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小伙,竟從銀行“套走”3000多萬貸款…
2018年夏天,一名沉迷賭球銀行客戶經理,竟然把手伸向了自家單位,成功“盜走”3000多萬元人民幣。
案件細節更令人瞠目結舌:銀行支行行長、副行長的審批密碼“悉數淪陷”,犯罪團伙中最小的一人當時年僅19歲……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了本案的刑事判決書。
為還球場賭債 銀行客戶經理辦“無抵押貸款”
本案的被告人一共有三人,均為浙江省義烏市人,其中年齡最大的趙某生于1983年10月,何某旭生于1988年12月,年齡最小的王某鋒生于1998年11月。
大專文化的趙某,本來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原在浙江義烏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義務農商行”)北苑支行擔任客戶經理。
轉眼到了2018年6月,因為賭球等原因,趙某產生了大額花銷。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6月14日至7月15日,正是2018年俄羅斯世界杯(2018 FIFA World Cup)舉辦的日期。
花銷過大的趙某,找到了同樣因為負債急需用錢的被告人何某旭,兩人開始了“合謀”。
具體來說,他們的操作手法是,通過何某旭,以及指使當時尚未年滿20歲的王某鋒,將搜索目光鎖定在那些“沒有資產又急需用錢的年輕人”。
為了讓年輕人“入局”,趙某等人甚至承諾,無需任何抵押即可辦理農商銀行貸款,而且貸款人只需負責自己拿到部分的本金和利息,其余部分由趙某、何某旭使用并負責歸還本金和利息。
具體來看,本案涉及的貸款均為經營性小額信用貸款,放款金額為30萬、25萬或20萬元人民幣,由趙某、何某旭一方拿10萬至30萬,貸款人拿剩余部分,貸款人還需支付到手部分10%至30%的手續費給王某鋒,每月利息按比例由被告人何某旭和貸款人各自承擔。
作案細節曝光!
支行行長審批密碼都被盜取
那么,趙某等人是如何完成整個放貸和套取資金流程的呢?
經法院查明,在搜索到合適的貸款人,獲得貸款意向后,王某鋒負責搜集貸款人的身份證,并交給在銀行的趙某,同時安排貸款人到農商銀行相關網點辦理市民卡、開通“豐收互聯”手機銀行,并在手機上申請辦理貸款業務。
據浙江農信官網介紹,“豐收互聯”是其推出新一代手機銀行,是集“金融+生活”為一體的互聯網綜合服務平臺,整個平臺支持客戶銀行賬戶(借記卡、存折、信用卡、電子賬戶)管理,包括存款、貸款等金融服務等。
公開資料顯示,浙江農信聯社在浙江全省11個設區市設立辦事處,下轄81家縣級法人行社,擁有營業網點近4200個、豐收驛站等村級服務點24000多個、員工5萬多人,義烏農商行正是浙江農信聯社成員行社之一。
在本案中,申請貸款后,趙某利用自己擔任義烏農商行客戶經理的職務便利,虛構相關貸款人的經營事項,形成授信調查表并提交審批。
最為離奇的是,趙某在此之前竟然已經盜取支行副行長、行長審批密碼,因此他輕而易舉地自行完成了相關審批。
就這樣,貸款被順利套出,趙某、何某旭將獲取的資金用于賭博、放債及揮霍等。
截止案發,通過上述方式發放仍有余額貸款的共計113戶,貸款余額3364.87萬元。
三人均構成職務侵占罪
2019年10月14日清晨,何某旭被警方抓獲。當天中午,趙某到義烏市經偵大隊主動投案。兩周以后,王某鋒也主動向警方投案。
裁判文書顯示,被告人趙某、何某旭、王某鋒在偵查、審查起訴及法院審理階段均自愿認罪認罰,同意公訴機關提出的對被告人趙某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沒收財產,對被告人何某旭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沒收財產,對被告人王某鋒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的量刑建議,且在認罪認罰具結書上簽字具結。
浙江省義烏市人民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趙某、何某旭、王某鋒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職務便利,套取單位資金,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職務侵占罪。公訴機關指控成立,應予支持。
在本案共同犯罪中,趙某、何某旭系主犯,王某鋒起次要輔助作用,系從犯,對從犯依法應當從輕處罰。被告人趙某、王某鋒犯罪后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被告人何某旭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均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最終,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趙某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20萬元;被告人何某旭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20萬元;被告人王某鋒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
同時,責令被告人趙某、何某旭、王某鋒退賠違法所得人民幣3364.87萬元返還被害單位義烏農商行。
來源:中國基金報(ID:chinafundnews)
責任編輯:梁斌 SF055
APP專享直播
熱門推薦
收起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