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五礦證券研究)
全球碳市場機制正式啟動。《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九次締約方大會(COP29)各締約方就《巴黎協定》第六條第四款機制(6.4條)下的碳信用標準及其動態更新機制達成共識,標志著全球碳市場機制正式啟動。如果全球碳市場真正開始交易,將有助于國內綠色項目開發成碳信用獲取國際資金。但多方認為,全球碳市場離真正交易仍有一定距離,目前各國在碳信用對實際減排的貢獻、碳信用標準等問題上仍存在分歧,按照以往6.4條緩慢的談判進展以及涉及到不同國家的利益分配和責任承擔等問題看,我們認為全球碳市場不會太快發生實質性進展,雙邊或多邊合作更有希望取得突破,氣候未來創始人汪軍稱全球碳市場開始交易最快要到2028年。
全國碳市場履約期臨近,CEA成交量和成交額暴漲,潮汐現象明顯。2024年11月,全國碳市場碳排放配額(CEA)月度總成交量6083.72萬噸,環比增長359.30%,月度總成交額59.30億元,環比增長357.75%。其中,掛牌協議交易成交量766.85萬噸,成交額7.97億元,環比分別增長87.00%、89.81%;大宗協議交易成交量5316.88萬噸,成交額51.33億元,環比分別增長481.40%、486.32%,全月收盤價均維持100元/噸以上。截至11月30日,CEA累計成交量5.55億噸,累計成交額356.47億元。此外,湖北碳市場成為全國首批7個試點碳市場中交易總額首個突破百億的市場。
2019-2023年最不發達國家碳基線與信用額度計劃市場價值呈現上升趨勢,社區類碳信用項目更受市場青睞。2023年最不發達國家碳基線與信用額度計劃市場價值為4.03億美元,其中CDM項目和自愿碳信用市場價值分別為3200萬美元、3.99億美元。2019-2023年間,最不發達國家自愿碳市場社區類碳信用項目數量和價格均上漲,碳信用數量從2019年的4.47百萬噸漲至2023年的30.70百萬噸,成為自愿碳市場數量占比最高的項目類型;價格從2019年的3.84$/tCO2e漲至2023年的7.70$/tCO2e。在所有項目類型中,基于自然的解決方案的碳信用價格在2019-2023年間均保持最高價,且呈現上漲趨勢,2023年達到9.72$/tCO2e。
/ 政策動態?/
1. 國際政策動態
1.1.1 COP29關于全球碳市場的進展
11月11日,《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九次締約方大會(COP29)各締約方就《巴黎協定》第六條第四款機制(6.4條)下的碳信用標準及其動態更新機制達成共識,標志著全球碳市場機制正式啟動。
11月14日,COP29會議上新加坡經濟發展局 (EDB) 為第六條碳信用項目啟動新補貼,旨在解決資金匱乏問題和刺激更多碳項目的開發和投資。申請該補貼的碳項目開發商須滿足曾成功開發過高質量碳信用項目且新加坡組建碳項目開發團隊等條件,碳信用項目須符合《巴黎協定》第6條規定和新加坡國際碳信用(ICC)框架等要求。符合條件的國際碳信用從2024年起用于履行部分碳稅義務,抵消比例上限為5%。新加坡碳稅2024-2025年為每噸25新元,2026年及以后為每噸45新元。
11月18日,COP29會議上印度尼西亞和日本開始實施巴黎氣候協定第6.2條碳交易構架下的相互承認協議(MRA),成為世界第一個兩國雙邊碳交易系統。根據協議,印度尼西亞未來三年每年發行超過2億噸CO2的碳信用額度,并設定每份碳信用額度價格為10美元。
11月19日,COP29會議上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新加坡、泰國和東盟五大碳市場協會正式建立歷史性合作伙伴關系,并簽署合作備忘錄(MoC),其目的是支持東盟共同碳框架 (AACF) 的發展,為該地區碳信用交易制定標準和指導方針,包括方法學互認、區域人才和能力建設。
1.1.2 專家解讀全球碳市場建立
全球碳市場機制是為促進碳減排國際合作,各國通過市場化交易碳信用額度而制定的一系列規則和制度,主要為碳信用項目開發商向聯合國監督機構申請碳信用注冊項目,以獲取聯合國認可的、可在國家、企業或個人之間通過雙邊、多邊或單邊協議交易的碳信用額。
國家氣候變化專家委員會副主任王毅:目前達成的共識與全球碳市場的真正建立還有很大距離。全球碳市場的建立面臨諸多挑戰,尚有許多不確定性,建立全球統一的價格機制,國際間核證自愿減排量(CER)認證、范圍,以及資金使用和監管等問題都是難點。
