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微信公眾號kopleader)專欄作家 江濡山
此次會議提出的“統籌”思路和策略,仍有些“軟”,因為不同利益立場、不同層面、不同區域的力量,要統籌到一起,客觀困難多,成本也很大。與其“統籌”,不如強力加壓,該淘汰出局促其加速出局,該強化的促其盡快強大。
5月5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二次會議。改革到底該怎么改?針對會議上提出的一些“統籌”思路和策略,我將作出深層解讀。
1、改革已經進入需要“強加壓”階段
一直以來,我認為改革不是政策問題、也不是方法問題,而是方向和路徑問題。十八大確定的“市場化價值取向”的改革,看來面臨的困難和阻力非常大,大大超乎人們的預期。很多改革舉措,就像用刀砍棉花一樣沒脾氣。怎么辦?放棄既定方向迂回前行,還是堅定既定方向和信念,強勢攻克?
此次會議指出,在部分區域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是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的重要舉措。會議要求,要緊扣創新驅動發展目標,以推動科技創新為核心,以破除體制機制障礙為主攻方向,開展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改革的先行先試,統籌推進科技、管理、品牌、組織、商業模式創新,統籌推進軍民融合創新,統籌推進“引進來”和“走出去”合作創新。要加強政策統籌、方案統籌、力量統籌,支持試點區域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我認為,此次會議提出的“統籌”思路和策略,仍有些“軟”,因為不同利益立場、不同層面、不同區域的力量,要統籌到一起,客觀困難多,成本也很大。與其“統籌”,不如強力加壓,該淘汰出局促其加速出局,該強化的促其盡快強大。
比如:針對在大體制環境下建成的自貿區,與原有體制之間的“行政裙帶”關系,事實上阻礙了自貿區的發展,導致一些預設很好的政策措施難以落實到位,怎么辦?干脆一刀剪斷,從自由申報注冊公司,到徹底市場化、法制化運營,實施超自由經濟政策,把創新改革的核心落腳在兩個方面:一是以創新服務為主旨的制度改革;二是以市場替代政府配置資源的市場化資源配置體系創新。
2、用司法舉措替代行政處罰
現在我們看到的一個現象是:凡事政府不由參合和干預的地帶,經濟運行形態良好、效率很高。比如:基于互聯網的貿易活動。成千上萬的購物者,不需要擔保、不需要簽約,就可以大膽付款購物,很多物品不滿,還可以無條件退換。
在網絡時空,很少看到政府的影子,不是秩序井然、運營的很好嗎?即便是有一些糾紛,也會相互寬諒、協商解決。但為什么在現實生活中,政府“好心”管理很多事情,反而亂糟糟?
此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在部分區域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的總體方案》、《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改革試點方案》、《關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見》。這算是司法改革的一個進步。
對于現實生活中很多商家而言,最最討厭的是政府部門動不動就上門:先檢查后罰款,特別是在市容、廣告招牌、食品衛生及所有許可審批領域,都存在很大的灰色地帶。以前給點好處還可以辦事,現在反腐敗官員不敢收好處,事情反而難辦。
其實,一個最好的辦法就是:政府有關部分可以實施“一二三策略”:一檢查、二告知、三起訴,依法解決。在香港,大大小小的事情都可以開庭解決,法院判定完畢,該罰則罰、該關則關,任何人不敢殉情枉法。如果按此思路施政,就會對違法者產生很大的威懾力。現在的情況是,大家都可以不守合規,誰沒有拖到關系就可以收拾誰---執法不公才是最大的禍國殃民!
