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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振興將一手抓“錢”一手抓“地”
改革開放以來第20個、新世紀以來第15個指導“三農”工作的中央一號文件4日由新華社受權發布。文件題為《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進行了全面部署。
文件確定了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目標任務:到2020年,鄉村振興取得重要進展,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鄉村振興取得決定性進展,農業農村現代化基本實現;到2050年,鄉村全面振興,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全面實現。
文件從提升農業發展質量、推進鄉村綠色發展、繁榮興盛農村文化、構建鄉村治理新體系、提高農村民生保障水平、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強化鄉村振興制度性供給、強化鄉村振興人才支撐、強化鄉村振興投入保障、堅持和完善黨對“三農”工作的領導等方面進行安排部署。
多位專家表示,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明確了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關鍵點,其中包括一手要抓“錢”,一手要抓“地”。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中央財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韓俊表示,解決“錢”的問題,關鍵是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創新投融資機制,加快形成財政優先保障、金融重點傾斜、社會積極參與的多元投入格局。解決“地”的問題,關鍵是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土地要素城鄉平等交換機制,加快釋放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紅利。
針對鄉村振興要解決的“錢”的問題,盤古智庫高級研究員吳琦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鄉村振興戰略主要有三方面的金融服務需求:第一,農業未來將整體呈現出規模化、機械化、信息化、融合發展、種養結合的發展趨勢,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將大量涌現,其面臨的“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亟須解決。第二,當前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有多方面的融資需求。第三,當前金融機構與精準扶貧脫貧相配套的普惠金融服務仍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尚無法有效滿足農村貧困地區產業發展和扶貧對象多樣化的需求,比如農村地區的金融機構和網點較少,金融服務覆蓋面和滲透率偏低等。
對此,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堅持農村金融改革發展的正確方向,健全適合農業農村特點的農村金融體系,推動農村金融機構回歸本源,把更多金融資源配置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更好滿足鄉村振興多樣化金融需求。要強化金融服務方式創新,防止脫實向虛傾向,嚴格管控風險,提高金融服務鄉村振興能力和水平。此外,中央一號文件還提出,要抓緊出臺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指導意見,并明確要推動農村信用社省聯社改革,穩步擴大“保險+期貨”試點,探索“訂單農業+保險+期貨(權)”試點。
針對鄉村振興要解決的“地”的問題,韓俊指出,處理好農民和土地的關系,仍然是深化農村改革的主線,也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大政策問題。
文件對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部署了許多重大改革任務,如部署完善農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政策,按照“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的方向,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改革。他強調,這項改革不是讓城里人到農村買房置地,而是吸引資金、技術、人才等要素流向農村,使農民閑置住房成為發展鄉村旅游、養老、文化、教育等產業的有效載體。
中央一號文件的發布引發市場強烈關注。多家機構認為,鄉村振興戰略的落地,將在土地改革、農業規模化經營、基礎設施建設、三產融合等領域帶來投資機會。
天風證券農業首席研究員吳立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農村土地資本化是推動鄉村振興的必然之路。農用地的資本化是從農村承包經營權的三權分置改革,賦予其融資擔保權等權利。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包括宅基地、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公益性公共設施用地,則將通過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與國有土地同權同價等方式讓農民享受到土地增值收益。此次文件中提出的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就是明確的政策信號。
廣發證券首席宏觀分析師郭磊表示,看好未來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他認為,盡管“十三五”期間農村基礎設施在進一步改進,但空間依然比較大。農村基建是鄉村振興戰略的抓手之一,是其他舉措的邏輯前提之一。首先,農村基建是實現“宜居”、留住人的前提;其次,農村基建是激活宅基地要素價值的前提;再次,農村基建是走出小農業,實現“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的前提。因此,未來中國經濟增長的潛力之一正是在農村。
責任編輯:關海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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