復旦大學綠色金融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李志青:全球碳市場機制的前景是積極與不確定性共存。積極在于:一是COP29新達成的相關共識將有力推動制定和強化新的減排規則;二是這一機制可以更高效地將資源引向發展中國家,節約其應對氣候變化的成本;三是解決了機制建設中的焦點——雙重計算問題,確保碳減排量不被重復計算或認領,增強了全球減排事業的完整性。最大的不確定性在于:各國目前在碳信用對實際減排的貢獻、碳信用標準等問題上依然存在分歧,需要進一步協商和合作。
氣候未來創始人、《碳中和時代》作者汪軍:中國在2017年官宣啟動全國碳市場,在2021年7月才完成第一筆交易。碳信用交易的前提是有注冊簽發機構和方法學,明確哪些項目類別可以參與交易、項目評估要求等細節。6.4機制下的全球碳市場尚不具備這些條件,離開始交易還很遠,估計最快也要到2028年。
1.2 國內政策動態
1.2.1 國家層面政策
11月1日,工信部發布《鋼鐵行業規范條件(2024年修訂)(征求意見稿)》,該征求意見稿適用于長流程企業、短流程企業,設置基礎指標和引領指標兩類指標,基礎指標包含守法經營、生產裝備、環境保護、資源能源、安全管理、質量保障6項一級指標、20項二級指標;引領指標包含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高效化、安全化5項通用型一級指標、26項二級指標。鼓勵鋼鐵企業開展產品碳足跡(CFP)、環境產品聲明(EPD)、產品全生命周期評價(LCA)及ESG等工作。
11月6日,工信部印發《重點工業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編制指南》(簡稱《指南》)。《指南》提出,到2027年制定出臺200項重點工業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聚焦鋼鐵、有色金屬、石化化工、建材、新能源汽車、電子電器等行業,針對市場需求迫切、減排貢獻突出、產業鏈關聯性強、供應鏈帶動作用明顯、國際貿易量大的產品領域,開展重點工業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制定。按照“成熟一批、推進一批、持續完善”擴大產品覆蓋范圍。
11月6日,生態環境部發布《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 2024年度報告》(簡稱《報告》)。《報告》從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新部署新要求,積極減緩氣候變化,主動適應氣候變化,加快推進全國碳市場建設,持續完善政策體系和支撐保障,積極參與、引領應對氣候變化全球治理等六個方面介紹中國應對氣候變化2023年以來的進展,并表明對COP29的基本立場和主張,包括堅定堅持《公約》及其《巴黎協定》、實質性推進實施手段支持、切實加強國際團結合作和務實推進公正綠色轉型。
11月7日,生態環境部等11部門印發《甲烷排放控制行動方案》(簡稱《行動方案》)。《行動方案》指出我國在甲烷資源化利用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仍面臨統計監測基礎較為薄弱、法規標準體系尚不完備等問題,技術和管理能力亟待提高。《行動方案》從MRV體系建設、能源和農業領域、垃圾和污水處理、污染物協同控制、技術創新和甲烷排放控制監管、法規標準政策體系、全球甲烷治理與合作等8個方面提出甲烷排放控制的20條發展措施。
11月8日,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簡稱《能源法》),是能源領域的基礎性、統領性法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能源法》旨在推動能源高質量發展,保障國家能源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綠色低碳轉型和可持續發展,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能源法》提出,國家建立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全面轉型新機制,加快構建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體系。
