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月3日,福建陽光集團有限公司發布公告,披露了關于“19陽集01”、“19陽集02”和“19陽集03”三只債券未能按期兌付本息的處置工作進展。這三只債券的發行金額分別為4億元、5億元和3.39億元,原定發行期限為3年,票面利率為7.5%,且均已逾期。
公告顯示,由于公司債務未能按期兌付本息,目前存在較多涉訴案件導致部分資產處于被金融機構凍結、保全和強制執行狀態,相關訴訟尚處于未決階段,訴訟結果存在不確定性,公司經營出現較大困難。公司管理層仍在積極應對并洽談和解方案,同時公司也在全力推動資產處置以籌集資金,商討多種方式解決相關問題,為下一步進行債務重組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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