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1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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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常申購、贖回(轉換)業務的辦理時間
本基金每三個月開放一次,每次開放期不超過5個工作日,每個開放期所在月份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月份在后續每三個日歷月中最后一個日歷月,每個開放期的首日為當月所使用股指期貨交割日前五個工作日的第一個工作日。本基金的首個封閉期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個開放期的首日(不含該日)之間的期間,之后的封閉期為每相鄰兩個開放期之間的期間。本基金在封閉期內不辦理申購與贖回業務。
本基金為定期開放基金,本基金第三十五個開放期為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開放期內本基金接受申購、贖回與轉換申請。為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在開放期間,本基金管理人有權依據本基金的規模情況和市場變化情況,根據基金合同的約定,暫停或提前結束申購和轉換轉入業務,屆時本基金管理人將在規定媒介上刊登暫停或提前結束申購和轉換轉入公告。本基金暫停或提前結束申購和轉換轉入業務期間,贖回和轉換轉出業務不受影響。
本基金自2023年11月17日起進入封閉期,封閉期內本基金不接受申購、贖回與轉換申請。本基金將會根據本次開放期的申購、贖回規模情況決定是否提前結束本次開放期間,敬請留意我司相關公告。
3.日常申購業務
3.1申購金額限制
通過銷售機構每個基金賬戶或基金管理人網上交易系統每個基金賬戶首次最低申購金額為1元人民幣(含申購費);投資人追加申購時最低申購限額及投資金額級差詳見各銷售機構網點公告。各基金代理銷售機構有不同規定的,投資者在該銷售機構辦理上述業務時,需同時遵循銷售機構的相關業務規定。
當接受申購申請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利影響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采取設定單一投資者申購金額上限或基金單日凈申購比例上限、拒絕大額申購、暫停基金申購等措施,切實保護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資運作與風險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對基金規模予以控制。具體規定請參見相關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對申購的金額的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生效前依照《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購費率
本基金對申購設置級差費率。投資者在一天之內如果有多筆申購,適用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普通客戶申購的具體費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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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投資群體指依法設立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依法制定的企業年金計劃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運營收益形成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基金(包括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經監管部門批準可以投資基金的地方社會保險基金、企業年金單一計劃以及集合計劃、企業年金理事會委托的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企業年金養老金產品、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產品、養老目標基金和職業年金計劃。特定投資群體需在申購前向基金管理人登記備案,并經基金管理人確認。如將來出現經監管部門批準可以投資基金的其他社會保險基金、企業年金或其他養老金客戶類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說明書更新時或發布臨時公告將其納入特定投資群體范圍。
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中心申購本基金的特定投資群體自2022年5月19日起享受申購費率1折優惠(詳見本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發布的《關于面向特定投資者通過直銷柜臺認、申購旗下所有基金實施費率優惠的公告》及2022年9月2日發布的《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調整“特定投資群體(養老金客戶)”的客戶適用范圍的公告》),優惠后的申購費率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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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金銷售機構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對申購費用實行一定的優惠,具體以實際收取為準。
(2)申購金額含申購費。申購費用由申購基金份額的投資者承擔,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注冊登記等各項費用。
(3)基金管理人對部分基金持有人費用的減免不構成對其他投資者的同等義務。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關手續后,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調整申購費率或調整收費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關規定于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有關規定在規定媒體上公告。
