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332 證券簡稱:蘇州龍杰 公告編號:2023-004
蘇州龍杰特種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蘇州龍杰特種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于2023年3月17日10時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加通訊方式召開,會議通知及相關資料已于2023年3月13日通過現場送達、電子郵件、傳真方式發出。本次董事會應參加會議董事9人,實際參加會議董事9人,會議由董事長席文杰先生主持,公司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會議。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行政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蘇州龍杰特種纖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會議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并形成了決議: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方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幣3,0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6,000萬元(含)的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社會公眾股股份,用于員工持股計劃?;刭徠谙拮怨径聲徸h通過回購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 個月?;刭弮r格不超過16元/股(含)。
該議案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議案發表了同意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體披露的《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06)。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二)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
同意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單日最高余額不超過人民幣4,000.00萬元進行現金管理。上述現金管理期限為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 12 個月內,在該額度范圍和期限內,資金可以循環滾動使用,期滿后歸還至公司募集資金專用賬戶。
公司獨立董事與保薦機構對上述議案發表了同意意見。
該議案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體披露的《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07)。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三、備查文件
1、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蘇州龍杰特種纖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3月21日
證券代碼:603332 證券簡稱:蘇州龍杰 公告編號:2023-005
蘇州龍杰特種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蘇州龍杰特種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于2023年3月17日10:30時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表決的方式召開,會議通知及相關資料于2023年3月13日通過現場送達、電子郵件、傳真方式發出。本次監事會應參加會議監事3人,實際參加會議監事3人,會議由監事會主席馬冬賢女士主持,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會議。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行政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蘇州龍杰特種纖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方案》。
監事會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幣3,0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6,000萬元(含)的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社會公眾股股份,用于員工持股計劃?;刭徠谙拮怨径聲徸h通過回購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 個月?;刭弮r格不超過16元/股(含)。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體披露的《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編號:2023-006)。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二)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過人民幣4,000.00萬元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是在確保不影響公司正常運營、公司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和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的,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建設,也不存在改變或者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該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體披露的《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07)。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三、備查文件
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蘇州龍杰特種纖維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3年3月21日
證券代碼:603332 證券簡稱:蘇州龍杰 公告編號:2023-006
蘇州龍杰特種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擬回購股份的用途:用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
● 擬回購股份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3,000萬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幣6,000萬元(含)。
● 回購期限:自蘇州龍杰特種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 個月。
● 回購價格:不超過16元/股(含)。
● 回購資金來源:自有資金。
● 相關股東是否存在減持計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監高、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未來3個月、未來6個月暫無明確減持公司股份的計劃。若未來擬實施公司股份減持計劃,公司將按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 相關風險提示
(1)本次回購期限內,若公司股票價格持續超出回購方案披露的價格上限,可能存在本次回購方案無法實施或只能部分實施的風險;
(2)若公司生產經營、財務狀況、外部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其他導致公司董事會決定終止本次回購的事項發生,可能存在本次回購方案無法順利實施、或者根據規則變更或終止本次回購方案的風險;
