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蔚
原標題:投行老兵借200萬炒一只股 交易兩周后遇停牌重組 結果虧超百萬
“證券從業人員不得炒股”——這條紅線,在新證券法中依然是不可逾越的。
這條紅線,可以更好維護市場三公原則,而有時候,也是對證券從業人員的關懷和保護。
但這些年來,總有證券從業人員變著法子硬要去碰這條紅線。結果呢?
套用一個段子:“結果令人舒適”。
比如下面這個最新案例:有9年證券從業經驗的王某旺,在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任職期間,向同學借錢借賬戶買賣一只股票,非但沒賺到錢,還虧損近150萬元。事發后,又被證監會罰款10萬元。
8%年息借錢炒股
上周,寧波證監局發布了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而被處罰的人員,是在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任職的王某旺。協會信息顯示,王某旺于2011年12月入職申萬宏源西部,2015年7月離職。次月起任職于申萬宏源承銷保薦,目前顯示在職。
這位從業9年的投行老兵,親身“下場”炒股,不僅證券賬戶是借的,連炒股的錢,都是向同學霍某輝借的。
2017年8月30日,霍某輝在中國銀河證券開立了證券賬戶。第二天,王某旺就與霍某輝簽訂了“書面合同”(別看不合法,竟然也有“合同”),約定王某旺出資30萬元作為保證金,向霍某輝借款200萬元,借款利息為年化8%,賬戶虧損由王某旺承擔,借款部分的盈利金額由王某旺分成80%、霍某輝分成20%。
就交易一只股票
王某旺以8%的利率借錢炒股,非但沒賺錢,還倒虧了一百多萬。
2017年8月30日至2019年5月23日,王某旺借用霍某輝的上述證券賬戶,持有、買賣“南京新百”。
在王某旺交易南京新百后半個月后,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發布了關于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停牌的公告。
2017年底,南京新百披露收購預案,擬發行股份收購世鼎香港100%股權,世鼎香港的主要經營性資產為美國生物醫藥公司Dendreon的全部股權。
當年的12月26日,南京新百復牌,但復牌當天只是高開,隨即就被砸至綠盤,留下了一根長陰線。
到了2018年,南京新百控股股東三胞集團陷入流動性問題,在這一年的6月底,南京新百連續8個交易日跌停,股價快速被腰斬。
在王某旺買賣及持股期間,南京新百的走勢是這樣:
如今,根據處罰書,王某旺累計買入11.71萬股南京新百,成交金額294.34萬元(買入均價在25元以上);累計賣出9.91萬股,成交金額124.56萬元(賣出均價不到13元);此外,收到紅利5436元。經計算,賣出虧損149.06萬元,余股賬面獲利6313.52元,合計虧損148.42萬元。
虧錢還得受處罰
一頓操作猛如虎,一看虧了七成五。同時,還要面臨監管處罰。
寧波證監局表示,王某旺借用霍某輝證券賬戶持有、買賣股票的行為,違反證券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新證券法中是第四十條),依照法律規定,寧波證監局決定:責令王某旺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處以10萬元罰款。
監管對“從業人員炒股”一向明令禁止。且近兩年來,隨著監管層對證券從業人員違規買賣股票、參與證券交易的稽查執法力度明顯加強,此類罰單不斷增多。而新證券法對證券從業人員炒股依然設有紅線,這炒股的“癮頭”還真是要不得。
責任編輯:陳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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