(5)對特定交易方式(如網上交易等),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以適當調低基金申購費率。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情況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基金促銷計劃,針對基金投資者定期和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國證監會要求履行必要手續后,對基金投資者適當調低基金申購費率和轉換費率。
3.3其他與申購相關的事項
無。
4.日常贖回業務
4.1贖回份額限制
基金份額持有人在各銷售機構的最低贖回、轉換轉出及最低持有份額為1份,投資者當日持有份額減少導致在銷售機構同一交易賬戶保留的基金份額不足1份的,注冊登記機構有權將全部剩余份額自動贖回。各基金代理銷售機構有不同規定的,投資者在該銷售機構辦理上述業務時,需同時遵循銷售機構的相關業務規定。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對贖回的份額的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4.2贖回費率
贖回費用由贖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對持續持有本基金少于30天的投資人收取1.5%的贖回費,并將上述贖回費全部計入基金財產;對持續持有本基金大于等于30天少于90天的投資人收取0.5%的贖回費,并將贖回費總額的75%計入基金財產;對持續持有本基金大于等于90天少于180天的投資人收取0.5%的贖回費,并將贖回費總額的50%計入基金財產;對持續持有本基金大于等于180天少于365天的投資人收取0.5%的贖回費,將贖回費總額的25%計入基金財產;對持續持有本基金大于等于365天少于730天的投資人收取0.25%的贖回費,將贖回費總額的25%計入基金財產。贖回費率隨贖回基金份額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遞減,具體費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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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關手續后,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調整贖回費率或調整收費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關規定于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有關規定在規定媒體上公告。
(2)對特定交易方式(如網上交易等),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以適當調低基金贖回費率。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情況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基金促銷計劃,針對基金投資者定期和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國證監會要求履行必要手續后,對基金投資者適當調低基金贖回費率和轉換費率。
4.3其他與贖回相關的事項
無。
5.日常轉換業務
5.1轉換費率
5.1.1基金轉換費
1)基金轉換費用由轉出基金贖回費用及基金申購補差費用兩部分構成。
2)基金轉換時,從申購費用低的基金向申購費用高的基金轉換時,每次收取申購補差費用;從申購費用高的基金向申購費用低的基金轉換時,不收取申購補差費用。申購補差費用按照轉換金額對應的轉出基金與轉入基金的申購費率差額進行補差,具體收取情況視每次轉換時兩只基金的申購費率的差異情況而定。
5.1.2基金轉換的計算公式
轉換費用=轉出基金贖回費+轉換申購補差費
轉出基金贖回費=轉出份額×轉出基金當日基金份額凈值×轉出基金贖回費率
轉換申購補差費=轉出份額×轉出基金當日基金份額凈值×(1-轉出基金贖回費率)×申購補差費費率×折扣÷(1﹢申購補差費費率×折扣)
轉入份額=(轉出份額×轉出基金當日基金份額凈值-轉換費用)÷轉入基金當日基金份額凈值
5.1.3具體轉換費用的例子
1)本基金贖回費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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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基金轉入轉換金額對應申購費率較低的基金
例1、某普通投資人N日持有廣發套利基金份額10,000份,持有期為六個月(少于一年,對應的贖回費率為0.50%),擬于N日轉換為廣發聚財信用債券A類基金份額,假設N日廣發套利基金份額凈值為1.150元,廣發聚財信用債券A類基金份額凈值為1.050元,折扣為1,則:
(1)轉出基金即廣發套利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用:
轉出基金贖回費=轉出份額×轉出基金當日基金份額凈值×轉出基金贖回費率=10,000×1.150×0.50%=57.5元
(2)轉換金額對應的廣發套利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率1.50%高于廣發聚財信用債券A類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率0.80%,因此不收取申購補差費用,即費用為0。
(3)此次轉換費用:
轉換費用=轉出基金贖回費+轉換申購補差費=57.5+0=57.5元
(4)轉換后可得到的廣發聚財信用債券A類基金份額為:
轉入份額 =(轉出份額×轉出基金當日基金份額凈值-轉換費用)÷轉入基金當日基金份額凈值=(10,000×1.150-57.5)÷1.050=10,897.62份
3)轉換金額對應申購費率較低的基金轉入到本基金時
例2、某普通投資人N日持有廣發聚財信用債券A類基金份額10,000份,持有期為六個月(少于一年,對應的贖回費率為0.10%),擬于N日轉換為廣發套利基金份額,假設N日廣發聚財信用債券A類基金份額凈值為1.050元,廣發套利基金份額凈值為1.150元,折扣為1,則:
(1)轉出基金即廣發聚財信用債券A類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用:
轉出基金贖回費=轉出份額×轉出基金當日基金份額凈值×轉出基金贖回費率=10,000×1.050×0.10%=10.50元
(2)申購補差費為扣除贖回費用后按轉出基金與轉入基金間的申購補差費率計算可得:
申購補差費費率=轉換金額對應的轉入基金與轉出基金的申購費率差=廣發套利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率1.50%-廣發聚財信用債券A類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率0.80%=0.70%