(3)本次回購股份擬用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可能存在因員工持股計劃未能經公司股東大會等決策機構審議通過、員工持股計劃認購對象放棄認購等原因,導致已回購股票無法全部授出的風險。本次回購的股份若未能在股份回購完成之后法定期限內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未實施部分股份將依法予以注銷。
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不會對公司的經營、財務和未來發展產生重大影響,不會影響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代表公司將在二級市場回購公司股份的承諾,公司將在回購期限內根據市場情況擇機做出回購決策并予以實施,并將根據回購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回購方案的審議及實施程序
(一)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分別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及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方案的議案》。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意見。
(二)本次回購股份方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情況
根據《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的授權,上述議案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會議決議通過,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回購方案的主要內容
(一)本次回購股份的目的
為增強投資者信心和提升公司股票長期投資價值,構建穩定的投資者結構,同時完善公司長效激勵機制和利益共享機制,有效地將股東利益、公司利益和員工利益緊密結合在一起,充分調動公司員工的積極性,提高團隊凝聚力?;趯疚磥沓掷m發展的信心和對公司價值的合理判斷,結合公司經營及業務發展情況、財務狀況等基礎上,公司擬使用自有資金回購公司部分社會公眾股股份,用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
本次回購股份將全部用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并在股份回購實施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后3年內轉讓;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購的股份回購實施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后3年內轉讓完畢,未使用的部分將依法予以注銷,公司將依法履行減少注冊資本的程序。
(二)擬回購股份的種類:公司發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
(三)擬回購股份的方式: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
(四)回購期限
1、本次回購股份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公司經營層將根據董事會決議,在回購期限內根據市場情況擇機作出回購決策并予以實施。
2、若觸及以下條件,則回購期限提前屆滿:
(1)在回購期限內,公司回購股份總金額達到上限時,則本次回購方案實施完畢,即回購期限自該日起提前屆滿;
(2)在回購期限內,公司回購股份總金額達到下限時,則本次回購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層決定終止本回購方案之日起提前屆滿;
(3)如公司董事會決議終止本次回購方案,則回購期限自董事會決議終止本次回購方案之日起提前屆滿。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間內回購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季度報告前10個交易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10個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業績預告或者業績快報公告前10個交易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國證監會和上海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回購實施期間,公司股票如因籌劃重大事項連續停牌10個交易日以上的,回購方案將在股票復牌后順延實施并及時披露。
(五)擬回購股份的用途、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資金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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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購具體的回購數量及占公司總股本比例以回購完畢或回購實施期限屆滿時公司的實際回購情況為準。若在回購期限內公司實施了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等除權除息事項,公司將按照中國證監會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對回購股份的數量進行相應調整。
(六)本次回購的價格
本次回購價格為不超過人民幣16元/股(含),低于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方案決議前三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150%。具體回購價格由董事會授權公司經營層在回購實施期間,綜合公司二級市場股票價格、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狀況等因素確定。若公司在回購股份期內實施了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現金分紅、配股等除權除息事項,公司將自股價除權除息之日起,根據相關規定相應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
(七)本次回購的資金總額為不低于人民幣3,000萬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幣6,000萬元(含)萬元,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
(八)預計回購后公司股權結構的變動情況
按照本次回購金額上限人民幣6,000萬元(含)、回購價格上限人民幣16元/股(含)進行測算,預計回購股份數量375萬股,回購股份比例約占本公司總股本的2.25%。若本次回購股權全部實施員工持股計劃并全部鎖定,或員工持股計劃未實施并全部注銷,預計公司股權結構的變動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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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數據測算僅供參考,具體回購股份數量及公司股本結構實際變動情況以后續實施情況為準。若公司未能實施員工持股計劃,則本次回購股份將予以注銷,公司總股本將相應減少。
(九)本次回購股份對公司日常經營、財務、研發、盈利能力、債務履行能力、未來發展及維持上市地位等可能產生的影響的分析
1、截至2022年9月30日(未經審計),公司總資產1,591,163,442.74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1,277,695,268.37元,流動資產1,030,592,162.58元,按照本次回購上限人民幣6,000萬元測算,回購資金分別占上述指標的3.77%、4.70%和5.82%。綜合考慮公司經營、財務等多方面因素,公司認為6,000萬元的股份回購金額上限,不會對公司的經營、財務和未來發展產生重大影響,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購價款。
2、本次實施股份回購對公司償債能力等財務指標影響較小,截至2022年9月30日(未經審計),公司資產負債率為19.70%、公司貨幣資金為146,376,709.07元,本次回購股份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對公司償債能力不會產生重大影響。本次回購股份用于員工持股計劃,通過提升團隊凝聚力和企業核心競爭力,將促進公司盈利能力等經營業績的進一步提升,有利于公司長期、健康、可持續發展,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回購股份不會損害公司的債務履行能力和持續經營能力。