11月29日,住建部發布《城鄉建設領域碳計量核算標準(征求意見稿)》(簡稱《標準》)。《標準》適用于城鄉建設領域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項目(群)新改擴建和改造,以及既有項目(群)運行的碳排放計量與核算,核算項目邊界內物料、施工、運行直接和間接的CO2和甲烷等溫室氣體的排放。
1.2.2 地方層面政策
11月1日,浙江省生態環境廳發布《浙江省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簡稱《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適用于浙江省行政區域內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對溫室氣體重點排放單位名錄管理、溫室氣體排放數據管理、年度排放報告核查、配額分配與清繳、監督管理等方面進行規定。附件《浙江省溫室氣體重點排放單位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達標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征求意見稿)》明確了浙江省重點排放單位碳市場達標管理要求,包括組織管理、企業申報、評審評定、表彰激勵等,并制定《溫室氣體重點排放單位碳市場達標評價表(發電行業)》。附件《浙江省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技術核查機構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征求意見稿)》明確了浙江省行政區域內碳市場技術核查機構和人員及其所開展活動的管理,并制定《浙江省全國碳市場技術核查機構綜合考評細則》,包括內部質量管理、公正性管理、核查工作的及時性、核查工作質量等4大類14條細則,并規定技術核查機構如存在將核查活動中的任何一個環節外包、在核查中弄虛作假等行為直接定為不合格。
11月4日,深圳市生態環境局發布《2024年碳普惠方法學立項名單》,包括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碳普惠方法學、再生低碳木枋碳普惠方法學、無紙化金融場景碳普惠方法學、二手電子產品(手機)交易碳普惠方法學、合乘出行場景碳普惠方法學等5個方法學。
11月6日,廣州市生態環境局印發《廣州市氫燃料電池汽車行駛碳普惠方法學(2024年試行版)》《廣州市餐飲外賣行業無需餐具碳普惠方法學(2024年試行版)》,其中氫燃料電池汽車方法學適用于廣州市行政轄區內注冊的氫燃料電池汽車制造商或零售商,其擁有可識別、記錄廣州市境內氫燃料電池汽車出行的監控平臺或系統,用戶購買使用氫燃料電池汽車進行載貨運輸的項目活動。餐飲外賣行業無需餐具方法學適用于用戶在外賣平臺購買外賣時,收貨地址在廣州市轄區內且選擇無需餐具的情景。
11月13日,深圳市生態環境局等八部門印發《深圳市甲烷排放控制行動方案》(簡稱《方案》)。《方案》提出污水處理甲烷減排、固廢處理甲烷減排、天然氣系統甲烷減排、交通運輸甲烷減排、農業農村甲烷減排、農業碳匯提升行動、建全甲烷監測體系、完善MRV體系、大力推動科技創新、經濟激勵政策創新等10項重點任務,旨在到2025年實現“深圳市符合條件的生活垃圾填埋場全面開展甲烷收集處理,污水收集處理系統甲烷排放實現有效管控,2025年前全市甲烷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等目標。
11月14日,湖北碳排放權交易中心發布全國首個航運業溫室氣體自愿減排方法學《內河船舶應用綠色能源碳減排方法學》,該方法學適用于在內河或江海直達航線使用電力、氫等綠色能源的綠色能源船舶產生的減排量。
11月21日,深圳市發改委發布《碳排放管理體系建設與評價指南(征求意見稿)》(簡稱《指南》)。《指南》明確了組織碳排放績效評價方法和成熟度等級判定方法。碳排放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包括定性和定量兩部分,定性評價指標體系由一級指標(7個)、二級指標(30個)兩個層次構成,其中一級指標包括組織所處的環境、領導作用、策劃、支持、運行、績效評價和改進。定量評價包括組織的年碳排放量、年產品產量、產值或服務量等數據。成熟度評價結果根據定性和定量評價指標的綜合得分分值判定,包括三星、二星、一星3個等級。
