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領袖丨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
近年來,數字平臺的快速發展,創造和帶動了數以億計的就業機會,不只是推動中國經濟數字化轉型的關鍵力量,也在穩增長、促就業、惠民生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在經濟增速下行、市場需求不足的宏觀背景下,大量勞動力涌入平臺經濟就業領域,也帶來了一定程度的非充分就業或就業不足問題。同時,靈活就業者的失業救濟和其他社會保障不足等問題仍待解決。本文建議:
(1)加大逆周期宏觀調控政策的力度,推動經濟實現全面可持續復蘇,從總體上提升勞動力需求,從根本上緩解就業壓力。
(2)完善對靈活就業者的社會保障機制,建立更加普惠的失業救助體系。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健全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新就業形態人員社保制度,擴大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覆蓋面”,顯示了中央對上述問題的高度重視,有必要抓緊貫徹落實。
(3)倡導ESG理念,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孫明春 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CF40)成員、香港中國金融協會副主席;陳維宣,騰訊研究院研究員;陳亦新,騰訊集團商業分析經理
*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CF40及作者所在機構立場?!?/p>
數字平臺對就業的促進
作用及面臨的挑戰
文 | 孫明春 陳維宣 陳亦新
在當前的宏觀經濟背景下,數字平臺不僅創造了數以億計的靈活就業機會,而且極具包容性,成為穩增長、促就業、惠民生的重要抓手。不過,在經濟增速下行、勞動力需求疲弱的情況下,大量靈活就業者涌入就業門檻較低的特定行業或領域,也會導致就業不足(“非充分就業”)和過度競爭(“內卷”)等問題。因此,要從根本上緩解就業壓力,需要宏觀經濟政策與微觀平臺企業上下配合,多管齊下,共同推動中國經濟與勞動力市場的可持續復蘇。
11月2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要“指導平臺企業依法規范用工,更好發揮平臺經濟對促進就業的重要作用”。當前,數字平臺不只是推動中國經濟數字化轉型的關鍵力量,也成為穩增長、促就業、惠民生的重要抓手。
一方面,依托其平臺網絡和生態體系,數字平臺直接創造和間接帶動了數以億計的就業機會;另一方面,利用先進的科技手段,數字平臺給創業者和勞動者賦能,降低了創業難度和就業門檻,催生了諸多以靈活就業為特征的新就業形態,拓寬了就業渠道,增加了收入來源,對推動共同富裕和包容性發展做出了貢獻。
一、數字平臺直接創造和間接帶動了數以億計的就業
與傳統企業不同,數字平臺創造就業并不局限于平臺企業自身,而是從三個層面直接創造和間接帶動了更廣泛的就業。這三個層面是:平臺企業自身、平臺上的商戶以及平臺生態體系的參與者。表1列舉了國內具有代表性的十個數字平臺,展示了它們在這三個層面直接創造和間接帶動的各種就業崗位。
表1. 數字平臺創造就業的三個層面:代表性平臺示例
經過多年發展,許多數字平臺已吸引了數以百萬計(甚至上億)的商戶,并通過這些商戶的上下游產業鏈形成了更為龐大的生態體系,創造和帶動了數以億計的就業機會。以電商平臺為例,根據商務部發布的《中國電子商務報告2022》,2022年,全國電商領域就業達6937萬人,比2014年增長了1.6倍(表2)。另據測算,2022年,僅微信生態創造和帶動的就業機會就達5017萬個,阿里巴巴數字生態體系所創造和帶動的就業機會達7309萬個;2023年,快手平臺創造和帶動的就業機會達4022萬個(表2)。
表2列舉了10家研究機構對數字平臺創造就業的測算,其結果在1500萬至2億之間。由于研究的角度、范圍、方法各不相同,這些測算的結果并不可比,也不一定準確,更不能簡單加總。但保守估計,數字平臺所創造和帶動的就業總數至少在1億人以上。
