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證監會公布了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揭露了一個90后團隊操縱股價的違法行為。
這個團隊,一共有8名成員,其中“90后”4人,“80末”4人,最大的1987年生,最小的1994年生。他們有固定的運營模式,每天晚上復盤討論股票,各自發表意見,根據會議情況明確相應個股的持倉時間、止盈位和止損位等。2022年5月前后,他們操縱了“愛仕達”“東易日盛”2只股票,累計盈利近2000萬元。后被證監會罰沒約4000萬元。
據悉,在正式處罰前,有2名當事人要求陳述、申辯,但逾期未提交陳述、申辯意見。
每晚復盤討論股票
鄭某等3人于2021年9月作為股東,成立了廣東弈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弈鳴基金”),1人為弈鳴基金員工。其他4人雖不在弈鳴基金任職,但自2021年起,即與鄭某等4人,固定在弈鳴基金辦公地點集中交易股票。
鄭某團隊已形成固定的運營模式,通過每天晚上召開復盤會的方式,團隊成員在會上就各自負責的方向發表意見并共享交易決策信息,他們根據會議情況確定次日個股交易范圍,明確相應個股的持倉時間、止盈位和止損位等。次日,團隊各成員根據復盤會的會議內容,控制使用“張某琴”等45個證券賬戶集中在弈鳴基金辦公地點交易股票,并實時或通過微信群溝通個股買賣時點、交易情況等。
操縱2只股票獲利近2000萬元
2022年4月26日至5月6日,鄭某團隊控制使用涉案賬戶組,集中資金優勢連續買賣“愛仕達”,影響“愛仕達”價格和交易量。
他們通過資金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該股票。2022年4月26日至5月6日,“愛仕達”價格由6.94元(前一交易日收盤價)上漲至8.23元,漲幅18.59%,偏離對應板塊綜指14.71%。
操縱期間,賬戶組典型拉抬時段如2022年4月26日9時48分36秒至2022年4月26日9時59分02秒,賬戶組在該時段內累計申買343.59萬股,申買金額2576萬元,以不低于賣一價或以市價、漲停價申買250萬股,該類申買占時段內賬戶組申買股數的72.79%,對應成交74.66萬股,占時段內市場成交股數的31.53%,該時段內“愛仕達”價格上漲6.86%。
賬戶組期初持有“愛仕達”0股,買入成交約998萬股,買入金額約8584萬元,賣出成交998萬股,賣出金額約9260萬元,共計獲利約664萬元。
2022年5月5日至5月18日,鄭某團隊控制使用涉案賬戶組,集中資金優勢連續買賣“東易日盛”,影響“東易日盛”價格和交易量。
2022年5月5日至5月18日,“東易日盛”價格由5.65元(前一交易日收盤價)上漲至6.82元,漲幅20.71%,偏離對應板塊綜指17.37%。
操縱期間,賬戶組多次實施盤中拉抬行為。以“時段內股價漲幅超過2%且買入成交占比超過20%”為篩查條件,賬戶組在3個交易日內存在4次明顯拉抬行為,股價最低漲幅為2.86%,最高漲幅為10.17%。
賬戶組期初持有“東易日盛”0股,其間買入成交1265萬股,買入金額1.04億元,賣出成交1265萬股,賣出金額1.17億元,期末持有“東易日盛”0股,共計獲利1282萬元。
通過操縱這2只股票,團隊一共獲利1946萬元。
遭罰沒約4000萬元
證監會表示,上述違法事實,有證券賬戶資料、銀行流水、證券交易所統計數據、交易終端信息、相關人員詢問筆錄或情況說明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鄭某等8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所述的操縱證券市場行為。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的規定,證監會決定:
對鄭某等8人合謀操縱市場的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1946萬元,其中,每人承擔的金額不一。8人中,承擔最多的是鄭某,承擔超900萬元,承擔最少的人僅承擔幾十萬元。證監會還對他們團隊處以1946萬元的罰款,其中由鄭某承擔超900萬元、其他人承認的金額各異。
責任編輯: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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