11月22日,福建省生態環境廳發布《關于做好福建碳排放權交易市場2023年度配額履約清繳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通知》明確對于履約存在缺口且確需通過交易市場購買的重點排放單位可于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履約清繳工作,其余重點排放單位應于2024年12月25日前完成履約清繳工作。
11月27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印發《山西省加快構建碳排放雙控制度體系實施方案》(簡稱《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建立健全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實施碳排放核算及產品碳足跡等國家標準;2026年起全面實施以強度控制為主、總量控制為輔的碳排放雙控制度;碳達峰后,實施以總量控制為主、強度控制為輔的碳排放雙控制度,開展碳中和目標評價考核。《實施方案》從碳排放雙控基礎、重點行業碳排放預警管理、企業節能降碳管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碳排放評價、產品碳足跡應用體系、碳排放雙控評價考核等方面提出21條發展措施。
11月29日,山東省生態環境廳發布《關于開展碳足跡試點的通知》(征求意見稿),要選擇工作基礎好、產業集中度高、產品優勢明顯、降碳潛力大的城市、行業、企業開展碳足跡核算,推進省級碳足跡因子數據庫和碳足跡標識體系建設,并于2025年12月試點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 行情動態/
2.1 國際碳市場行情
2.1.1 歐盟碳市場行情
2024年11月,歐盟EUA期貨成交量9.34億噸,環比增長3.27%,總持倉量161.97億噸,環比下降5.83%;活躍合約成交量6.82億噸,環比下降3.67%,持倉量76.32億噸,環比下降11.46%,活躍合約最后一個交易日結算價68.40€/tCO2e,環比增長5.92%,最高價69.99€/tCO2e,最低價63.76€/tCO2e。
2024年11月,歐盟EUA現貨成交量180.90萬噸,環比增長12.01%,最后一個交易日結算價68.28€/tCO2e,環比增長6.26%,最高價69.79€/tCO2e,最低價63.49€/tCO2e。
2.1.2 最不發達國家碳信用市場
2023年,最不發達國家碳基線與信用額度計劃市場價值為4.03億美元,其中CDM項目市場價值為3200萬美元,占比0.79%,自愿碳信用市場價值為3.99億美元,占比99.21%。
2019-2023年間,最不發達國家CDM項目數量和價格在2021年達到峰值,分別為18.72百萬噸CO2e、1.57美元/tCO2e,市場價值為29.40百萬美元。
2019-2023年間,最不發達國家自愿碳市場社區類碳信用項目數量持續上漲,2019年4.47百萬噸漲至2023年的30.70百萬噸,成為自愿碳市場數量占比最高的項目類型,2023年占比高達62.8%,價格也從2019年的3.84$/tCO2e漲至2023年的7.70$/tCO2e。在所有項目類型中,基于自然的解決方案的碳信用價格在2019-2023年間均保持最高價,且呈現上漲趨勢,2023年達到9.72$/tCO2e,其數量在2021年達到峰值后有所回落,2023年為15.96百萬噸。
2.2 國內碳市場行情
2.2.1 全國碳市場行情
全國碳市場履約期臨近,CEA成交量和成交額暴漲。2024年11月,全國碳市場碳排放配額(CEA)月度總成交量6083.72萬噸,環比增長359.30%,月度總成交額59.30億元,環比增長357.75%。其中,掛牌協議交易成交量766.85萬噸,成交額7.97億元,環比分別增長87.00%、89.81%;大宗協議交易成交量5316.88萬噸,成交額51.33億元,環比分別增長481.40%、486.32%。2024年11月,CEA平均成交均價97.48元/噸,環比下降0.34%,月度最高價106.02元/噸,月度最低價100.53元/噸,全月收盤價均維持100元/噸以上。截至11月30日,CEA累計成交量5.55億噸,累計成交額356.47億元。
