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時報(www.chinatimes.net.cn)記者 傅碧霄 北京報道
“規范和引導民間融資秩序,依法打擊‘高利轉貸’‘職業放貸’。”在4月19日上午10時召開的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布會上,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長楊永清這樣說道。在談及解決中小微企業面臨融資貴的問題時,楊永清還指出,要推動民間借貸比較活躍地區的高、中級人民法院建立職業放貸人名錄制度,加大對“套路貸”等虛假訴訟的防范和制裁力度。依法審理融資糾紛,降低不合理的融資利率。
會上,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黃文俊表示,要進一步加大對中小微企業普惠金融的支持力度,完善支持中小微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的協同機制。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浩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高利轉貸行為嚴重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對國家金融安全造成損害。
打擊高利轉貸、職業放貸
楊永清在談到解決中小微企業普遍面臨融資貴的問題時指出,人民法院要打擊“高利轉貸”和“職業放貸”,規范和引導民間融資秩序。依法否定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預扣本金或者利息、變相高息等規避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的合同條款效力,依法否定“高利轉貸”“職業放貸”等違法借貸行為的效力。
許浩表示,高利轉貸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行為。
“高利轉貸行為嚴重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對國家金融安全造成損害。套取低息銀行貸款,高利轉貸他人‘坐吃利差’,雖有高利的誘惑,但屬于違法行為,具有涉刑的風險。”許浩對《華夏時報》記者這樣說道。例如以汽車商貿貸款為由,到銀行獲得貸款后,并未用于貸款合同中約定的用途,又高息轉借給他人謀取利益,就屬于高利轉貸。
據許浩介紹,關于非法放貸,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就出臺了《關于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下稱《意見》)。《意見》為依法懲治非法放貸犯罪活動,切實維護國家金融市場秩序與社會和諧穩定,有效防范因非法放貸誘發涉黑涉惡以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提供了依據。
許浩對本報記者表示,金融貸款要求風險控制,銀行會跟蹤監測信貸資金流向,要確保金融資金安全、資金流向不違反國家政策。從2019年開始,我國加大了對高利轉貸行為的打擊力度。
關于打擊“職業放貸”,楊永清在會上表示,要推動民間借貸比較活躍地區的高、中級人民法院建立職業放貸人名錄制度,加大對“套路貸”等虛假訴訟的防范和制裁力度。
許浩告訴《華夏時報》記者,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及有關司法解釋、規范性文件的規定,“職業放貸人”即違反國家規定,未經監管部門批準,或者超越經營范圍,以營利為目的,經常性地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發放貸款,擾亂民間融資市場秩序和金融市場秩序,同時達到法律規定的非法放貸次數、情節標準的個人和單位。2019年《意見》出臺后,各地的中級人民法院陸續都建立起了職業放貸人名錄制度,對其進行打擊。
“自2019年起,我國司法部門,尤其是法院系統推動落實相應制度、規定,維護金融市場穩定,保護合法的金融行為,融資行為,依法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到目前為止已有3年時間,規范了金融市場秩序。”許浩這樣說道。
易觀分析金融行業高級分析師蘇筱芮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最高法院提到要打擊“高利轉貸”“職業放貸”等,是從司法角度來打擊對社會產生危害的非法金融活動,是維護借貸市場健康、長遠發展的重要舉措,既能夠進一步細化相關工作規范,也表明了對非法放貸行為的嚴厲懲處態度。
蘇筱芮還指出,近期《金融穩定法》草案對外公布,維護金融穩定是一項長期、持久的重要監管工作,涉及到跨部門、央地等之間的協調,需要開展系統化建設。最高法院提出的上述舉措有利于鞏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取得的前期成果,有利于維護金融市場的秩序穩定,同時也體現出司法部門與金融部門之間緊密協調、聯合作戰的高效配合。
此外,楊永清還強調,解決融資貴問題,還應依法審理融資糾紛,降低不合理的融資利率。對金融機構違反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政策提出的借款提前到期、單方解除合同等訴訟主張,不予支持;對金融機構收取的利息以及咨詢費、擔保費等其他費用為名收取的變相利息,嚴格依照支農支小再貸款信貸優惠利率政策的規定,對超出部分不予支持。
而對于融資難的問題,楊永清表示,人民法院的工作主要包括依法拓寬中小微企業融資渠道;保護中小微企業的信貸評級,維護企業信用;平衡各方利益,積極促成貸款展期。
助力中小微企業發展創新機制
關于助力中小微企業發展的典型案例和創新機制,黃文俊在會上表示,要進一步完善平等保護中小微企業的產權保護制度;維護有利于中小微企業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加大對中小微企業普惠金融的支持力度;加大對中小微企業平穩運行的保障力度;強化對經營困難中小微企業紓困解難的對口幫扶;完善支持中小微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的協同機制。
其中,關于對中小微企業普惠金融方面的支持,黃文俊表示,依法支持金融機構創新服務實體經濟,與全國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臺共享企業涉訴信息,幫助金融機構精準“畫像”貸款企業,讓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業更容易獲得融資支持。據黃文俊介紹,北京金融法院提出保障“北交所”25條舉措,支持加大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直接融資力度。將拖欠中小微企業賬款案件納入快立快審快執“綠色通道”。去年,全國法院開展高效為民執行專項行動,共執結涉中小微企業案件25.8萬件,執行到位金額567.9億元。
關于支持中小微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的協同機制,黃文俊表示,應加大對中小微企業信用信息的保護力度,促進信用經濟建設,讓更多中小微企業在信用擔保融資等方面獲益。持續加大執行力度,完善執行聯動機制,依法有效打擊惡意拖欠賬款和逃廢債行為。此外,還應完善關于失信名單和限制消費制度的司法解釋,建立失信名單分級分類管理和正向激勵等機制,依法精準適用失信懲戒措施。
責任編輯:孟俊蓮 主編:冉學東
責任編輯:吳宇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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