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多家媒體對大成基金子公司大成創新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成創新”)發行的大成千里并購專項資管計劃到期后無法退出的事情進行了報道。
2018年以來,私募基金爆雷不斷。此項資管計劃的200多名投資者也未能“幸免”。
資管產品爆雷始末
2015年,購買資管計劃“大成創新資本-歲蘭千里并購1號”的200多名投資者,在兩年期產品到期之際被告知要延長一年兌付。
記者拿到的《大成創新資本-歲蘭千里并購1號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材料顯示,歲蘭千里產業并購基金于2015年12月成立,期限為 2+1 年,總規模為人民幣 7 億元。
7 億資金作為優先級資金投資于深圳市歲蘭千里產業并購基金有限合伙企業,而上市公司保千里、百歲蘭及其指定投資人、中保大成作為劣后級合伙人出資 3.31 億元,并購基金總規模 10.31 億元。
這 10.31 億資金中,8 億元對外投資了 3 家企業股權,分別是受讓武漢赫天光電老股 4 億元獲得 25%股權;投資天津嘉杰 1.82 億元,占該企業股份比例 35%;投資廣州澳視 2.2 億元,占該企業股份比例 44%。
產品推介材料中宣稱產品退出方式靈活多樣,包括但不限于三種方式:1、所投股權被上市公司收購;2、將所持股權協議轉售給其他受讓方;3、IPO、新三板掛牌等。
有其他投資人表示“當時一方面是考慮到大成創新是基金子公司,有正規金融牌照,另一方面資管計劃有劣后資金作為安全墊,優先與劣后資金的配比2:1,安全墊足夠厚,大成創新宣傳的投資企業都具有高成長性,因此選擇了這款產品。”
沖著安全、成長性高購買產品后,以為可以坐享收益的200多名投資人等來的是,這款股權投資類產品所投企業早已被保千里實控人莊敏掏空資產,卷款跑路。
大成創新未履行適當性義務、投后履責不盡職被裁定擔責50%
記者獲悉,宋元(化名)是200多名投資者的其中一員,他在去年對管理人大成創新提請仲裁,要求其賠償投資損失。最終,深圳國際仲裁院裁決大成創新賠償投資人50%的實際損失。
宋元屬于保守型投資人,其填寫的《風險承受能力調查問卷》顯示,“一年可承受5%的虧損率”、“保守投資,不希望本金損失,愿意承擔一定幅度收益波動”、“出現輕微本金損失會呈現明顯焦慮”。
但其投資的資管計劃卻具有“較高風險”的風險評級。
仲裁院認為,資管計劃風險程度與投資人風險偏好不匹配,大成創新沒有將合適的產品提供給適當投資者,未盡到適當性義務,存在過錯。
同時指出,宋元既知道自己的投資風險偏好,也知道資管計劃具有較高風險,仍然投資該項產品,也存在過錯。
裁決還顯示,大成資本在資管計劃的風險控制以及風險處置上沒有盡到高度謹慎和勤勉盡責的義務,具有過錯。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導致資管產品因為投資無法收回而被迫延期。
最早在2016年12月28日,保千里就發布了《關于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的公告》,分別于2017年7月11日、8月11日披露了保千里及莊敏等人收到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同年9月至10月期間,保千里公司陸續披露保千里公司及其下屬公司部分資金、房產被銀行凍結、莊敏持有的公司股票被司法凍結,保千里對莊敏提起訴訟等情況。
但是直到12月5日,大成創新才對莊敏提起仲裁。在12月8日向法院提起財產保全莊敏持有的保千里公司股票時,股票早已被全部司法凍結并多次輪后凍結,大成創新取得勝訴裁決后申請強制執行,但因無法繼續執行,被法院裁定終結。
對于所投資的三家底層項目公司,并購基金也已對三家公司原股東提起了業績補償及股份回購的訴訟、仲裁,但沒有執行到任何財產,原股東也無力承擔業績補償責任。
仲裁院最終裁決大成創新賠償宋元實際損失的50%,宋元實際投入本金300萬元,扣除其確認收回的本金79萬余元后,大成創新應賠償110萬余元損失。
值得注意的是,仲裁院并未認定大成創新在選擇投資標的、履行管理義務方面失當。
投資人認為,在投資標的選擇上,三家公司的投資估值遠高于市場均值,大成創新在對并購基金以及對底層項目公司的投資決策過程中沒有盡到勤勉、謹慎義務。
仲裁院認為,雖然資管合同中約定合伙企業主要對具有成長性公司進行投資,但對于“具有成長性”公司怎么判斷并未作出進一步約定,認定大成創新已經勤勉盡責,已基于當時所能了解的信息作出符合商業判斷邏輯的投資決策。
由于在募集資管計劃過程中,保千里公司業績、底層項目公司以及莊敏資產情況沒有明顯異常,并且大成創新與莊敏、百歲蘭簽署了《受讓協議》,莊敏承諾依約受讓大成創新持有的財產份額及承擔差額補足義務,并購基金也與底層項目公司股東之間約定了業績對賭跟溢價回購等風控措施和增信措施。
仲裁院認為,管理人大成創新已盡到管理義務。
大成創新拒賠投資人損失成“老賴”
大成創新明明具備履行賠償能力,卻當上了“老賴”。
宋元向法院申請對大成創新強制執行,今年5月7日,深圳市南山區法院作出執行決定,因被執行人大成創新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賠償款,將其納入被失信人執行名單,凍結大成資本名下財產120余萬元,并且對公司法定代表人撒承德、影響債務履行責任的一干人等限制高消費。
記者采訪到投資人宋元的代理律師―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阮萬錦,其表示目前投資人暫未收到執行款。
記者撥打電話詢問大成創新相關情況,客服部員工表示隨后回電記者,但截至發稿,大成創新未給予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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