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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002203 股票簡稱:海亮股份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對公司累計對外擔保情況的專項說明及意見 各位董事:根據《關于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證監發[2005] 120號)、《關于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證監發[2003] 56號)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作為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的獨立董事,我們認真閱讀了公司提供的相關資料,對公司的對外擔保情況進行了仔細的核查。基于每個人客觀、獨立判斷的立場,現就公司2007年度對外擔保情況發表以下獨立意見: 1、關于對外擔保事項 公司能夠嚴格控制對外擔保風險,除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外,報告期內不存在為本公司的股東、股東的控股子公司。股東的附屬企業及本公司其他關聯方、任何非法人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 公司2007年11月13日召開的第三次臨時度股東大會形成決議,同意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海亮銅業有限公司提供綜合授信額度為人民幣15,000萬元的連帶責任保證方式擔保。截止2007年12月31日擔保余額為15,000萬元,僅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海亮銅業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無其他擔保。 我們認為公司為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上海海亮銅業有限公司提供的擔保符合《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證監發[2005]120號)及《關于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證監發[2003]56號)的有關規定,業經公司2007年11月13號的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 2、關于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事項 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占用公司非經營性資金的情況。 本議案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獨立董事:姚先國、劉桓、劉劍文 二○○八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