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一假期,一則“很多買到火車票的人上不了車,原因竟是其他乘客‘買短乘長’導致火車超載”的消息頗受關注,國內行之已久的“買短乘長”慣例再度引發爭議。
事實上,按照現行的《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相應條款,作為鐵路部門人性化的操作“買短乘長”或稱越站乘車并未被完全禁止。上述規程第二章第七節第三十八條寫道:旅客在車票到站前要求越過到站繼續乘車時,在有運輸能力的情況下列車應予以辦理,核收越站區間的票價和手續費。
那么有沒有更好的方式能夠解決“買短乘長”對于鐵路出行造成的困擾呢?澎湃新聞記者查詢發現,事實上去年下半年剛剛開通的廣深港高鐵香港段就提供了一個可以借鑒的措施。
據中新網去年9月報道介紹,廣深港高鐵香港段車票2018年9月10日早晨8點在香港西九龍站正式開售,港鐵9日晚在網上公布高鐵票務及乘車條款,顯示在內地高鐵系統允許的越站補票機制,將不適用于西九龍站,凡沒有購買來港車票的乘客,擅自越站到達香港,除加收應補票價五成費用,更需再按《香港鐵路附例》繳交1500港元或3000港元的附加費。此外,高鐵香港段也不允許乘客在原定班次列車開出后改簽車票。
參照鐵路總公司和香港鐵路共同制定的《廣深港高速鐵路跨境旅客運輸組織規則》(以下簡稱“規則”):列車不辦理前往西九龍站的越站,如旅客自行越站乘車至西九龍站,將被視為“無票”。《規則》指出,如聲稱誤乘或坐過站的旅客,必須在抵達西九龍站的10分鐘內提出,否則也會按“無票”處理。
《規則》第十九條明確,無票或持有偽造或涂改等無效車票乘車,除了補收自乘車站起至西九龍站之間的車票票價,更會加收應補票價的五成。如在西九龍站發現乘客無票乘車、以較低等級車票乘坐較高級座位或濫用優惠等,不符合乘車條件的情況,除了會有上述處罰,更可按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頒布的《香港鐵路附例》,加收1500港元或3000港元的附加費,要視始發站是否屬廣深港線路而定。
此外,內地高鐵允許乘客于原定搭乘的列車開出后,在尚有余票的情況下辦理改票,乘搭前往相同目的地于同一日的其他班次。但《規則》第十三條規定,乘搭跨境高鐵的乘客如在內地改票,必須在開車時間前30分鐘進行,而在西九龍站,更需在開車1小時前辦理改簽,這意味著如果乘客遲到,只能另購車票。
就在廣深港高鐵香港段開通當天,根據上述《規則》開出的第一張罰單就來了,而挨罰的正是一名前往報道開通活動的記者。
據人民日報客戶端消息:2018年9月23日清晨,大批記者在深圳北站一站臺等待報道廣深港高鐵香港段開通情況,首發是由深圳北站至香港西九龍的G5711列車,該車于6:44開出,此前有約15分鐘時間給在場媒體記者登車拍照。由于一名深圳記者未能及時在列車開出前下車,因此只能跟著列車到了香港。到達香港后,由于這名記者沒有買票,因此被罰款1500港元。對此,深圳陳偉律師表示,無票乘車可能影響個人在港征信記錄。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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