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分析|民間借貸合法利率大幅下調會增加P2P網貸的逃廢債嗎
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的大幅降低,會對正在清退P2P網貸業務的機構帶來怎樣的影響?
8月14日,中國人民銀行黨委書記、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在接受采訪時稱,過去一度網貸平臺最高的時候五六千家,現在到6月底只有29家在運營,可能到今年年底,專項整治工作就會基本結束,轉入常規的監管。
近期,P2P網貸業務所屬的民間借貸行業,也迎來了新的利率司法保護上限。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稱新規),取消以24%和36%為基準的“兩線三區”的規定,以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作為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大幅降低,按照最新的LPR計算,當前的上限是15.4%。
一石激起千層浪,一時之間,新規對于持牌金融機構、助貸機構、小貸機構等不同主體影響的討論不絕于耳。一位在上海互金公司工作的人員向澎湃新聞記者表示,業內交流發現,目前面對民間借貸保護利率的司法解釋,金融機構適用與否尚且有不同判例的可能,但對于清除存量中的網貸資產,影響是真真切切的。
新規對存量網貸是否適用
上述在上海互金公司工作的人員表示,許多網貸機構的放貸周期都很長,兩三年之久。網貸利率方面,信用貸這樣的現金貸利率會在36%左右,車貸、房抵貸、經營貸利率水平基本在24%以下,有的可能百分之十幾。
一位北京互金行業從業人員也強調,存量利率肯定是比LPR的4倍要高的。
上述上海互金公司工作人員稱,存量的網貸資產適不適用新規,各個法院在不同司法實踐層面,認知和判斷可能是不同的。
按照新規,借貸行為發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可參照原告起訴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確定受保護的利率上限。
“但其實現在看來,很多司法實踐判的時候,如果是兩年前三年前的那些借款的案例出現逾期現在法訴的話,有的法院還是按照24%-36%這個紅線來判斷。”他說。
上述北京互金行業從業人員則表示,因為很多網貸機構現在是轉成小貸公司,目前中國小額貸款公司協會也在組織研討新規的適用范圍,討論小貸公司是否適用。
“關于網貸這塊,后一步也會有一些討論吧,現在都不清晰。” 他說。
理論上逃廢債會增加,但目前表現不明顯
上述上海的業內人士認為,如果存量的網貸資產適用新規,確實會造成影響,一方面逃廢債或者說不良資產處置會拖很久,另外一方面通過法訴能追回的欠款就會折損很多。
不過,他也指出,從實踐角度看,這些最終走法訴渠道的資產不管按照什么利率最后已很難追回,只是上失信人名單而已。
西南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數字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陳文表示,網貸本身的存量資產,大多數不如銀行信用卡、消金公司的客群。從覆蓋風險的角度來看,15.4%肯定覆蓋不了網貸的壞賬風險。如果清退償還投資人,網貸機構總要通過債權的本息來做一個兌付,但現在如果按照15.4%,考慮到有一些本身就是非常風險比較高的壞賬,肯定是加大了網貸行業對于出借人足額兌付的負擔,降低了兌付的可能。
“本身市場逃廢債情況就比較嚴重,有一些反催收群什么的,(民間借貸新規)就對借款人產生了不好的影響。 ”上述北京互金行業從業人員表示,“現在有感受(新規之后逃廢債增加的情況),但是不會馬上過于明顯。就像疫情導致的無能力還款,其實也是三兩個月后才開始比較明顯。”
另一位在北京互金公司工作的業內人士告訴澎湃新聞記者,其公司目前沒有出現這樣的情況。
陳文也提到,根據他與幾家正在清退的平臺的溝通,目前整體并沒有碰到很多借款人起訴要求按照新規執行的案件。
“我覺得有可能和標的金額相關,如果說幾千塊錢,因為走法律訴訟渠道本身也是有成本的,一般來說可能就不會多,但是如果金額相對比較大,那可能就會存在借款人逃廢債問題。”陳文說。
如何破局
面對可能到來的挑戰,政府、網貸機構能怎么做?
陳文認為,其實現在很難去破局,因為現在根據各個網貸機構反映,這種問題目前還不是很嚴重,但是從政府、網貸機構角度看,問題也相對來說比較麻煩。因為民間借貸新規是最高法發布的,法律是壓過一切的,而且網貸業務的確屬于民間借貸。
“尤其像網貸行業有很多分期還款,借款人利用政策完全可以去告,表示按照新規利率過去幾期已經還完了,后期就沒有現金流回流了,這都是有可能的,”陳文說,“但是按照法律角度來看,現在應該是沒有什么漏洞可以抓,去argue這件事。”
上述在上海互金公司工作的人員則給出建議,希望司法機關和金融監管部門可以多打通,彼此站在互相的監管角度,或者說執法角度來聯合制定一些政策的落地,包括細則、細節。
責任編輯:王進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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