轉換申購補差費=轉出份額×轉出基金當日基金份額凈值×(1-轉出基金贖回費率)×申購補差費費率×折扣÷(1﹢申購補差費費率×折扣)=10,000×1.050×(1-0.10%)×0.70%×1÷(1+0.70%×1)=72.92元
(3)此次轉換費用:
轉換費用=轉出基金贖回費+轉換申購補差費=10.50+72.92=83.42元
(4)轉換后可得到的廣發套利基金份額為:
轉入份額 =(轉出份額×轉出基金當日基金份額凈值-轉換費用)÷轉入基金當日基金份額凈值=(10,000×1.050-83.42)÷1.150=9,057.90份
5.2其他與轉換相關的事項
(1)基金轉換只能在同一銷售機構進行。
(2)本基金開通與本公司旗下其他開放式基金(由同一注冊登記機構辦理注冊登記的、且已公告開通基金轉換業務)之間的轉換業務。
(3)其他轉換基礎業務規則詳見本公司網站的相關說明。
(4)由于各銷售機構的系統差異以及業務安排等原因,開展轉換業務的時間和基金品種及其他未盡事宜詳見各銷售機構的相關業務規則和相關公告。
6.基金銷售機構
6.1 場外銷售機構
6.1.1 直銷機構
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東省珠海市橫琴新區環島東路3018號2608室
辦公地址: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琶洲大道東1號保利國際廣場南塔31-33樓;廣東省珠海市橫琴新區環島東路3018號2603-2622室
法定代表人:孫樹明
客服電話: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客服傳真:020-34281105
網址:www.gffunds.com.cn
直銷機構網點信息:本公司網上直銷系統(僅限個人客戶)和直銷中心(僅限機構客戶)銷售本基金,網點具體信息詳見本公司網站。
客戶可以通過本公司客服電話進行銷售相關事宜的問詢、開放式基金的投資咨詢及投訴等。
6.1.2 場外非直銷機構
本基金非直銷銷售機構信息詳見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敬請投資者留意。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增減或變更基金銷售機構,并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基金銷售機構名錄。投資者在各銷售機構辦理本基金相關業務時,請遵循各銷售機構業務規則與操作流程。
6.2 場內銷售機構
無。
7.基金份額凈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前,基金管理人應當至少每周在規定網站上披露一次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個開放日的次日,通過規定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的網站或營業網點,披露開放日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基金管理人應當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規定網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個市場交易日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本公告僅對廣發對沖套利定期開放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本次開放申購、贖回、轉換等有關事項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仔細閱讀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更新)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等文件。
(2)投資者可以致電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95105828 或020-83936999)、登錄本公司網站(www.gffunds.com.cn)獲取相關信息。
風險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銷售機構根據法規要求對投資者類別、風險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風險等級進行劃分,并提出適當性匹配意見。投資者在投資基金前應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更新)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認識基金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征,在了解產品情況及銷售機構適當性意見的基礎上,根據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投資期限和投資目標,對基金投資作出獨立決策,選擇合適的基金產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責。
特此公告。
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8日
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關于廣發對沖套利定期開放混合型發起式
證券投資基金運用股指期貨進行對沖的投資策略的執行情況公告
廣發對沖套利定期開放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自2023年8月18日進入第35個封閉期。截至2023年11月3日,本基金持有股票資產37,185,778.15元,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為54.88%;運用股指期貨進行對沖的空頭合約市值33,982,240.00元,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為50.15%。
本基金最新的股指期貨交易情況(包括投資政策、持倉情況、損失情況等)、股指期貨投資的特定風險,請投資者關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說明書及相關最新公告。
風險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銷售機構根據法規要求對投資者類別、風險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風險等級進行劃分,并提出適當性匹配意見。投資者在投資基金前應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更新)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認識基金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征,在了解產品情況及銷售機構適當性意見的基礎上,根據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投資期限和投資目標,對基金投資作出獨立決策,選擇合適的基金產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責。