3、若按回購資金總額上限人民幣6,000萬元(含)、回購價格上限人民幣16元/股進行測算,預計回購數量為375萬股,約占公司已發行總股本的2.25%,回購方案的實施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本次回購實施完成后,公司股權分布情況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條件,不會改變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獨立董事關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合規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關事項的意見
1、公司本次回購股份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一一回購股份》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回購股份的審議和決策程序合法合規。
2、本次回購股份的用途為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公司約束激勵機制,有效地將股東利益、公司利益和員工利益相結合,充分調動公司員工的積極性,提高團隊凝聚力,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競爭力與可持續發展。
3、公司本次擬使用自有資金進行回購股份,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3,0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6,000萬元(含),不會對公司的日常經營、財務、盈利能力、債務履行能力和未來發展產生重大影響,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不會影響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本次回購股份合法合規,回購方案具有合理性、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同意本次回購股份方案。
(十一)公司董監高、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回購提議人在董事會做出回購股份決議前6個月內是否買賣本公司股份,是否與本次回購方案存在利益沖突、是否存在內幕交易及市場操縱,及其在回購期間是否存在增減持計劃的情況說明:
公司董監高、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董事會做出回購股份決議前6個月內無買賣本公司股份的情況。
(十二)公司向董監高、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東問詢未來3個月、未來6個月等是否存在減持計劃的具體情況
公司已分別向董監高、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東發出問詢函,問詢其未來3個月、未來6個月等是否存在減持計劃并獲得回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監高、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東未來3個月、未來6個月暫無明確減持公司股份的計劃,若未來擬實施股票減持計劃,公司將按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十三)回購股份后依法注銷或者轉讓的相關安排
本次回購股份將全部用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公司將在披露股份回購實施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后3年內完成轉讓。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購實施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后3年內轉讓完畢已回購股份,未轉讓部分股份將依法予以注銷,具體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債權人利益的相關安排
本次回購股份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持續經營,不會導致公司發生資不抵債的情況。如果后續發生股份注銷情形,公司將依照《公司法》等有關規定通知債權人,充分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十五)董事會對經營層辦理本次回購股份事宜的具體授權,包括實施股份回購的具體情形和授權期限等內容
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經董事會審議,授權公司經營層辦理本次回購股份相關事宜,授權內容及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設立回購專用證券賬戶及辦理其他相關業務;
2、在回購期限內,根據實際情況擇機回購股份,包括回購的時間、價格和數量等;
3、回購方案實施期間停牌的,決定回購期限順延相關事項;
4、根據實際回購的情況,辦理相關報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編制、修改、授權、簽署、執行與本次回購股份相關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協議等;
5、若回購股份的政策發生變化或市場條件發生變化,除涉及必須由董事會重新表決的事項外,將依據有關規定(即適用的法律、法規、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調整具體實施方案;
6、決定聘請相關中介機構(如適用);
7、辦理其他以上雖未列明但為本次股份回購所必須的事項。
本授權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上述授權事項辦理完畢之日起。
三、回購方案的不確定性風險
1、本次回購期限內,若公司股票價格持續超出回購方案披露的價格上限,可能存在本次回購方案無法實施或只能部分實施的風險;
2、若公司生產經營、財務狀況、外部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其他導致公司董事會決定終止本次回購的事項發生,可能存在本次回購方案無法順利實施、或者根據規則變更或終止本次回購方案的風險;
3、本次回購股份擬用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可能存在因員工持股計劃未能經公司股東大會等決策機構審議通過、員工持股計劃認購對象放棄認購等原因,導致已回購股票無法全部授出的風險。本次回購的股份若未能在股份回購完成之后法定期限內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未實施部分股份將依法予以注銷。
如出現上述風險導致公司本次回購方案無法實施,公司將根據風險影響程度擇機修訂回購方案或終止實施,并依照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履行相關程序。本次回購股份不會對公司的經營、財務和未來發展產生重大影響,不會影響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代表公司將在二級市場回購公司股份的承諾,公司將在回購期限內根據市場情況擇機做出回購決策并予以實施,并將根據回購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蘇州龍杰特種纖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3月21日
證券代碼:603332 證券簡稱:蘇州龍杰 公告編號:2023-007
蘇州龍杰特種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蘇州龍杰特種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蘇州龍杰”)于2023年3月17日召開的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在單日最高余額不超過人民幣4,000萬元的范圍內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上述現金管理期限為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在該額度范圍和期限內,資金可以循環滾動使用,期滿后歸還至公司募集資金專用賬戶。
一、委托理財概況
(一)委托理財目的
