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銀保監會8張罰單涉及數據報送違規,擬修訂信息科技風險管理辦法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作者:李致鴻
金融行業數據治理正在升級,標準化數據報送成為重要著力點。在銀保監會2020年規章立法工作中,《銀行保險業信息科技風險管理辦法》等的修訂亦在計劃之中。
銀行業標準化數據報送違規罰單首現
5月9日,銀保監會發布9張罰單,其中有8張是六大國有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郵儲銀行和2家股份制銀行光大銀行、中信銀行均因監管標準化數據(EAST)系統數據質量及數據報送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分別被罰款270萬元、270萬元、260萬元、230萬元、230萬元、190萬元、160萬元和160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原銀監會于2008年開發了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檢查分析系統,即“EAST系統”。EAST系統通過持續采集被監管機構的業務數據,建立專業的數據分析模型,進而對被監管機構的業務進行全面評估,實現以現場檢查程序和數據分析為主,覆蓋現場檢查各個環節的信息化環境,包括檢查的立項、準備、實施及匯總報告和跟蹤整改、歸檔、查詢、共享、質量控制等流程的程序化、標準化。
2018年,為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數據治理,提高數據質量,充分發揮數據價值,提升經營管理水平,銀保監會印發了《銀行業金融機構數據治理指引》,明確了監管機構的監管責任、監管方式和監管要求,監管機構可依法采取其他相應監管措施及實施行政處罰。
個人保險實名制管理辦法征求意見
與此同時,4月29日,銀保監會下發《中國保險業保單登記管理信息平臺數據治理情況的通報》。其中,中華聯合人壽、國富人壽、華安財險、平安健康、泰康養老、富邦財險、亞太財險、北部灣財險、 永誠財險9家保險公司因“頻繁遲報增量數據、數據漏報問題嚴重、數據錯報現象嚴重、完整性自核工作開展不力、數據整改延期”等被通報。
對于存在問題的保險公司,銀保監會要求深刻剖析自省,正視自身問題,明確工作計劃,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現有整改問題,同時建立保障機制,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2015年11月,原保監會發布的《關于建設中國保險業保單登記管理信息平臺的通知》中指出,建設保單登記管理信息平臺是具有戰略意義的保險業基礎性工程,對于提高保險市場運行效率、加快行業轉型升級和創新發展、加強金融風險防控、維護金融市場穩定具有重大意義。
4月24日,銀保監會發布了起草的《個人保險實名制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規定,保險業要建立統一的保險實名查驗登記系統,各家保險公司、符合條件的保險中介機構的信息系統需要與保險實名查驗登記系統實時對接,同時保險實名查驗登記系統與國家相關數據庫實時對接,實現信息真實性查驗。
信托開啟標準化監管數據報送工作
此外,5月6日至9日,中國信登組織全國各信托公司開展信托業標準化監管數據采集報送演練。這是為5月信托業開啟標準化監管數據報送做準備工作。
此次演練涉及監管數據服務平臺、信托公司端校驗工具及文件傳輸工具,演練內容包括系統登錄、工具下載、安裝配置、數據校驗傳輸,報送結果查詢,數據重報修正等全部環節。該監管數據服務平臺獲得公安部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測評與備案和上海市信息安全測評認證中心等保三級認證,以確保標準化監管數據在中國信登的全面采集、安全入庫、獨立存儲。
中國信登表示,此次銀保監會頒定的信托業標準化監管數據整合了監管部門對信托業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的數據需求,細化資產負債表顆粒度,方便監管部門對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將有力推動信托公司主動強化數據治理,長遠還將起到減少重復報送,促進提質增效作用。
同時,明確由中國信登負責采集管理信托業標準化監管數據,有助于充分發揮中國信登作為全國信托業基礎設施和行業唯一金融科技平臺的作用,進一步夯實信托業監管信息服務平臺和信托業權威數據中心功能,強化信托業的風險監測與防范,提升服務監管科技與引領行業金融科技發展的能力。
責任編輯:潘翹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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