表2. 數字平臺創造就業的規模估算
二、數字平臺推廣了靈活就業模式,緩解了失業壓力
依托自身龐大的用戶基礎和網絡效應、以及移動通信、衛星定位等技術手段,數字平臺催生了眾多“新商業模式”,令共享經濟、零工經濟、粉絲經濟等“新經濟形態”成為可能,也創造了網約車司機、外賣騎手、代駕司機、短視頻/直播主播等“新就業形態”,既增加了靈活就業及兼職工作機會,也為失業群體再就業拓寬了渠道。
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所做的《第九次全國職工隊伍狀況調查》,2022年,全國從事“新就業形態”的勞動者已達8400萬人(表2),占全國職工總數的21%、全國就業人口的11%。另據中國人民大學《中國靈活用工發展報告》,2021年,全國靈活就業者已達2億人。雖然并非所有的靈活就業機會都是數字平臺創造的,但許多勞動者都是通過用工企業自身的數字平臺(如外賣、網約車平臺等)或第三方服務商的數字平臺(如招聘、外包平臺等)尋找和匹配到相關就業機會的。
2020年來,受疫情沖擊、房地產市場下跌等因素影響,中國經濟增速下滑,失業壓力上升。在此背景下,數字平臺所創造和帶動的各類靈活就業形式,給失業者提供了低門檻的再就業機會,拓寬了收入來源,大大減輕了此類人群的生活壓力。
以網約車司機為例,截至2024年9月,交通運輸部已累計頒發網約車駕駛員證740萬本、網約車車輛運輸證317萬本,分別是2020年12月的2.6倍和2.8倍(圖1)。這表明,大量勞動者以全職或兼職方式進入網約車行業,增加了就業機會和收入來源。許多網約車司機是下崗再就業者。例如,在滴滴平臺上,“有20.4%的專職司機是由于下崗、失業等原因從事網約車工作。同時,還有19.9%的司機屬于短期失業者,他們通過從事網約車行業平穩度過了就業轉換期?!盵1]
靈活就業機會的大量涌現不但減少了失業,也縮短了失業者的失業時長。根據暨南大學與智聯招聘聯合發布的《2023中國新型靈活就業報告》,近一半(49.6%)的新型靈活就業求職者可在20天內找到工作,與傳統就業形態的求職者相比,該比例高出9個百分點[2]。
另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22年,84%的城鎮失業人員失業時長不超過半年,而這一比例在10年前只有32%(圖2);其中,30%的失業者的失業時長在1個月以內,該比例也顯著高于10年前的4.6%。失業時長大幅度下降,很大程度上受益于數字平臺創造的大量靈活就業機會,這也從宏觀數據層面佐證了暨南大學的研究發現。
圖1. 交通運輸部頒發的網約車駕駛員證
和車輛運輸證數量
數據來源:交通運輸部
圖2. 城鎮失業人員失業持續時間分布
數據來源:國家統計局《中國勞動統計年鑒》(2010-2023年)
此外,數字平臺提供的靈活就業機會也令兼職工作成為可能(或更為便利)。以外賣騎手為例,在美團平臺上,35%的騎手除配送收入外,還有其他收入來源(如企事業單位、個體經營等)[3];在餓了么的騎手端平臺“蜂鳥”上,“56%的騎手擁有第二職業,其中26%是小微創業者、21%為技術工人”[4]。在餓了么平臺上,37%的騎手有外賣之外的本職工作[5]。
以上數據顯示,在經濟下行周期,數字平臺通過創造大量靈活就業和兼職崗位,對緩解就業壓力、縮短失業時長、拓寬收入渠道、改善勞動者福利做出了貢獻,成為維護經濟與社會穩定的重要“穩定器”。
三、數字平臺提升了就業的公平性和包容性
數字平臺不但創造和帶動了大量就業,也提升了就業的公平性和包容性。具體來說,這體現在三個方面。
3.1 數字平臺拓寬了求職渠道,提升了就業的公平性
作為一個“雙邊網絡”或“多邊網絡”,數字平臺為勞動者提供了一站式的、高度透明的招聘信息平臺,大幅提升了勞動力市場的供需匹配效率。有些數字平臺本身就是招聘機構(如前程無憂、智聯招聘、BOSS直聘等),是求職者與雇主聚集的“雙邊網絡”平臺,不但顯著降低了勞動者獲取就業信息的成本,也提高了求職和就業的公平性。
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19年,48.2%的城鎮勞動者委托親友介紹工作,僅有18.5%的勞動者通過招聘網站/廣告來求職(圖3)。到2022年,前者比例已下降到41.9%,后者的比例則上升到26.1%。相對于委托親友介紹工作,通過招聘網站/廣告求職不但效率更高、機會更廣,也更加公平。這一變化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數字平臺的快速發展。