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閑置募集資金,在保證不影響公司募集資金項目建設和正常經營業務的前提下,利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東的利益。
(二)資金來源
公司購買理財的資金來源為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
根據公司2017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相關決議,并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蘇州龍杰特種纖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會許可[2018]2060號)核準,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29,735,000股,發行價格人民幣19.44元/股,募集資金總額578,048,400.00元,扣除各項發行費用78,224,400.00元,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499,824,000.00元。公證天業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此次募集資金到位情況進行了審驗,并出具了“蘇公W[2019]B001號”驗資報告。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開發行的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具體內容詳見2022年8月27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公告編號:2022-064)。
(三)投資品種
為控制風險,理財產品的發行主體為能夠提供保本承諾的銀行、證券公司或信托公司,閑置募集資金擬投資的產品須符合以下條件:(1)安全性高,滿足保證收益要求,產品發行主體能夠提供保證收益承諾;(2)流動性好,不得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3)單項產品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該等投資產品不得用于質押,產品專用結算賬戶不得存放非募集資金或用作其他用途,開立或注銷產品專用結算賬戶的,公司將及時報交易所備案并公告。
(四)實施方式
公司授權公司董事長或董事長授權人員在上述額度范圍內行使投資決策并簽署相關文件,具體事項由公司財務部組織實施。
(五)關聯關系說明
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不得與理財產品發行主體存在關聯關系。
二、公司對委托理財相關風險的內部控制
公司將嚴格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等相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辦理相關現金管理業務;公司將及時分析和跟蹤現金投資產品運作情況,如發現或判斷有不利因素,將及時采取相應措施,控制投資風險;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公司資金使用和現金管理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公司將依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三、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財務情況如下: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
公司在確保募集資金正常使用、募投項目正常建設和資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通過對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進行適度、適時的現金管理,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保障股東利益。公司不存在負有大額負債同時購買大額理財產品的情形。
四、風險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進行委托理財所涉及的投資產品為金融機構發行的風險可控的理財產品,收益情況由于受宏觀經濟的影響可能具有一定波動性。理財產品發行人提示了產品面臨的風險包括收益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政策風險、不可抗力風險等。
五、決策程序的履行及監事會、獨立董事、保薦機構意見
(一)決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開第四屆董事第十四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在單日最高余額不超過人民幣4,000萬元的范圍內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上述現金管理期限為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 12 個月內,在該額度范圍和期限內,資金可以循環滾動使用,期滿后歸還至公司募集資金專用賬戶。
(二)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過人民幣4,000.00萬元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是在確保不影響公司正常運營、公司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和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的,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建設,也不存在改變或者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該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三)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發表意見如下:經審查,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4,000萬元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影響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和公司正常經營的情況。該議案履行了必要的審議決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我們同意該議案。
(四)保薦機構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
公司本次閑置募集資金使用計劃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事項。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對本次募集資金使用計劃的合理性、合規性和必要性進行了確認。
根據本次閑置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公司將投資于安全性高、流動性好并有保本約定,產品期限最長不超過 12 個月的理財產品或存款類產品。同時,本次募集資金使用計劃有利于提高閑置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獲得一定收益,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也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本保薦機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4,000萬元的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個月使用募集資金委托理財的情況
金額:萬元
■
七、備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
3、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蘇州龍杰特種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蘇州龍杰特種纖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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