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放水”事件:ICAC來收大案子了

港交所“放水”事件:ICAC來收大案子了
2019年06月11日 07:59 新浪財經-自媒體綜合

  來源微信公眾號:中環007

  摘要:30家上市公司,至少一名交易所高層,兩間律師行,最少三間保薦人,無數投資者……顯然這宗終遭曝光的資本市場大案,已經遠不是港交所本身、港證監所能完全hold住了。

  01 一顆巨瓜砸向港交所

  坐落于干諾道中8號交易廣場首層的港交所金融大會堂,內部有一面“貝字墻”頗為引人注目。

  墻上匯集著幾百個貝字旁的漢字,既有財、賺、賃、贏、購、賢等好意頭的字,也同時有賤、貧、貪、賄、賂等帶有貶義的字。

  港交所對此的解釋是,貝殼乃最早的貨幣,有貝字旁的漢字大多與貨幣、金錢相關,意義不一,有正有反,“正如金錢帶來的禍福難料”。

  ——這樣別具匠心的設計如今卻仿佛一語成讖。自昨日(6月9號)起,就不斷有媒體曝出“港交所前高層疑涉貪案”的大新聞。

  如若需要復述,簡單概括大致是這樣的劇情:

  一位曾在港交所管理70人團隊的高層(今年5月份已離職),title為IPO審查小組聯合主管的,主要負責監管新上市公司的申請程序,包括從新上市公司的交易、發布指引、制定IPO政策到審核招股說明書——他可能做了很多見不得人的事。

  具體起來就是,聯合保薦人和律師行,在最少兩年的時間內,先后為30宗上市申請開了“綠色通道”,也就是說允許部分不完全具備上市條件的公司走向臺前,將聯合收割機開入韭菜地。

  而他所“放生”的公司基本都集中于建筑股和餐飲股——兩者長期以來都有盛產所謂“啤殼股”(即“上市養殼”)的嫌疑,尤其是建筑股。

  所謂啤殼股,說白了這類股上市的目的本來就不純,或炒高股價高管獲利離場,或炒低股價自己做空大賺,或最不濟找個接盤俠把殼賣掉,橫豎都是賺,只要“上面有人”允許上市。

  于是邏輯層層連接,一個港交所前高層聯合一幫中介共同幫著不良上市公司割無辜韭菜的驚天大瓜,就這樣浮出水面!

  不同的是,別人家的瓜是用來吃的,這次這個瓜,卻是來吃人的。

  尤其是聯想2018年企業赴港上市的盛況,“一天八家,鑼不夠用”。紅紅火火恍恍惚惚的背后,卻隱藏了這么一股陰險至極的暗流,實在叫人不寒而栗。

  02 這位前高層是什么來頭?誰與他一丘之貉?

  由于目前港交所和港證監都拒絕就此事發表詳細評論,我暫時無法準確得知到底是哪一位高層犯下此等嚴重的錯誤,以下內容來自媒體的公開報道,及我根據已有事實作出的合理推測。

  有媒體稱,涉事高層曾管理一個由70名員組成的團隊。他較早前已經離職,其辦公室重門深鎖,私人物品亦被禁止帶走。

  另有媒體則引述消息說,該前高層于2013年加入港交所,負責監管新上市申請,包括發布指引、制定政策和審核招股說明書,其“放水”審批新股時要求逾千萬元報酬,早前已以家庭理由離職。

  據我了解,“早前離職”的港交所前高層的確有一位,而且已經在今年的5月21日官宣報道過了的,那就是香港交易所IPO聯席主管楊金隆。

  資料顯示,加入港交所之前,楊金隆是一位經驗豐富的銀行家,在金融和銀行業工作超過15年,他從事過股票研究、銷售和自營交易。在2010-2013年,他曾任德意志銀行高評級小盤股研究團隊的主管和負責人。

  楊金隆任職期間,恰逢港交所積極推行新政,香港IPO非常火爆。特別是2018年,香港IPO問鼎全球,融資額漲一倍,達到了2866億港元。

  至于楊金隆的“同伙”,有媒體給了兩個保薦人分別兩段描述:

  一個為近五年成立的中小型金融機構,每年保薦數量名列前茅,近兩年已保薦近30家企業于主板及創業板上市,涉及香港、內地及東南亞中小企業。每只集資規模多數不超過2億元,主要是建筑股、餐飲股等。

  另一個則持有6號牌(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超過10年,在早年“啤殼”全盛時期,曾保薦多只新股上市。

  按圖索驥,007一位見多識廣的前輩給出了兩個單詞:ample、lego,它們背后分別代表著哪家保薦機構,只需輕輕檢索就可知曉。

  咱也不懂,咱也不敢問,就只能說到這兒了。

  03 建筑股“啤殼”不斷,港證監、港交所掰扯不清

  可能很多內地的朋友,或是港股小白不甚清楚“建筑股”這個啤殼重災區的危害性。

  一個數據可以很清晰地叫你感知什么叫擺明了就是割你而來的:

  據媒體統計,2013至2018年有香港有上百家建筑股上市,而其中有超過三成已賣殼,而且部分集資金融才不過1000多萬、2000萬。

  讓觀者不得不懷疑這些建筑股上市的真正的目的,恐怕只是為了成為殼公司而IPO吧?