對于缺乏工作經歷(尤其是首次就業)的青年勞動力來說,委托親友介紹工作令很多年輕人“輸在起跑線上”,是就業不公平的一個重要表現。2019年,在20-24歲的青年勞動者中,委托親友介紹工作的占23.3%,通過招聘網站/廣告的求職者占27.1%(圖4);到2022年,前者已下降到15.3%,而后者則上升到36.1%,足見數字平臺的發展和普及對促進平等就業所做的貢獻。
圖3. 城鎮勞動力求職的主要渠道占比
數據來源:國家統計局《中國勞動統計年鑒》(2019-2023年)
圖4. 20-24歲城鎮青年勞動力求職的主要渠道占比
數據來源:國家統計局《中國勞動統計年鑒》(2019-2023年)
3.2 數字平臺為創業者技術賦能,降低了創業門檻
有人擔憂,數字平臺會加劇不同群體之間在就業方面的數字鴻溝。但事實恰恰相反。平臺企業雇傭了大量高學歷的技術人員和管理人才,設計開發出簡便易用的應用程序,化繁為簡,化難為易,為平臺上的商家和生態體系的參與者實現了技術賦能(如短視頻制作“一鍵成片”工具等)[6],降低了低學歷人群的創業難度與就業門檻,對推動共同富裕與包容性發展做出了貢獻。
例如,2022年,在微信的小程序、公眾號和視頻號等三個平臺上,35歲及以下從業人員所占比例分別為73.4%、56.7%、50.0%,大學本科以下學歷從業人群分別為41.4%、31.4%和62.6%[7]。在抖音電商的“三農帶貨達人”中,45%為90后,還有6%為18歲以上的00后人群[8]。顯然,數字平臺為缺乏營銷和管理經驗的創業者和經營者解除了后顧之憂,這對年輕和低學歷的創業者尤其重要。
3.3 數字平臺助力人才返鄉創業,推動了城鄉均衡發展
通過構建倉儲、物流、移動支付等網絡,數字平臺還為農村和中西部偏遠地區的商戶解除了基礎設施瓶頸,降低了運營成本和創業門檻,激勵眾多人才返鄉創業、就業,推動了區域間的平衡發展。
近幾年,數字平臺企業紛紛推出助農計劃,如阿里巴巴的“互聯網+脫貧”實踐、騰訊的“豐收好物計劃”、抖音的“山貨上頭條”項目、拼多多的“新新農人”體系等,直接連接消費者與產品原產地,提高了銷量,擴大了農民收入與農村就業。
受其影響及推動,近年來,我國返鄉創業及就業人數快速增長,2021年達1120萬人,其中一半以上涉及互聯網技術[9]。對微信生態的調研數據也顯示,2022年,通過視頻號、公眾號和小程序從業的人員中,分別有14.4%、18.9%和33.0%的工作地為縣城、鄉鎮及農村[10],對推動實現城鄉均衡發展做出了貢獻。
四、靈活就業者面臨就業不足及社會保障缺失的挑戰
毋庸諱言,許多勞動者雖然通過數字平臺獲得了難得的就業機會,但也面臨諸多困難和挑戰,主要體現在以下兩方面。
4.1就業不足(非充分就業)
數字平臺雖然為失業下崗人員提供了大量的靈活就業機會,但在市場需求沒有同步增長的情況下,大量勞動力涌入就業門檻較低的特定行業或領域,也會導致非充分就業或就業不足(underemployment)的問題,即勞動者在其選定的工作領域無法獲得足夠工作量和足夠收入,因此不得不延長工作時間或兼職工作。
以網約車為例,近年來,在網約車乘車需求總量增長有限的情況下,網約車供應的大幅增加引發了就業不足的問題。根據交通運輸部數據,截至2024年9月,網約車的人均訂單數和車均訂單數分別下降到每月134單/人和312單/車(相當于每天4.3單/人和10.1單/車),比2020年12月分別下降了52%和57%。對網約車司機而言,這意味著月收入大致減半。
圖5. 網約車每月人均訂單數和車均訂單數
數據來源:交通運輸部
除此之外,大量靈活就業者被“困在算法里”,工作時間長、強度大、負荷重,嚴重影響了就業的幸福感、獲得感和安全感。2024年11月12日,中央網信辦等四部門開展了“清朗·網絡平臺算法典型問題治理”專項行動,主要任務之一就是防范平臺盲目追求利潤、侵害從事新就業形態的勞動者的正當權益。
以上分析顯示,雖然數字平臺為失業者提供了再就業和兼職工作的機會,拓寬了收入渠道,緩解了家庭財務壓力,但勞動者在體力和精神方面所面臨的挑戰也相應增加,勞動者之間的過度競爭(“內卷”)也有所加劇,對社會治安和穩定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這些問題都值得正視和重視。
4.2 社會保障不足(或缺失)
