》,涉及私營機構、政府公職人員涉及拍賣、合約、投標有關的貪污賄賂,最高刑罰為監禁7-10年和罰款50萬港幣。如果非法行為所得的利益巨大,法庭則會頒令充公這部分利益,或是賠償相關人士。
專業律師對此解釋,如果出現要充公利益,甚至要在特殊情況下收回地皮,政府都可以向法院申請,開發商一方也有權上訴,但裁定之前,法院先要判定有關物業目前的產權情況。簡言之,一切都遵循法院的命令操作,白紙黑字,沒有不明就里的恐慌,也不會有捕風捉影的猜測。
今天,同樣是財經版上的熱門新聞,新鴻基是滿篇滿篇的“熱銷”、“售罄”、“提價加推”、“建議增持股票”。而佳兆業則是“債券價格暴跌”、“或令內地房企不敢發債”、“業主憂慮交樓遙遙無期”、“住宅配套會否按計劃完成”、“多家銀行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搜狐卷入佳兆業違約風暴”……在境內外股市、樓市,佳兆業都成了一顆突然炸開的炸彈,血流成河死傷無數。
追查一個涉貪腐的富豪,要用上多大的武器和火力呢?除了關注佳兆業,大家也不妨想想新鴻基。
(本文作者介紹:北大畢業后赴港留學,任職多年,貼身體驗國際金融中心枯榮動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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