會議強調,要牢牢抓住公益這個核心,重點是對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國有資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食品藥品安全等領域造成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訴訟,更好維護國家利益和人民利益。
按此思路推動改革,無疑是一大進步。
3、司法改革有三大難點
司法改革是中國改革始終存在最大爭議、也是最復雜、最不具備可操作性的改革。但不改革又無新路可走。
這是因為司法改革有三大難題一直沒有破解:一是執政黨、政府及司法機構三者現實存在的社會定位及相互關系一直沒有搞清楚,特別是三者接壤地帶實質上演變為“灰色地帶”;
二是現行司法制度體系和權力構架是建立在原有的社會主義政治體制和計劃經濟體制基礎上,體制慣性決定了公、檢、法三大司法系統,每每遇到改革總要算算賬:哪家從改革中保留的權力更大、好處更多。往往哪家權力大好處多,那家的各級一把手就能夠進一級黨的機構的常委。
比如,十八屆四中全會關于司法改革剛剛起步,法院系統就有不少人覺得“不公”,因為他們覺得,這輪改革削弱了法院系統的權力、強化了公安系統的權力,因此,一些新進法院系統的工齡有限的年輕人提出辭職或者有辭職傾向。
三是司法機制與政府機制缺乏有機融合,導致中央的改革決策很難推進,因為這一現象的背后是政府部門的權力與司法機構權力的沖突。作為一級政府,當然需要權力大一些,而作為一級司法機構,也不愿意與政府叫板,往往遇到沖突時,往往是由權威領導者個人出面“調停”,因此,走好人脈關系是很多成功者的“經驗之道”。
此次會議強調,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目的是充分發揮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作用,促進依法行政、嚴格執法,維護憲法法律權威,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但是,在可操行性方面,還有很多很多功課要補。
比如,今年1月,貴州畢節市金沙縣檢察院將環保局告上法院,這是我國首起由檢察機關直接作為原告向環保部門提起的行政公益訴訟案。按照規定,檢察機關本來是法律監督機關,在民事訴訟中,如果檢察機關作為訴訟的一方狀告他人,一旦敗訴之后,那么檢察機關是作為監督機關提起抗訴還是作為當事人提起上訴,如果二審仍舊敗訴,是抗訴還是申訴,這些都是未能解決的問題。
此次會議同意山西、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重慶、云南、寧夏11個省市為第2批司法改革試點,這是繼去年上海、廣東、吉林、湖北、青海、海南、貴州7個試點省份后的第二批試點。會議要求試點地方要加強組織領導,細化試點實施方案,推動制度創新。
4、科技創新要打破傳統體制構架
目前中國的科技創新成果有幾個是資深院士的成果?有幾項是著名專家教授的成果?絕大多是科技成果不是來自在市場場摸爬滾打的年輕才俊,就是來自一線的經驗豐富的實干家。他們沒有得到國家多少科技扶持資金,卻為科技創新貢獻不少。為什么?因為科技體制及運行機制被無能無為的所謂的體制內的權威們所把持。
此次會議提出:為打通科技創新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通道,要最大限度激發科技創新的巨大潛能,制定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實施方案。要堅持問題導向,突出改革整體性,強調繼承和發展,注重可操作性,聚焦制約科技創新和驅動發展的突出矛盾,統籌銜接當前和長遠舉措,明確分工、完成時限,把握節奏,分步實施,力爭到2020年在科技體制改革的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上取得突破性成果。
會議還指出,中國科協所屬學會有序承接政府轉移職能擴大試點工作,要圍繞服務改革需要,以科技評估、工程技術領域職業資格認定、技術標準研制、國家科技獎勵推薦等適宜學會承接的科技類公共服務職能的整體或部分轉接為重點,加強制度和機制建設,完善可負責、可問責的職能轉接機制,強化效果監督和評估,盡快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模式。
總體來看,如果按照這個思路推進科技體制改革,遠遠不夠,基本不會收到良好成效。只有按照市場化、透明化、民主化的思路,才可能實現真正意義的科技創新。現在的高等院校和國有科研機構,真正吃香的是四種人:靠門派力量支撐門面的學術權威、靠弄虛作假欺世盜名的學術混混、靠在國際上跑江湖玩把戲的學術騙子、靠走上層路線做保護的學術流氓。這四類人最擅長的是攢項目騙取科研經費,最害怕的參與市場化的科技競爭。
(本文作者介紹:香港環球經濟電訊社首席經濟學家、哈佛大學肯尼迪政府學院訪問學者、高級研究員,政府及財團大型投資項目顧問,產業項目風險及可行性評估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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