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發(fā)中債1-3年國開行債券指數(shù)證券投資基金分紅公告

廣發(fā)中債1-3年國開行債券指數(shù)證券投資基金分紅公告
2025年01月11日 03:15 上海證券報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據(jù)基金合同約定,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季度最少分配一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數(shù)最多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的10%。

2. 與分紅相關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權益登記日申請申購或轉換轉入的基金份額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權益登記日申請贖回或轉換轉出的基金份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

(2)對于未選擇具體分紅方式的投資者,本基金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xiàn)金分紅。

(3)投資者可以在工作日的交易時間內到銷售網(wǎng)點修改分紅方式,本次分紅確認的方式將按照投資者在權益登記日之前(不含2025年1月14日)最后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準。請投資者到銷售網(wǎng)點或通過本公司客戶服務電話95105828或020-83936999確認分紅方式是否正確,如不正確或希望修改分紅方式的,請務必在規(guī)定時間前到銷售網(wǎng)點辦理變更手續(xù)。

(4)投資者通過某一銷售機構指定交易賬戶按基金代碼提交的分紅方式變更申請,只對投資者在該銷售機構指定交易賬戶下的基金份額有效,并不改變投資者在該銷售機構其他交易賬戶或其他銷售機構下的基金份額的分紅方式。如投資者希望變更該銷售機構其他交易賬戶或其他銷售機構下的基金份額的分紅方式,需分別按基金代碼通過各銷售機構交易賬戶逐一提交變更分紅方式的業(yè)務申請。詳見本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發(fā)布的《廣發(f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調整旗下部分開放式基金分紅方式變更規(guī)則的公告》。

(5)建議基金份額持有人在修改分紅方式后,在T+2日(申請修改分紅方式之日為T日)后(含T+2日)向銷售網(wǎng)點或本公司確認分紅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

風險提示:本基金分紅并不改變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也不會因此降低基金投資風險或提高基金投資收益。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銷售機構根據(jù)法規(guī)要求對投資者類別、風險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風險等級進行劃分,并提出適當性匹配意見。投資者在投資基金前應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更新)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認識基金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征,在了解產品情況及銷售機構適當性意見的基礎上,根據(jù)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投資期限和投資目標,對基金投資作出獨立決策,選擇合適的基金產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責。投資者欲了解有關分紅的情況,可到辦理業(yè)務的當?shù)劁N售網(wǎng)點查詢,也可以登錄本公司網(wǎng)站(www.gffunds.com.cn)或撥打本公司客戶服務電話95105828或020-83936999咨詢相關事宜。

特此公告。

廣發(f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1日

廣發(fā)雙債添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分紅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據(jù)基金合同約定,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12次,每季度至少分配1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的10%。

2. 與分紅相關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權益登記日申請申購或轉換轉入的基金份額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權益登記日申請贖回或轉換轉出的基金份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

(2)對于未選擇具體分紅方式的投資者,本基金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xiàn)金分紅。

(3)投資者可以在工作日的交易時間內到銷售網(wǎng)點修改分紅方式,本次分紅確認的方式將按照投資者在權益登記日之前(不含2025年1月14日)最后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準。請投資者到銷售網(wǎng)點或通過本公司客戶服務電話95105828或020-83936999確認分紅方式是否正確,如不正確或希望修改分紅方式的,請務必在規(guī)定時間前到銷售網(wǎng)點辦理變更手續(xù)。

(4)投資者通過某一銷售機構指定交易賬戶按基金代碼提交的分紅方式變更申請,只對投資者在該銷售機構指定交易賬戶下的基金份額有效,并不改變投資者在該銷售機構其他交易賬戶或其他銷售機構下的基金份額的分紅方式。如投資者希望變更該銷售機構其他交易賬戶或其他銷售機構下的基金份額的分紅方式,需分別按基金代碼通過各銷售機構交易賬戶逐一提交變更分紅方式的業(yè)務申請。詳見本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發(fā)布的《廣發(f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調整旗下部分開放式基金分紅方式變更規(guī)則的公告》。

(5)建議基金份額持有人在修改分紅方式后,在T+2日(申請修改分紅方式之日為T日)后(含T+2日)向銷售網(wǎng)點或本公司確認分紅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

