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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金融詐騙要“化繁為簡”
來源:金融時報
李庶民
每年的兩會,金融都是熱門話題。近年來,一些金融詐騙行為不僅擾亂了金融秩序,破壞了金融穩定,而且嚴重侵害了人民群眾財產利益。可以說,金融詐騙已不僅僅是經濟問題,更是民生問題。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作政府工作報告時就提到,嚴厲打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等違法活動。
這兩天,有媒體梳理了政府工作報告中的民生大禮包,如提高個稅起征點、降低流量“漫游”資費等。在筆者看來,打擊金融詐騙的部署同樣是民生禮包,增加百姓收入和保護百姓“錢袋子”,恰是從一正一反兩個角度共同維護群眾的財產權益。
打擊金融詐騙,任重而道遠。近些年,相關部門做了不少工作,但依然有不少群眾落入騙子的陷阱,讓人痛心。全國政協委員、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理事長樓繼偉近日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老百姓要加強風險意識,不能一看收益高就被“忽悠”進去了,保證6%以上回報率的就別買,那是騙子。樓繼偉的這番話,可以說是對廣大群眾做了一個通俗易懂、言簡意賅的防騙提示,同時也給我們一個啟示——打擊金融詐騙要化繁為簡。
近些年,金融詐騙案件高發,其中有騙子狡猾、群眾疏忽的因素,也可能存在防詐騙宣傳的傳導機制不暢問題。那些落入金融詐騙陷阱的人,或文化素質不高,對于相關部門進行的專業金融知識宣傳,可能做不到完全吸收、領會,這就影響了宣傳效果。而像“保證6%以上回報率的都是騙子”這種直白明了的告誡,化繁為簡,能夠“直抵人心”。
從金融知識普及的嚴謹性考慮,具體的宣傳措辭還需探討,但化繁為簡的思路對于打擊金融詐騙工作確實具有很多啟示。
其一,監管者要“穿透式”地識別騙局。金融詐騙之所以具有迷惑性,是因為騙子們總會進行精心包裝,化簡為繁,從e租寶、泛亞、錢寶網等案件看,他們往往會設計一些投資項目、關聯公司、公益行動等,把一個簡單的騙術包裝成高大上的事業。正如央行行長周小川在《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文章中指出,部分互聯網企業以普惠金融為名,行龐氏騙局之實。騙子化簡為繁,相應的,金融監管就要反其道而行之,化繁為簡,揭露騙術,進行穿透式的識別,將騙子打回原形。
其二,參與者要避免“賭徒式”心態。“保證6%以上回報率的都是騙子”,這樣的提醒確實通俗易懂,不過,以往老百姓口中早就有類似意思的大白話,比如“天上不會掉餡餅”,這種樸素的道理并不難懂,但為什么總會有人掉入并不太高明的騙局?這恐怕與心態有關。龐氏騙局,就是擊鼓傳花游戲,參與者中有人完全蒙在鼓里,而有人則明知其中玄機,卻抱著“撈一把就跑”的賭徒心態,覺得自己不會接最后一棒。甚至官方揭露騙局、戳破致富迷夢之后,有的當事者還拒絕“醒來”。比如,此前錢寶網實際控制人張小雷已經自首,其很多“粉絲”卻仍然拒絕承認被騙,認為“不報案,錢就能退回來”。有句俗語叫作“大梨賺財迷”,意思是騙子專盯想不勞而獲的人。金融參與者要深刻理解“幸福是奮斗出來的”,摒棄一夜暴富的幻想,這是增強防騙免疫力的有效方法。
其三,執法者要有“雷霆式”的行動。金融詐騙一旦構成刑事犯罪,就要進入公安政法部門的處理程序,此時,要與犯罪分子比拼速度。電信詐騙分子得手后,都會“秒級”轉賬、拆分、取現。所以,打擊違法犯罪,必須有雷霆行動,與時間賽跑。在具體個案上,如今通過攔截、撤回等手段,已經為群眾挽回不少損失。不過,就宏觀層面來說,還要增強打早打小、防患于未然的意識,特別是對于處于預備、宣傳、造勢階段的金融詐騙,要提早介入干預,避免養癰成患。如果按照“保證6%以上回報率的都是騙子”的判斷,有些P2P理財,并不是到了卷款跑路那一刻才算詐騙起點,而是從其在媒體上發布超高收益率產品的時候,行騙行為就已經開始。從這個意義上說,為金融詐騙進行宣傳的違法金融廣告本身已經構成了刑法意義上的“犯罪預備”,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不可坐視不管。
責任編輯:李堅 SF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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