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859 證券簡稱:能科科技 公告編號:2024-083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收到北京證監局對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并對
相關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出具的《關于對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整改措施及對侯海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4〕302號)。現將相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責令整改及警示函》內容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侯海旺:
經查,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營業收入存在跨期確認。公司少量銷售產品于2022年簽收但于2023年確認收入,不符合公司收入確認政策,營業收入未予準確計量。
二是研發支出、營業成本核算不準確。公司使用部分自研軟件用于產品生產,但相關自研軟件攤銷支出直接計入費用、未歸集入營業成本核算;部分產品相關項目調研、方案設計支出直接計入費用,未歸集入營業成本核算;將未直接從事研發活動的員工薪酬不當計入研發支出;部分研發人員同時服務于研發活動和具體產品需求及方案,未將該部分人員薪酬在營業成本、研發支出未準確劃分。上述事項導致2023年營業成本、開發支出、研發費用等科目核算不準確,并導致與此相關的商譽減值測試評估不嚴謹。
三是減值損失測算不準確。因賬齡劃分、回款統計等事項不準確,導致2023年應收賬款、合同資產、應收票據減值損失計提不準確。
四是內部控制存在缺陷。收入確認單據管理存在瑕疵,部分研發項目資料未見簽字日期,募集資金付款審批流在執行不到位等。
上述事項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及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規定。公司財務負責人侯海旺系上述事項主要負責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四條的規定。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能科科技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對主要責任人侯海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并將相關情況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你公司及所有董監高應高度重視,規范財務會計核算,不斷提高信息披露水平。你公司及有關責任人應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如對本監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管措施不停止執行。”
二、相關情況說明
針對《責令整改及警示函》提出的問題,經公司自查, 具體情況如下:
1、上述《警示函》中 “營業收入存在跨期確認。公司少量銷售產品于2022年簽收但于2023年確認收入,不符合公司收入確認政策,營業收入未予準確計量。”上述事項系因能科科技控股子公司上海能傳業務部門未及時傳遞相關證據,基于謹慎性原則未予當期確認。導致2022年營業收入影響少計521.79萬元,占比0.42%,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少計92.00萬元,導致2023年營業收入多計521.79萬元,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多計92.00萬元。
2、上述《警示函》中“研發支出、營業成本核算不準確。公司使用部分自研軟件用于產品生產,但相關自研軟件攤銷支出直接計入費用、未歸集入營業成本核算;部分產品相關項目調研、方案設計支出直接計入費用,未歸集入營業成本核算。”未對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產生影響; “將未直接從事研發活動的員工薪酬不當計入研發支出;部分研發人員同時服務于研發活動和具體產品需求及方案,未將該部分人員薪酬在營業成本、研發支出間準確劃分。”上述兩項導致公司2023年多計利潤總額合計1,518.69萬元,合計導致2023年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多計1,324.65萬元;上述《警示函》中“上述事項導致2023年營業成本、開發支出、研發費用等科目核算不準確,并導致與此相關的商譽減值測試評估不嚴謹。”因折舊攤銷的歸類對歷史年度毛利率略有影響,對未來預測期的凈利潤不產生影響,故商譽資產組不存在減值情況,不影響商譽金額。
3、上述《警示函》中“減值損失測算不準確。因賬齡劃分、回款統計等事項不準確,導致2023年應收賬款、合同資產、應收票據減值損失計提不準確。” 公司2020年依據新的會計準則,將信用減值計算方法由固定計提比例調整為預期信用損失率,并一貫性考慮相關前瞻性系數影響,結合公司實際業務及謹慎性原則,在計算回款率系數時剔除了5年以上的大額回款影響,從而導致預期損失率綜合計提比例升高,多計提信用減值損失2,661.70萬元,導致2023年利潤總額少計2,661.70萬元,2023年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少計2,262.45萬元。
4、以上合計導致2022年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少計92.00萬元,占比0.46%;導致2023年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少計845.79萬元,占比3.85%;導致2023年利潤總額少計1,034.77萬元,占比3.22%。
三、公司整改措施
公司及相關人員高度重視上述責令改正及警示函提出的問題,將嚴格按照北京證監局的要求,深刻反思公司在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加強對《會計法》《公司法》《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學習,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整改,切實加強規范執行財務制度,持續完善公司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切實提高公司財務核算質量和信息披露水平,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本次行政監管措施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管理活動。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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