風險提示:本基金分紅并不改變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也不會因此降低基金投資風險或提高基金投資收益。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銷售機構根據(jù)法規(guī)要求對投資者類別、風險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風險等級進行劃分,并提出適當性匹配意見。投資者在投資基金前應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更新)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認識基金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征,在了解產品情況及銷售機構適當性意見的基礎上,根據(jù)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投資期限和投資目標,對基金投資作出獨立決策,選擇合適的基金產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責。投資者欲了解有關分紅的情況,可到辦理業(yè)務的當?shù)劁N售網(wǎng)點查詢,也可以登錄本公司網(wǎng)站(www.gffunds.com.cn)或撥打本公司客戶服務電話95105828或020-83936999咨詢相關事宜。

特此公告。

廣發(f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1日

廣發(fā)景興中短債債券型證券投資

基金分紅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據(jù)本基金合同約定,本基金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shù)最多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的10%。

2. 與分紅相關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權益登記日申請申購或轉換轉入的基金份額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權益登記日申請贖回或轉換轉出的基金份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

(2)對于未選擇具體分紅方式的投資者,本基金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xiàn)金分紅。

(3)投資者可以在工作日的交易時間內到銷售網(wǎng)點修改分紅方式,本次分紅確認的方式將按照投資者在權益登記日之前(不含2025年1月14日)最后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準。請投資者到銷售網(wǎng)點或通過本公司客戶服務電話95105828或020-83936999確認分紅方式是否正確,如不正確或希望修改分紅方式的,請務必在規(guī)定時間前到銷售網(wǎng)點辦理變更手續(xù)。

(4)投資者通過某一銷售機構指定交易賬戶按基金代碼提交的分紅方式變更申請,只對投資者在該銷售機構指定交易賬戶下的基金份額有效,并不改變投資者在該銷售機構其他交易賬戶或其他銷售機構下的基金份額的分紅方式。如投資者希望變更該銷售機構其他交易賬戶或其他銷售機構下的基金份額的分紅方式,需分別按基金代碼通過各銷售機構交易賬戶逐一提交變更分紅方式的業(yè)務申請。詳見本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發(fā)布的《廣發(f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調整旗下部分開放式基金分紅方式變更規(guī)則的公告》。

(5)建議基金份額持有人在修改分紅方式后,在T+2日(申請修改分紅方式之日為T日)后(含T+2日)向銷售網(wǎng)點或本公司確認分紅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

風險提示:本基金分紅并不改變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也不會因此降低基金投資風險或提高基金投資收益。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銷售機構根據(jù)法規(guī)要求對投資者類別、風險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風險等級進行劃分,并提出適當性匹配意見。投資者在投資基金前應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更新)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認識基金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征,在了解產品情況及銷售機構適當性意見的基礎上,根據(jù)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投資期限和投資目標,對基金投資作出獨立決策,選擇合適的基金產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責。投資者欲了解有關分紅的情況,可到辦理業(yè)務的當?shù)劁N售網(wǎng)點查詢,也可以登錄本公司網(wǎng)站(www.gffunds.com.cn)或撥打本公司客戶服務電話95105828或020-83936999咨詢相關事宜。

特此公告。

廣發(f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1日

廣發(fā)景和中短債債券型證券投資

基金分紅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據(jù)本基金合同約定,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shù)最多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的10%。

2. 與分紅相關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權益登記日申請申購或轉換轉入的基金份額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權益登記日申請贖回或轉換轉出的基金份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

(2)對于未選擇具體分紅方式的投資者,本基金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xiàn)金分紅。

(3)投資者可以在工作日的交易時間內到銷售網(wǎng)點修改分紅方式,本次分紅確認的方式將按照投資者在權益登記日之前(不含2025年1月14日)最后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準。請投資者到銷售網(wǎng)點或通過本公司客戶服務電話95105828或020-83936999確認分紅方式是否正確,如不正確或希望修改分紅方式的,請務必在規(guī)定時間前到銷售網(wǎng)點辦理變更手續(xù)。

(4)投資者通過某一銷售機構指定交易賬戶按基金代碼提交的分紅方式變更申請,只對投資者在該銷售機構指定交易賬戶下的基金份額有效,并不改變投資者在該銷售機構其他交易賬戶或其他銷售機構下的基金份額的分紅方式。如投資者希望變更該銷售機構其他交易賬戶或其他銷售機構下的基金份額的分紅方式,需分別按基金代碼通過各銷售機構交易賬戶逐一提交變更分紅方式的業(yè)務申請。詳見本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發(fā)布的《廣發(f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調整旗下部分開放式基金分紅方式變更規(guī)則的公告》。

(5)建議基金份額持有人在修改分紅方式后,在T+2日(申請修改分紅方式之日為T日)后(含T+2日)向銷售網(wǎng)點或本公司確認分紅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

