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晚間,ST盛屯(維權)公告,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長張振鵬、總經理周賢錦、董事翁雄、董事會秘書鄒亞鵬的書面辭職報告。根據《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辭職自辭職報告送達董事會之日起生效。
就在9月13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剛對公司董事長張振鵬、總裁周賢錦、財務總監翁雄進行了公開譴責。
公司于19日召開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董事辭職及補選董事候選人的議案》,經董事會提名委員會進行資格審核,董事會提名,擬補選熊波先生、金鑫先生、龍雙先生為公司第十一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
連續3年財務信息不實
根據廈門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2024〕3號查明的事實,ST盛屯2021年12月至2023年上半年,在與有關客戶開展鈷濕法冶煉中間品銷售業務中,存在貨物交付給相關客戶時控制權并未實質轉移而確認收入等行為,導致2021年年報多計營業收入3.59億元,多計利潤總額1.94億元,分別占當期披露金額的0.79%、7.15%;
2022年年報多計營業收入8414.9萬元,少計利潤總額1.39億元,分別占當期披露金額的0.33%、18.20%;
2023年半年報少計營業收入7818.83萬元,少計利潤總額2295.69萬元,分別占當期披露金額的0.59%、5.22%。
2024年4月23日,公司發布《關于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對涉及上述業務影響的相關定期財務報表數據進行了更正。
董事長等人被上交所公開譴責
ST盛屯將貨物交付給相關客戶時控制權并未實質轉移而確認收入等行為,導致多期定期報告財務信息披露不真實,上海證券交易所開出紀律處分書〔2024〕173號,對ST盛屯時任董事長、總裁張振鵬,時任董事長陳東,時任財務總監翁雄,時任總裁周賢錦進行公開譴責。
責任人方面,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的認定,對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報告和2023年半年度報告信息披露的違法行為,公司時任董事長、總裁張振鵬,知悉上述業務的交易模式,未關注會計處理準確性,簽字確認上述報告真實、準確、完整,未勤勉盡責,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時任董事長陳東,知悉上述業務的交易模式,未關注會計處理準確性,簽字確認上述報告真實、準確、完整,未勤勉盡責,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時任財務總監翁雄,知悉上述業務的交易模式,未審慎關注會計處理,簽字確認上述報告真實、準確、完整,未勤勉盡責,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時任總裁周賢錦,應知悉上述業務的交易模式,簽字確認上述報告真實、準確、完整,未勤勉盡責,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對于上述紀律處分事項,公司及有關責任人在規定期限內回復無異議。對于上述紀律處分,交易所將通報中國證監會和福建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并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此外,上交所還對公司時任獨立董事劉鷺華、任力、涂連東,時任副總裁熊波、金鑫,時任副總裁、董事會秘書鄒亞鵬,時任董事會秘書盧樂樂,時任總裁助理吳奕聰、唐波,時任監事趙郁嵐、張曉紅、黃娜敏予以監管警示。
來源:e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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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林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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