特此公告。
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8日
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關于廣發匯佳定期開放債券型發起式證券
投資基金開放申購、贖回和轉換業務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1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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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常申購、贖回(轉換)業務的辦理時間
本基金本次辦理申購、贖回和轉換業務的開放期為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22日。自2023年11月23日起至2024年2月22日(含)為本基金的下一個封閉期,封閉期內本基金不辦理申購、贖回和轉換業務。
投資人在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規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現新的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或其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但應在實施日前依照《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每個封閉期結束之后第一個工作日起進入開放期,開放期的期限為自封閉期結束之日后第一個工作日(含該日)起不少于五個工作日、不超過十個工作日的期間,具體期間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閉期結束前公告說明。
如在開放期內發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無法按時開放或需依據《基金合同》暫停申購與贖回業務的,基金管理人有權合理調整申購或贖回業務的辦理期間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響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個工作日起,繼續計算該開放期時間。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時間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或者轉換。在開放期內,投資人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和時間提出申購、贖回或轉換申請且登記機構確認接受的,其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為該開放期下一開放日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的價格;但若投資人在開放期最后一日業務辦理時間結束之后提出申購、贖回或者轉換申請的,視為無效申請。
本基金單一投資者持有的基金份額或者構成一致行動人的多個投資者持有的基金份額占基金總份額的比例可達到或者超過50%,本基金不向個人投資者銷售。
3.日常申購業務
3.1申購金額限制
通過非直銷機構每個基金賬戶或基金管理人網上交易系統每個基金賬戶首次最低申購金額為1元人民幣(含申購費);投資人追加申購時最低申購限額及投資金額級差詳見各銷售機構網點公告。各基金銷售機構有不同規定的,投資者在該銷售機構辦理上述業務時,需同時遵循銷售機構的相關業務規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規定單個投資人累計持有的基金份額上限,具體規定請參見定期更新的招募說明書或相關公告。
當接受申購申請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利影響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采取設定單一投資者申購金額上限或基金單日凈申購比例上限、拒絕大額申購、暫停基金申購等措施,具體規定請參見招募說明書或相關公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資運作與風險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對基金規模予以控制,具體規定請參見招募說明書或相關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定的數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購費率
申購本基金的所有投資者,本基金申購費率最高不高于0.60%,且隨申購金額的增加而遞減,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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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銷售機構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對申購費用實行一定的優惠,具體以實際收取為準。
本基金對通過本公司直銷中心申購本基金基金份額的特定投資者與除此之外的其他普通投資者實施差別的申購費率,特定投資者范圍及具體費率優惠詳見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5月19日發布的《關于面向特定投資者通過直銷柜臺認、申購旗下所有基金實施費率優惠的公告》和2022年9月2日發布的《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調整“特定投資群體(養老金客戶)”的客戶適用范圍的公告》及其他相關公告。
(1)投資者在一天之內如果有多筆申購,適用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
(2)申購金額含申購費。本基金的申購費用由基金申購人承擔,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注冊登記等各項費用。
