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
*ST康得(002450)5月10日晚間回復深交所關注函時,披露了控股股東康得投資集團與北京銀行西單支行(以下簡稱“西單支行”)簽訂的《現金管理合作協議》,根據這份協議,康得投資集團與*ST康得的賬戶可以實現上撥下劃功能;因此,康得投資集團有機會從其自有賬戶提取*ST康得賬戶上撥的款項。也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ST康得賬戶上實際余額為“0”,但查詢時卻能顯示出上百億存款。
2018年4月,*ST康得發行第一期、第二期超短期融資券,發行金額總計15億元,當時西單支行作為兩次發行的主承銷商之一,在兩次發行募集說明書中確認了截至2017年9月30日*ST康得的貨幣資金為189.16億元。
但這189.16億元卻猶如“水中月鏡中花”。*ST康得稱,當時西單支行隱瞞了貨幣資金存放的問題,并且沒有提示公司,“直至公司無法按期兌付本息,公司收到法院財產保全文書后,才發現公司西單支行賬戶的實際余額為0”。
根據協議,*ST康得賬戶首先就是“賬戶資金集中”,該模式下,當子賬戶發生收款時,該賬戶資金實時向上歸集,子賬戶同時記錄累計上存資金余額;當子賬戶發生付款時,自集團賬戶實時向下下撥資金完成支付,同時扣減該子賬戶上存資金余額。
值得關注的是,協議約定賬戶余額管理按照零余額管理方式進行:“將各下子賬戶的資金全額歸集到集團賬戶。”由于*ST康得也在參與了這份協議,也就意味著*ST康得賬戶余額也將歸集到集團賬戶。而根據協議中“呈現余額管理”方面的約定,雖然賬戶上實際余額為“0元”,但查詢時還能按“呈現余額”顯示。
回復函顯示,2019年3月19日,*ST康得與西單支行在北京舉行現場會議。*ST康得在回復函中強調,當時公司董事及管理層已經當場指出了西單支行提供上述現金管理業務服務,很有可能導致了*ST康得與控股股東康得投資集團的資金混同,并質疑西單支行的做法違反《上市公司治理準則(2018)》第68條關于上市公司獨立性的要求,即,“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與上市公司應當實行人員、資產、財務分開,機構、業務獨立,各自獨立核算、獨立承擔責任和風險”。但是,西單支行并沒有正面回復公司董事及管理層的質疑。
“公司不排除公司資金通過《現金管理合作協議》被存入康得投資集團及其關聯人控制的賬戶的可能性。” *ST康得這樣回復深交所。
而對于中國化學賽鼎在未交付任何采購設備的情況下,*ST康得仍支付5000萬元預付款一事,*ST康得回應稱,經調查發現,設備供應商在收到貨款后,已直接或間接將該批貨款匯入大股東康得投資集團賬戶,“出于謹慎考慮,公司董事會不排除控股股東存在非經營性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的情形”。
責任編輯:張國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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