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領袖|李揚
積極推動金融業的數字化轉型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加快發展數字經濟,促進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這是黨中央深刻洞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清醒把握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發展方向,并根據中國國情,敏銳抓住新的戰略機遇期作出的重大決策。
數字經濟是繼農業經濟、工業經濟之后,人類社會所經歷的第三種重要社會經濟形態。根據金融穩定理事會(FSB)的定義,“數字經濟是指以使用數字化的知識和信息作為關鍵生產要素、以現代信息網絡作為重要載體、以信息通信技術的有效使用作為效率提升和經濟結構優化的重要推動力的一系列經濟活動”。作為基礎的生產要素的差別,構成了不同社會經濟形態的基本區別。數字經濟之所以與過去不同,就在于它不斷將人類業已擁有的知識和信息數字化,并不斷將數字化的知識和信息移轉到現代信息網絡上,依托信息通信技術組織社會生產。在現實中,數字經濟主要通過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兩條路徑形成和發展。
所謂數字產業化,是通過現代信息技術的市場化應用,將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動力。質言之,數字產業化的目的,是將數字化的知識和信息轉化為生產要素,通過信息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融合,不斷催生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最終形成數字產業鏈和產業集群。如電子信息制造業、信息通信業、軟件服務業等,都是基于數字技術發展起來的新產業,而層出不窮的云相冊、云盤、打車軟件、數字電視等產品,便是這些新產業多樣化的具體形態。
所謂產業數字化,則是指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對傳統產業進行全方位、全角度、全鏈條改造。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是提高我國經濟綜合競爭力的關鍵舉措。現代信息技術對經濟發展具有獨特的放大、疊加、倍增作用。研究表明,數字化程度每提高10%,人均GDP可增長0.5%—0.62%。產業數字化以“鼎新”帶動“革故”,以增量帶動存量,通過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的普及應用,促使現代科技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從而不斷提高全要素生產率。
在我國,發展數字經濟已被提到戰略高度。在“十四五”規劃中,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要從2020年的7.4%提高到2025年的10%。這意味著,在未來幾年中,數字經濟核心產業的年均增長率要達到11.57%以上。假設產業數字化的速度如同數字產業化一樣也達到11.57%,則到2025年,由產業數字化和數字產業化共同構成的我國數字經濟占GDP的比重將超過50%,并使中國數字經濟的發展居于世界前列。這是令人興奮的光輝前景。
金融業作為國民經濟的血脈,理所當然要跟上整體經濟的數字化發展進程。金融業的數字化發展,應被置于金融與科技不斷融合以推動金融不斷創新對實體經濟提供服務的方式和路徑的歷史進程中來認識。金融與科技結合,一直是金融發展進程中的重要內容和典型特征。金融穩定理事會提出,金融科技是技術帶來的金融創新,能創造新的業務模式、應用、流程或產品,從而對金融市場、金融機構或金融服務的提供方式帶來重大影響。按照這樣的理解,自改革開放至今,我國金融業發展與科技的結合,大致經歷了三次浪潮。
第一次浪潮,改革開放初期到20世紀末,我國金融業依托計算機技術、網絡技術等手段,以業務操作電子化、系統聯網化、標準統一化為重點,實現了“從手工到電子、從單機到聯網”的歷史性突破,基本擺脫了手工操作的落后局面。
第二次浪潮,進入21世紀,金融業在電子化建設的基礎上,充分運用信息通信技術、數據庫技術等新手段,重點圍繞數據集中化、渠道網絡化、管理信息化等領域,大力推進金融業的信息化發展。
第三次浪潮,隨著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的出現,金融和技術呈現進一步深度融合的趨勢。在提升金融效率、優化業務流程和降低經營成本等方面,新技術顯示出巨大的商業價值和應用空間。不過,金融數字化轉型既是金融電子化、金融信息化的延續,又與前者存在巨大差異。信息化是對金融業務需求的響應,是對傳統業務效率的改善和提升,在這個過程中,技術的作用是輔助性的。數字化轉型則不同,是金融同數字化的生產和生活交互的產物,是新的數字技術從根本上改造傳統金融業存在和運作方式的革命性變化。
由于數字經濟并不是對原有經濟體系的補充和融合,而是對傳統經濟的變革和重塑,金融的數字化轉型應被視為金融業的革命。不過,這并不意味著金融的本質發生變化。國際咨詢公司就“如何進行數字化轉型”這一問題對全球部分金融機構的高管發起問卷調查,收到的反饋顯示,大家一致認為,技術固然是數字化轉型的核心,但啟動數字化轉型的核心動力仍來自客戶需求。這就是說,萬變不離其宗,金融說到底仍是一種社會活動。但是,在確認這個本質的同時,還需要看到,就服務實體經濟而論,與此前的金融相比,數字化基礎上的金融在邏輯和方式上都存在巨大差異。
傳統金融的基本功能是“融資中介”和“資金分配”,其存在的前提是資金的最終提供者與資金的最終使用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金融機構作為專業的機構,可以利用自身的信息優勢,在全社會范圍內進行跨主體、跨周期、跨區域的資產配置,并管理這個過程中不可避免的各類風險。在這種情況下,金融機構相對于各類非金融領域的客戶,處于優勢地位。
在數字經濟時代,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邏輯開始轉變,主要原因在于,數據將替代資本成為金融業核心資產。海量的數據和算法分析將逐漸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而日益密集快捷的互聯網則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由此,當“長尾人群”獲得金融服務的便捷性提高,客戶規模迅速擴大之時,金融機構作為信息中樞和融資中介的重要性將會下降,“去中介化”可能成為新的發展趨勢。
綜上所述,對于金融業而言,數字化的發展醞釀著一次重大革命,可能徹底改變金融業的面貌。其中,既可能有新的發展機遇,如更多的客戶、更多的應用“場景”、更多的產品和服務等,但也可能帶來新的嚴峻挑戰。目前,能夠預見的挑戰是,作為傳統金融業支撐的大量物理網點和柜員,其規模將會萎縮;而面對“去中心化”的沖擊,從中央到地方的“層級”結構可能逐漸喪失必要性。簡言之,金融業的數字化轉型是金融發展面臨的又一次“創造性破壞”。因此,在積極推動傳統金融業數字化轉型的同時,要管理好轉型過程中不可避免的風險,積極應對所面臨的新挑戰。
(本文來源于《中國社會科學報》2023年2月15日)
(本文作者介紹: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理事長,中國社科院原副院長。)
責任編輯:王婉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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