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孫璐璐
自明年1月份數據起,人民銀行將個人活期存款、非銀支付機構備付金納入M1統計范圍,預計將于明年2月上旬向社會公布。
M1反映的是流動性極強的貨幣,過去包括流通中貨幣(M0)和單位活期存款。此番M1“納新”反映了隨著我國金融體系的發展,不同金融工具的流動性發生重大變化,貨幣供應量作為某一時點承擔流通和支付手段的金融工具的總和,也需與時俱進,動態完善統計口徑。
過往,由于M1能夠前瞻性地反映居民消費、購房和企業投資等經濟活動,是市場研究者預測經濟和股市走勢的重要參考指標。今年1~9月,受樓市低迷、經濟內生動能偏弱、銀行“手工補息”被叫停等因素影響,M1同比增速連續下行,甚至持續數月負增長,但自9月底一攬子增量政策出臺以來,經濟出現邊際向好跡象,10月末M1同比增速便出現拐點,降幅較上月收窄,預計11月的數據仍有望延續轉好勢頭。如果以“納新”的統計口徑計算今年以來的M1走勢,根據測算,上述趨勢和拐點同樣適用,只是增速降幅會較原統計口徑有所收窄。因此,可以看出,M1統計口徑的修訂不是為了美化數據,而是為了更真實準確地反映經濟活動,為政策調控提供精準度更高的參考依據,增強政策調控的及時性和有效性。
M1統計口徑“納新”也是貨幣政策框架改革加快推進的重要一環。央行明確提出,我國貨幣政策框架改革要以價格調控模式為主,數量目標逐步淡化。這一方面說明貨幣供應量等金融數量指標對政策調控的指導作用將更多屬于輔助參考;另一方面,貨幣政策調控將更注重發揮利率調控的主導作用,強化單一政策利率(7天期逆回購利率)對貨幣市場、債券市場、存貸款市場等金融市場利率的牽引作用,以此提升貨幣政策的傳導效率。
實際上,相比于熱議的M1統計口徑調整,近期貨幣政策框架在價格調控方面諸多看似細小的改革更值得市場重視。比如,上周召開的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工作會議倡議的“除金融基礎設施機構外的其他非銀同業活期存款應參考7天期逆回購利率合理確定利率水平”,國家開發銀行近期全市場首發7天重定價的以DR007利率為基準的中長期浮息債,以及央行持續數月縮量續作到期中期借貸便利(MLF)以逐步壓縮MLF余額……這些舉措都在不斷強化7天期逆回購利率作為政策利率的主體地位,逐漸理順由短及長的定價傳導機制,讓各類市場利率能更為順暢地圍繞政策利率“形得成”“調得了”,最終使利率政策更好服務于貨幣政策的宏觀調控職能。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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