2.2.2 地方碳市場行情
2024年11月,地方碳市場總體活躍度有所下降,上海、天津、北京和重慶碳市場成交量環比上漲。截至11月25日,湖北碳市場從開市以來碳配額累計成交量達4.09億噸、成交總額突破100億元,是全國首批7個試點碳市場中交易總額首個突破百億的市場。11月,地方碳市場總成交量為310.91萬噸,環比下降30.75%,成交額為1.49億元,環比下降13.44%。
具體來看,地方碳市場每日成交情況:
2024年11月,上海碳排放權配額(SHEA)成交量3.75萬噸,環比增長24.45%,成交額262.58萬元,環比增長22.31%,成交均價70.00元/噸,最高成交價74.72元/噸,最低成交價67.03元/噸。
2024年11月,天津碳排放權配額(TJEA)成交量14.85萬噸,環比增長299.01%,成交額474.64萬元,環比增長276.72%,成交均價31.96元/噸,最高成交價33.00元/噸,最低成交價31.00元/噸。
2024年11月,深圳碳排放權配額(SZEA)成交量3.39萬噸,環比下降88.43%,成交額149.58萬元,環比下降89.56%,成交均價44.09元/噸,最高成交價49.50元/噸,最低成交價41.84元/噸。
北京碳排放配額履約截止日期為11月15日,履約截止日期前后交易量發生明顯變化。2024年11月,北京碳排放權(BEA)成交量37.93萬噸,環比增長29.47%,成交額4368.79萬元,環比增長32.36%,成交均價115.18元/噸,最高成交價124.00元/噸,最低成交價100.15元/噸。
2024年11月,廣東碳排放權配額(GDEA)成交量8.91萬噸,環比下降3.84%,成交額353.69萬元,環比下降3.09%,成交均價39.69元/噸,最高成交價43.94元/噸,最低成交價38.09元/噸。
湖北碳排放配額履約截止日期為11月29日,履約截止日期前交易量相對活躍。2024年11月,湖北碳排放權配額(HBEA)成交量156.08萬噸,環比下降19.47%,成交額6829.91萬元,環比下降16.13%,成交均價43.76元/噸,最高成交價44.94元/噸,最低成交價41.79元/噸。
2024年11月,福建碳排放權配額(FJEA)成交量25.51萬噸,環比下降85.87%,成交額744.39萬元,環比下降79.76%,成交均價29.18元/噸,最高成交價36.20元/噸,最低成交價26.69元/噸。
2024年11月,重慶碳排放權配額(CQEA)成交量5.84萬噸,環比增長7070.55%,成交額267.63萬元,環比增長7714.81%,成交均價45.79元/噸。
2.2.3 CCER市場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注冊登記系統及信息平臺仍未有已登記的CCER項目。公示結束項目46個,公示中項目5個。綠金e碳數據顯示,2024年11月CCER的成交價介于85-110元/噸。
2024年11月,在地方碳市場交易的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成交量為180.94萬噸,其中,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成交量174.93萬噸,四川聯合環境交易所成交量6.09萬噸,廣州碳排放權交易所成交量68.22萬噸。【數據來源:同花順iFinD】
2024年11月,上海碳普惠I類方法學產生的減排量(SHCERCIR1)成交量為3021噸,成交額21.21萬元,平均成交價為70.20元/噸。截至11月末,SHCERCIR1累計成交9803噸,成交額66.86萬元。【數據來源: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
2024年11月,北京認證自愿減排量(PCER)無成交量。截至11月末, PCER累計成交量21993噸,累計成交額188.91萬元。【數據來源:同花順iFinD】
2.3 綠色電力證書
2024年10月,國家能源局核發綠證12.32億個。其中,風電5.30億個,占43.01%;太陽能發電1.97億個,占16.02%;常規水電3.92億個,占31.84%;生物質發電1.09億個,占8.83%;其他可再生能源發電378萬個,占0.31%。