由于工作時間碎片化,工作需求時有時無、斷斷續續,平臺上的很多靈活就業者即便收入微薄,卻不能被定義為失業人員。因此,即便他們因就業不足而面臨嚴重的財務困境,也沒有資格領取失業救濟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及《失業保險條例》,在失業前,用人單位及勞動者本人必須已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失業者才有資格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由于很多靈活就業者與平臺之間并不存在法律意義上的雇傭關系,所以沒有“用人單位”為其繳納“五險一金”,因此,即便失業,他們也沒有領取失業保險金的資格。此外,這些新就業形態人員在養老、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障方面也面臨類似困境。鑒于這些問題已有共識,在此不再贅述。
五、結論與政策建議
綜上所述,近年來,數字平臺的快速發展,創造和帶動了數以億計的就業機會,對穩增長、促就業、惠民生做出了巨大貢獻。數字平臺還拓寬了求職渠道、降低了創業門檻、消除了農村和中西部偏遠地區的基礎設施瓶頸,提升了就業的公平性,推動了區域間的平衡發展,對推動共同富裕和包容性發展做出了貢獻。
不過,數字平臺創造就業機會、吸納下崗員工的容量不是無限的。在經濟增速下行、市場需求疲弱的宏觀背景下,大量勞動力涌入平臺經濟就業領域,也會帶來非充分就業或就業不足的問題。這就引發出靈活就業者的失業救濟及其他社會保障不足(乃至缺失)的問題。
為解決上述問題,我們建議:
(1) 加大逆周期宏觀調控政策的力度,從消費、投資、監管政策等多方面入手,多管齊下,全力以赴擴大內需,大力提振消費者、企業家與投資者信心,推動經濟實現全面可持續復蘇,從總體上提升勞動力需求,才能從根本上緩解就業壓力。
(2) 完善對靈活就業者的社會保障機制,建立更加普惠的失業救助體系,可以考慮:允許沒有固定雇主的靈活就業者本人繳納失業保險費;擴大失業救助的覆蓋范圍,給收入低于一定水平的非充分就業者提供最基本的生活救濟金;研究利用“第三支柱”為靈活就業者建立低成本、可持續的商業性社會保障機制。令人欣慰的是,二十屆三中全會討論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提出,要“健全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新就業形態人員社保制度,擴大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覆蓋面”,顯示了中央對上述問題的高度重視,有必要抓緊貫徹落實。
(3) 倡導ESG理念,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在經濟下行期,勞動力市場競爭更為激烈,有些平臺或雇主有可能對勞動者提出過分的工作要求。11月22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要“指導平臺企業依法規范用工”。因此,應支持勞動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主動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政府主管部門也應加強對企業雇傭行為的監管,確保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不被侵犯。與此同時,應倡導數字平臺及平臺上的商戶企業積極踐行ESG(即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鼓勵雇主更加關注員工的健康、福利與職業發展,形成良性的企業文化,實現平臺、商戶與勞動者多方共贏。
(本文作者介紹: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CF40)是一家非官方、非營利性的專業智庫,定位為“平臺+實體”新型智庫,專注于經濟金融領域的政策研究。)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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