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意見領袖專欄作家 皮海洲
就IPO審核來說,有必要一碗水端平。對于福華化學這種出現(xiàn)IPO前極端分紅的公司,不只是輿論要對其說不,就是交易所的審核也需要對其說不。
墻倒眾人推,因為先分紅后試圖通過IPO補血而被輿論推上風口浪尖的福華化學終于在11月1日終止了其IPO歷程。當天,深交所發(fā)布關于終止對福華化學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審核的決定稱,日前,福華化學申請撤回發(fā)行上市申請文件,根據(jù)《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發(fā)行上市審核規(guī)則》第六十二條,本所決定終止對其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審核。
終止福華化學上市,這顯然是順應了投資者呼聲的。因為在IPO之前的兩年,也即2021年、2022年,該公司巨額分紅33億元,其中僅2022年就分紅26億元,基本上將當年的凈利潤揮霍一空。而在該公司的IPO募資計劃中,公司擬募資60億元,但其中最大的一筆資金27.5億元用于補充流動資金及償還銀行貸款,償還銀行貸款的金額不超過17.585億元。
福華化學這種先分紅后補血的做法,明顯有通過巨額分紅來掏空公司的嫌疑,然后又通過IPO來補血,這其實就是把股市當成了提款機。而福華化學實際控制人張華的一家四口成了最大的受益人,這一家四口人持有福華化學89.12%的股權,通過巨額分紅將公司大約29.41億元的分紅收入納入囊中。其實控人的這種做法,吃相未免難看,因而被輿論推向風口浪尖。深交所終止福華化學上市堪稱是民意的反應。
不過,差不多就在深交所終止福華化學上市的同時,上交所卻恢復了和特能源、新湖期貨、湖州銀行、東方科脈、鴻星科技、聯(lián)亞藥業(yè)6家企業(yè)的IPO審核。而這6家公司中的鴻星科技則被稱為是福華化學的翻版。這家公司在上市前同樣是采取了分光公司凈利潤的極端分紅政策。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6月,公司分別實施現(xiàn)金分紅20528.08萬元、22047.80萬元、5500.00萬元,累計分紅約4.81億元。而同期該公司實現(xiàn)的凈利潤分別只有15290.22萬元、20732.22萬元及11609.06萬元。而鴻星科技作為一家家族制企業(yè),家族控股超過88%,其極端分紅的結果,是企業(yè)的利潤大量流向了家族的荷包。
不僅如此,還有今年9月25日被上交所受理擬科創(chuàng)板上市的恒達智控,同樣也是一家先分紅后尋求IPO補血的公司。財務數(shù)據(jù)顯示,2020年-2022年,該公司實現(xiàn)凈利潤分別為4.20億元、5.23億元、7.33億元。而這3年的分紅達到了14億,其中,2020年分紅3.5億元,是同期歸母凈利潤的83%;2021年分紅3億元,是同期歸母凈利潤的57.36%;2022年分紅7.5億元,是同期歸母凈利潤的102%。而該公司卻擬募資25億元,其中安排2.50億元用于補充流動資金。
由此可見,在IPO公司在先分紅后通過IPO尋求補血的公司顯然并非福華化學一家,但因此而被終止上市的卻只有福華化學一家。尤其是在深交所終止福華化學上市的同時,上交所卻恢復了鴻星科技的IPO審核,如此一來,福華化學豈不成了冤大頭?畢竟就目前的IPO審核來說,IPO公司先分紅后補血并不在IPO的禁止范圍之內。雖然這種做法市場影響惡劣,但卻并不違法違規(guī),福華化學卻因此被終止上市,這難免有錯殺的嫌疑。
當然,福華化學的終止上市是由于該公司自己主動申請撤回發(fā)行上市申請文件而引發(fā)的,這在一定程度上說明福華化學還是一個“好孩子”、“乖孩子”,或者說福華化學是一個膽子比較小的孩子,所以面對輿情,該公司主動撤回了申請。如此一來,IPO審核反倒變成了嚇退膽小的,撐死膽大的一場游戲。這對于福華化學來說,其實是有欠公平的。
實際上,就IPO審核來說,有必要一碗水端平。對于福華化學這種出現(xiàn)IPO前極端分紅的公司,不只是輿論要對其說不,就是交易所的審核也需要對其說不。不只是要對福華化學要終止上市,對鴻星科技、恒達智控同樣也需要終止上市,要保持審核標準的一致性。當然要做到這一點,首先就要在IPO制度上對這種先分紅后補血公司說不,不能讓福華化學成了“冤大頭”。
(本文作者介紹:財經評論員,二十年的股市磨練,練就了對股市獨到的眼光與見解,著有《輕輕松松炒股票》一書。)
責任編輯:石秀珍 SF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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