截至2024年10月底,全國累計核發綠證35.51億個。其中,風電13.23億個,占37.25%;太陽能發電6.81億個,占19.18%;常規水電12.77億個,占35.97%;生物質發電2.64億個,占7.44%;其他可再生能源發電567萬個,占0.16%。
2024年10月,全國交易綠證2542萬個(其中隨綠電交易綠證980萬個);截至2024年10月底,全國累計交易綠證3.84億個(其中隨綠電交易綠證1.95億個)。
/ 新聞動態?/
11月初,興業銀行深圳分行與深圳市藍碳家化科技有限公司進行藍碳金融創新合作簽約,落地深圳首筆紅樹林保護碳匯質押融資業務,解決企業流動資金需求。
11月初,工商銀行北京分行與北京京能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落地首筆“BEA+CCER”碳資產交易掛鉤貸款。結合京能碳資產公司賬期錯配的資金窗口,通過質押部分BEA和CCER,工行北京分行為京能碳資產公司提供500萬元信用貸款額度,期限不超過1年,利率低于同期央行1年期LPR利率。
11月4日,國家能源集團完成首個煤化工產品聚丙烯的碳足跡全面核算——每生產1噸聚丙烯產生約9tCO2。
11月8日,海峽股權交易中心攜手中國太平洋保險推出我國首個依據生態環境部認可的方法學開發的紅樹林碳減排項目保險,標的資產為漳州九龍江口(龍海)紅樹林CCER項目。
11月15日,浙江湖州發布工業碳效碼3.0。工業碳效碼3.0嵌入主要工業領域評價技術標準、認證實施規則及核算模型,同時完成金屬制品、輪胎、化工原材料等70余套產品碳足跡計算模型設計搭建,能夠實現企業碳足跡數據采集、計算、核查、報告生成、三方認證、信息披露等功能。
11月20日,藍碳“深圳模式”全國推廣第一單——恩平市鎮海灣紅樹林保護碳匯以336元/噸由深圳市中成機電工程有限公司競得,該筆成交總金額1986768元創全國紅樹林保護碳匯單次拍賣新高。
11月29日,國家能源局統籌、中電聯等多家單位共同編制的《全國統一電力市場發展規劃藍皮書》(簡稱《藍皮書》)發布。《藍皮書》首次明確了統一電力市場建設的“路線圖”和“時間表”,即到2025年將初步建成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實現全國基礎性交易規則和技術標準基本規范統一;到2029年全面建成全國統一電力市場,推動市場基礎制度規則統一、市場監管公平統一、市場設施高標準聯通;到2035年完善全國統一電力市場,支撐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全面建成。
/ 風險提示 /
1、全球碳市場機制進展緩慢;
2、碳市場政策實施不及預期。
以上內容節選自五礦證券已經發布的研究報告《碳市場趨勢跟蹤(202411):全球碳市場開啟新征程》,對外發布時間:2024/12/11,具體分析內容(包括風險提示等)請詳見完整版報告。若因對報告的摘編產生歧義,應以完整版報告內容為準。
張鵬(分析師)? ? ?登記編碼:S0950523070001
聯系方式:zhangpeng1@wkzq.com.cn
蔡紫豪(分析師)? 登記編碼:S0950523070002
聯系方式:caizihao@wkzq.com.cn
胡曉玲(聯系人)
聯系方式:huxl1@wkzq.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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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聲明
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五礦證券可能會持有本報告中提及公司所發行的證券并進行交易,也可能為這些公司提供或爭取提供投資銀行、財務顧問和金融產品等各種金融服務。因此,投資者應當考慮到五礦證券及/或其相關人員可能存在影響本報告觀點客觀性的潛在利益沖突,投資者請勿將本報告視為投資或其他決定的唯一參考依據。
法律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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