(3)基金管理人對部分基金持有人費用的減免不構成對其他投資者的同等義務。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并最遲應于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情形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基金促銷計劃,針對特定地域范圍、特定行業、特定職業的投資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網上交易等)等進行基金交易的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按相關監管部門要求履行相關手續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適當調低基金申購費率和基金贖回費率。
(6)當發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以確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體處理原則與操作規范遵循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自律規則的規定。
3.3其他與申購相關的事項
無。
4.日常贖回業務
4.1贖回份額限制
基金份額持有人在各非直銷機構的最低贖回、轉換轉出及最低持有份額為1份,投資者當日持有份額減少導致在銷售機構同一交易賬戶保留的基金份額不足1份的,注冊登記機構有權將全部剩余份額自動贖回。各基金銷售機構有不同規定的,投資者在該銷售機構辦理上述業務時,需同時遵循銷售機構的相關業務規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定的數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4.2贖回費率
本基金贖回費率隨贖回基金份額持有時間的增加而遞減,具體費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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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贖回費用由贖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贖回費用應全額計入基金財產。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并最遲應于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情形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基金促銷計劃,針對特定地域范圍、特定行業、特定職業的投資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網上交易等)等進行基金交易的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按相關監管部門要求履行相關手續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適當調低基金申購費率和基金贖回費率。
(3)當發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以確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體處理原則與操作規范遵循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自律規則的規定。
4.3其他與贖回相關的事項
無。
5.日常轉換業務
5.1轉換費率
5.1.1基金轉換費
1)基金轉換費用由轉出基金贖回費用及基金申購補差費用兩部分構成。
2)基金轉換時,從申購費用低的基金向申購費用高的基金轉換時,每次收取申購補差費用;從申購費用高的基金向申購費用低的基金轉換時,不收取申購補差費用。申購補差費用按照轉換金額對應的轉出基金與轉入基金的申購費率差額進行補差,具體收取情況視每次轉換時兩只基金的申購費率的差異情況而定。
5.1.2基金轉換的計算公式
轉換費用=轉出基金贖回費+轉換申購補差費
轉出基金贖回費=轉出份額×轉出基金當日基金份額凈值×轉出基金贖回費率
轉換申購補差費=轉出份額×轉出基金當日基金份額凈值×(1-轉出基金贖回費率)×申購補差費費率×折扣÷(1﹢申購補差費費率×折扣)
轉入份額=(轉出份額×轉出基金當日基金份額凈值-轉換費用)÷轉入基金當日基金份額凈值
5.1.3具體轉換費用的例子
1)本基金贖回費率結構
本基金贖回費率隨贖回基金份額持有時間的增加而遞減,具體費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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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贖回費用由贖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贖回費用應全額計入基金財產。
2)本基金轉入轉換金額對應申購費率較低的基金
例1、某普通投資人N日持有廣發匯佳定期開放債券基金份額10,000份,持有期為六個月(對應的贖回費率為0%),擬于N日轉換為廣發景明中短債C類基金份額,假設N日廣發匯佳定期開放債券基金份額凈值為1.0100元,廣發景明中短債C類基金份額凈值為1.0500元,折扣為1,則:
(1)轉出基金即廣發匯佳定期開放債券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用:
轉出基金贖回費=轉出份額×轉出基金當日基金份額凈值×轉出基金贖回費率=10,000×1.0100×0%=0元
(2)轉換金額對應的廣發匯佳定期開放債券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率0.6%,高于廣發景明中短債C類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率0%,因此不收取申購補差費用,即費用為0。
(3)此次轉換費用:
轉換費用=轉出基金贖回費+轉換申購補差費=0+0=0元
(4)轉換后可得到的廣發景明中短債C類基金份額為:
轉入份額 =(轉出份額×轉出基金當日基金份額凈值-轉換費用)÷轉入基金當日基金份額凈值=(10,000×1.0100-0)÷1.0500=9,619.05份
3)轉換金額對應申購費率較低的基金轉入到本基金
例2、某普通投資人N日持有廣發景明中短債C類基金份額10,000份,持有期為六個月(對應的贖回費率為0%),擬于N日轉換為廣發匯佳定期開放債券基金份額,假設N日廣發景明中短債C類基金份額凈值為1.0500元,廣發匯佳定期開放債券基金份額凈值為1.0100元,折扣為1,則:
(1)轉出基金即廣發景明中短債C類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用:
轉出基金贖回費=轉出份額×轉出基金當日基金份額凈值×轉出基金贖回費率=10,000×1.0500×0%=0元
(2)申購補差費為扣除贖回費用后按轉出基金與轉入基金間的申購補差費率計算可得:
申購補差費費率=轉換金額對應的轉入基金與轉出基金的申購費率差=廣發匯佳定期開放債券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率0.6%-廣發景明中短債C類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率0%=0.6%
轉換申購補差費=轉出份額×轉出基金當日基金份額凈值×(1-轉出基金贖回費率)×申購補差費費率×折扣÷(1﹢申購補差費費率×折扣)=10,000×1.0500×(1-0%)×0.6%×1÷(1+0.6%×1)=62.62元
(3)此次轉換費用:
轉換費用=轉出基金贖回費+轉換申購補差費=0+62.62=62.62元
(4)轉換后可得到的廣發匯佳定期開放債券基金份額為:
轉入份額 =(轉出份額×轉出基金當日基金份額凈值-轉換費用)÷轉入基金當日基金份額凈值=(10,000×1.0500-62.62)÷1.0100=10,334.04份
5.2其他與轉換相關的事項
(1)基金轉換只能在同一銷售機構進行。
(2)本基金開通與本公司旗下其他開放式基金(由同一注冊登記機構辦理注冊登記的、且已公告開通基金轉換業務)之間的轉換業務。
(3)其他轉換基礎業務規則詳見本公司網站的相關說明。
(4)由于各銷售機構的系統差異以及業務安排等原因,開展轉換業務的時間和基金品種及其他未盡事宜詳見各銷售機構的相關業務規則和相關公告。
6.基金銷售機構
6.1 場外銷售機構
6.1.1直銷機構
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東省珠海市橫琴新區環島東路3018號2608室
辦公地址: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琶洲大道東1號保利國際廣場南塔31-33樓;廣東省珠海市橫琴新區環島東路3018號2603-2622室
法定代表人:孫樹明
客服電話: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客服傳真:020-34281105
網址:www.gffunds.com.cn
直銷機構網點信息:本公司直銷中心(僅限機構客戶)銷售本基金,網點具體信息詳見本公司網站。
客戶可以通過本公司客服電話進行銷售相關事宜的問詢、開放式基金的投資咨詢及投訴等。
6.1.2場外非直銷機構
本基金非直銷銷售機構信息詳見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敬請投資者留意。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增減或變更基金銷售機構,并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基金銷售機構名錄。投資者在各銷售機構辦理本基金相關業務時,請遵循各銷售機構業務規則與操作流程。
6.2 場內銷售機構
無。
7.基金份額凈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閉期內,基金管理人應當至少每周在規定網站上披露一次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在開放期內,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每個開放日的次日,通過規定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的網站或營業網點,披露開放日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基金管理人應當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規定網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本公告僅對廣發匯佳定期開放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本次辦理申購、贖回和轉換業務相關事項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仔細閱讀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更新)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等文件。
(2)開放期內,本基金采取開放運作模式,投資人可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和轉換業務,開放期未贖回的份額將自動轉入下一個封閉期。如在開放期內發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無法按時開放或需依據《基金合同》暫停申購與贖回業務的,基金管理人有權合理調整申購或贖回業務的辦理期間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響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個工作日起,繼續計算該開放期時間。
(3)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22日為本基金的本次開放期,即在開放期內的每個工作日接受辦理本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和轉換業務,2023年11月22日15:00以后暫停接受辦理本基金的申購、贖回和轉換業務直至下一個開放期。屆時將不再另行公告。
(4)本基金單一投資者持有的基金份額或者構成一致行動人的多個投資者持有的基金份額占基金總份額的比例可達到或者超過50%,本基金不向個人投資者銷售。
(5)投資者可以致電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95105828 或020-83936999)、登錄本公司網站(www.gffunds.com.cn)獲取相關信息。
風險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銷售機構根據法規要求對投資者類別、風險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風險等級進行劃分,并提出適當性匹配意見。投資者在投資基金前應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更新)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認識基金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征,在了解產品情況及銷售機構適當性意見的基礎上,根據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投資期限和投資目標,對基金投資作出獨立決策,選擇合適的基金產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責。
特此公告。
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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