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5088 證券簡稱:冠盛股份 公告編號:2024-105
債券代碼:111011 債券簡稱:冠盛轉債
溫州市冠盛汽車零部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九次臨時董事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溫州市冠盛汽車零部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4年第九次臨時董事會會議于2024年12月2日以書面、郵件等方式發出通知,并于2024年12月4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以現場結合通訊的方式召開。本次會議應到董事8人,實到董事8人,公司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本次會議,本次會議由董事長周家儒先生主持,本次董事會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關于不提前贖回“冠盛轉債”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關于不提前贖回“冠盛轉債”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104)。
本議案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情況:同意8票,反對0票,棄權0票。
表決結果:通過。
(二)審議通過《關于修訂公司〈內部審計制度〉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內部審計制度》。
公司審計委員會已對本議案進行事前審議,并發表了同意的意見。
本議案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情況:同意8票,反對0票,棄權0票。
表決結果:通過。
特此公告。
溫州市冠盛汽車零部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12月5日
證券代碼:605088 證券簡稱:冠盛股份 公告編號:2024-104
債券代碼:111011 債券簡稱:冠盛轉債
溫州市冠盛汽車零部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不提前贖回“冠盛轉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自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2月4日17個交易日中,公司股票已有15個交易日收盤價不低于“冠盛轉債”當期轉股價格17.01元/股的130%(22.11元/股),已觸發“冠盛轉債”的有條件贖回條款,公司董事會決定本次不行使“冠盛轉債”的提前贖回權利,不提前贖回“冠盛轉債”。且在未來六個月內(即2024年12月5日至2025年6月4日),若“冠盛轉債”再次觸發贖回條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贖回權利。
●以2025年6月5日(若為非交易日則順延)為首個交易日重新計算,若“冠盛轉債”再次觸發提前贖回條款,公司將根據《募集說明書》的約定,再次決定是否行使提前贖回權利。
一、可轉債發行上市概況
(一)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的《關于核準溫州市冠盛汽車零部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批復》(證監許可[2022]2865號)的核準,溫州市冠盛汽車零部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公開發行了6,016,500張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轉債”),每張面值100元,發行總額60,165萬元,期限6年。票面利率為第一年0.3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3.00%。
(二)經上海證券交易所自律監管決定書〔2023〕11號文同意,公司60,165萬元可轉債于2023年2月6日起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債券簡稱“冠盛轉債”,債券代碼“111011”。
(三)根據有關規定和《溫州市冠盛汽車零部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的相關約定,公司本次發行的“冠盛轉債”自2023年7月10日起可轉換為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初始轉股價格為18.11元/股,最新轉股價格為17.01元/股,歷次轉股價格調整情況如下:
1、因公司實施2022年度利潤分配引起的調整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5元(含稅),利潤分配結束后,轉股價格調整為17.61元/股。
2、因公司實施2023年度利潤分配引起的調整
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每股派
發現金紅利0.6元(含稅),利潤分配結束后,轉股價格調整為17.01元/股。
二、可轉債贖回條款與觸發情況
(一)有條件贖回條款
根據《溫州市冠盛汽車零部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約定:在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期內,如果公司股票連續30個交易日中至少有15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不低于當期轉股價格的130%(含130%),公司董事會有權決定按照債券面值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贖回全部或部分未轉股的可轉債。
(二)贖回條款觸發情況
自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2月4日17個交易日中,公司股票已有15個交易日收盤價不低于“冠盛轉債”當期轉股價格17.01元/股的130%(22.11元/股),已觸發“冠盛轉債”的贖回條款。
三、公司不提前贖回“冠盛轉債”的決定
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開2024年第九次臨時董事會以8票贊同、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關于不提前贖回“冠盛轉債”的議案》。公司董事會結合當前市場情況及公司的實際情況,決定本次不行使“冠盛轉債”的提前贖回權利,且在未來六個月內(即2024年12月5日至2025年6月4日),若“冠盛轉債”觸發提前贖回條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贖回權利。以2025年6月5日(若為非交易日則順延)為首個交易日重新計算,若“冠盛轉債”再次觸發有條件贖回條款,公司董事會將再次召開會議決定是否行使“冠盛轉債”提前贖回權利。
四、相關主體減持可轉債情況
經公司自查,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持股5%以上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本次“冠盛轉債”贖回條件滿足前六個月內,不存在交易“冠盛轉債”的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持股5%以上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未來六個月內減持“冠盛轉債”的計劃。如未來上述主體擬減持“冠盛轉債”,公司將督促其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減持,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溫州市冠盛汽車零部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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