  不光普通投資者有此疑慮,對部分建筑股上市目的的質疑,實際上早已上升至香港資本市場的監管層面。

  據媒體報道,在2018年3月份舉辦的香港證監會監管論壇上,港證監表達了自己的不滿與擔憂。

  證監會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何賢通稱:2013至2016年間,共61只新股來自建筑業,截至2017年底,其中30%已經轉換控股權,“有跡象顯示建筑行業多啤殼高危股”。

  這里面的杰出代表,姑且舉出兩位:

  聯旺集團(08217),超過19年的香港本地土木建筑工程。首日股價飆漲14倍,一年上漲近100倍,股價最高站上26港元,一度被驚呼為“全世界最牛新股”。

  2017年6月以來,一路狂跌,截至2019年6月10日收盤,股價0.096港元,市值跌去超過99%,僅1.2億港元。

  這比斷崖還要斷崖的“斷子絕孫”式下跌之旅,中間不知埋葬了多少無知無辜的投資者?

  中國金石(01380),內地一家主營大理石及其相關業務的生產及經營的公司。2011年3月登陸港交所時發行價2.25港元,之后就永世不再翻身。

  到2012年10月,股價已跌去九成以上,0.275港元,時至今日更是凄凄慘慘,0.106港元,市值也不過3億港元。每日的成交量少得可憐,都可以忽略不計。

  如此的“縱容與放縱”,到底是誰之過?

  以前還可以統統歸罪于人性之惡,只是伴隨著“貪腐”大瓜的浮出水面,我們又不得不去往制度本身的漏洞上去猜想。

  據自媒體“不二塘不2塘”的介紹,港證監不是沒有意識到現行上市制度可能存在的漏洞。2016年還就此進行了“咨詢”。

  該咨詢的核心是,港證監希望在港交所上市科和上市委員會之上,增設“上市政策委員會”和“上市監管委員會”。

  不過這項看起來就像是在給IPO增加環節、加重成本的提議,很快就被否決了,最后由港證監和港交所不痛不癢的成立了一個上市政策小組——也就只有建議的權利,而建議我可以不聽。

  04 ICAC,來收大案子了

  “香港,勝在有你和ICAC”,廉政公署的這句口號廣為流傳。

  30家上市公司,至少一名交易所高層,兩間律師行,最少三間保薦人,無數投資者……顯然這宗終遭曝光的資本市場大案,已經遠不是港交所本身、港證監所能完全hold住了。

  此處再聊幾句閑話,歷史上ICAC曾辦理過多起資本市場的大案要案,而驚人的相似在于,在港交所成立之初,也曾經手過一起“新股上市貪污案”。

  新股上市貪污案的核心人物是李福兆,他是香港銀行世家李佩材的家族成員,被香港業界尊稱為“股壇教父”。1969年,李福兆創立了遠東交易所,這是香港首家華人創辦的證券交易所。1986年,李促成了香港證券交易所、九龍證券交易所、遠東交易所及金銀證券交易所的合并,新成立的交易所即“香港聯合交易所”,李福兆當選為首任主席。

  而聯交所成立初期,執掌上市審批權的上市委員會就要求擬上市企業作出“特別安排”,以便從中牟利。好在此時早已輕車熟路的ICAC,1987年2月就開始對聯交所的高層進行調查。1988年1月2日,證據確鑿后,ICAC展開行動,正式拘捕了李福兆以及其他聯交所高層人員。1990年審訊開始,李福兆最終被判監4年,因表現良好,前后共服刑32個月。

  該案在1992年6月審訊結束,歷時長達四年,李福兆被捕后獲準以500萬元現金及500萬元人事保釋候查,是香港有史以來錄得最高保釋金額的案件之一。

  彼時辦理此案的專案小組主要成員祁國利談辦案感受時,是這樣說的:

  “本案罪證隱藏在大量文件當中,十分複雜和繁瑣,調查人員要費盡心力去挖掘,大家本著鍥而不捨和無畏權貴的精神,追查每一個細節,終能成功破案。

  對身居高位的受疑人亦秉公處理,絕不容許濫用職權,謀取私利。相信本案的裁決對于任何有意圖貪污人士,也發揮著當頭棒喝的效果。”

  用這段話來結束此文,看來再合適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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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馬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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