風險提示:本基金分紅并不改變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也不會因此降低基金投資風險或提高基金投資收益。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銷售機構根據(jù)法規(guī)要求對投資者類別、風險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風險等級進行劃分,并提出適當性匹配意見。投資者在投資基金前應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更新)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認識基金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征,在了解產品情況及銷售機構適當性意見的基礎上,根據(jù)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投資期限和投資目標,對基金投資作出獨立決策,選擇合適的基金產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責。投資者欲了解有關分紅的情況,可到辦理業(yè)務的當?shù)劁N售網(wǎng)點查詢,也可以登錄本公司網(wǎng)站(www.gffunds.com.cn)或撥打本公司客戶服務電話95105828或020-83936999咨詢相關事宜。

特此公告。

廣發(f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1日

廣發(fā)集利一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

投資基金分紅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據(jù)本基金合同規(guī)定,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季度最少分配一次,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shù)最多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的30%。

2.與分紅相關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權益登記日申請申購的基金份額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權益登記日申請贖回的基金份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

(2)本基金為一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每個封閉期均為1年,封閉期是指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該日)或自每一開放期結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該日)1年的期間。封閉期間不接受申購和贖回申請,封閉期內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現(xiàn)金方式。

風險提示:本基金分紅并不改變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也不會因此降低基金投資風險或提高基金投資收益。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銷售機構根據(jù)法規(guī)要求對投資者類別、風險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風險等級進行劃分,并提出適當性匹配意見。投資者在投資基金前應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更新)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認識基金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征,在了解產品情況及銷售機構適當性意見的基礎上,根據(jù)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投資期限和投資目標,對基金投資作出獨立決策,選擇合適的基金產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責。投資者欲了解有關分紅的情況,可到辦理業(yè)務的當?shù)劁N售網(wǎng)點查詢,也可以登錄本公司網(wǎng)站(www.gffunds.com.cn)或撥打本公司客戶服務電話95105828或020-83936999咨詢相關事宜。

特此公告。

廣發(f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1日

廣發(fā)匯達純債3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

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分紅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據(jù)本基金基金合同約定,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季度最少分配一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數(shù)最多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的30%。

2. 與分紅相關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權益登記日申請申購或轉換轉入的基金份額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權益登記日申請贖回或轉換轉出的基金份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

(2)本基金以定期開放的方式運作,即采用封閉運作和開放運作交替循環(huán)的方式。在封閉期內,本基金不辦理申購、贖回和轉換業(yè)務(紅利再投資除外)。

(3)對于未選擇具體分紅方式的投資者,本基金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xiàn)金分紅。

(4)投資者可以在工作日的交易時間內到銷售網(wǎng)點修改分紅方式,本次分紅確認的方式將按照投資者在權益登記日之前(不含2025年1月14日)最后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準。請投資者到銷售網(wǎng)點或通過本公司客戶服務電話95105828或020-83936999確認分紅方式是否正確,如不正確或希望修改分紅方式的,請務必在規(guī)定時間前到銷售網(wǎng)點辦理變更手續(xù)。

(5)投資者通過某一銷售機構指定交易賬戶按基金代碼提交的分紅方式變更申請,只對投資者在該銷售機構指定交易賬戶下的基金份額有效,并不改變投資者在該銷售機構其他交易賬戶或其他銷售機構下的基金份額的分紅方式。如投資者希望變更該銷售機構其他交易賬戶或其他銷售機構下的基金份額的分紅方式,需分別按基金代碼通過各銷售機構交易賬戶逐一提交變更分紅方式的業(yè)務申請。詳見本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發(fā)布的《廣發(f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調整旗下部分開放式基金分紅方式變更規(guī)則的公告》。

(6)建議基金份額持有人在修改分紅方式后,在T+2日(申請修改分紅方式之日為T日)后(含T+2日)向銷售網(wǎng)點或本公司確認分紅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

風險提示:本基金分紅并不改變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也不會因此降低基金投資風險或提高基金投資收益。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銷售機構根據(jù)法規(guī)要求對投資者類別、風險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風險等級進行劃分,并提出適當性匹配意見。投資者在投資基金前應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更新)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認識基金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征,在了解產品情況及銷售機構適當性意見的基礎上,根據(jù)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投資期限和投資目標,對基金投資作出獨立決策,選擇合適的基金產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責。投資者欲了解有關分紅的情況,可到辦理業(yè)務的當?shù)劁N售網(wǎng)點查詢,也可以登錄本公司網(wǎng)站(www.gffunds.com.cn)或撥打本公司客戶服務電話95105828或020-83936999咨詢相關事宜。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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