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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內 法定數字貨幣有望落地
[ 我認為我們需要關注私人貨幣的風險,這些私人數字貨幣沒有政府信用背書,且不受監管,可能對本國以及國際經濟產生巨大風險,并具有很強的傳染性。以我們目前發展速度,我認為不出2~3年,數字貨幣將成為現實。隨著科技領域飛速發展,人們對傳統銀行紙幣以外的法定數字貨幣需求量巨大,ITU將推動科技發展以提供更多數字貨幣科技解決方案并完成相關標準的制定 ]
記者 楊燕青 宋易康 后歆桐
“比特幣又創新高”、“比特幣又受重挫”、“比特幣交易被叫停”…… 2017年以來,比特幣等私人數字貨幣的消息轟炸著人們的眼球,即使是非技術派的投資者也對其日益關注。
伴隨著暴漲暴跌和無序發展,中國、俄羅斯、韓國等國陸續對ICO(首次代幣發行)和比特幣交易采取了更為嚴格的監管政策,令其開始“戴著鐐銬跳舞”。
全球金融領袖也紛紛加入對數字貨幣的辯論。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席勒(Robert Shiller)認為比特幣并無價值,持有比特幣介于投資和賭博之間。全球金融監管者頻頻提示其風險。近日,摩根大通CEO戴蒙(Jamie Dimon)公開表示仍對比特幣毫無興趣,只不過對自己此前就比特幣發表評論之舉表示遺憾。從2017年9月將比特幣稱作“騙局”以來,比特幣已經上漲了近300%。比特幣、以太幣和瑞波幣等三大虛擬貨幣的加總市值達4600億美元,已經高于摩根大通的市值(3764億美元)。
市場熱度持續升溫的數字貨幣被不少人認為是全球貨幣金融體系的新工具,但也在監管、市場秩序、投資者保護、反洗錢等領域給全球貨幣當局和監管者帶來巨大挑戰。正是在此背景下,建立起一套統一的全球監管標準,引入法定數字貨幣等,顯得越來越刻不容緩。
事實上,主要國家的中央銀行基于數字貨幣也已進行了大量實驗,它們逐漸意識到,唯有發行中央銀行的數字貨幣CBDC/DFC,才能從根本上有效保障法定貨幣的市場地位。
“不出2~3年法定數字貨幣即可落地發行。”國際電信聯盟(ITU)標準局電信標準化部門主管Bilel Jamoussi在接受第一財經獨家專訪時指出。
作為聯合國15個專門機構之一,ITU目前已將數字金融服務和普惠金融作為其重點關注的領域之一,并成立了專門的數字金融服務和法定數字貨幣焦點工作組,將全球80多個國家的央行、工信、電信監管部門、移動支付公司等利益攸關方匯集在一起,探尋法定數字貨幣解決方案。
央行發揮主導引領作用
第一財經:近日國際電聯法定數字貨幣焦點組(ITU-T FG-DFC)第一次法定數字貨幣標準化研討會順利召開。對于央行而言,當務之急是推動法定數字貨幣的發展。ITU在其中扮演了什么重要角色?
Bilel Jamoussi:這次法定數字貨幣標準化研討會是數字金融焦點組的自然產物,數字金融服務焦點組始于2014年,主要聚焦于普惠金融。焦點組的首要目標是希望各國監管層、央行以及電信管理者注意到,在移動通信普及的大背景下,可以通過使用移動現金(mobile money)縮小金融差距,提供普惠金融服務。
兩年來,數字普惠金融相關話題受到熱烈追捧,許多央行監管者來到ITU 焦點組,與電信監管者進行交流溝通。任何成員國所屬的機構、公司、組織以及個人都可以加入焦點組,在這個公平競爭的平臺上能進行更深入的探討。
多方融合討論的方式對于ITU而言并不陌生,此前在ITU其他焦點組中也多有嘗試。而當前全球需要更多科技、信息通訊技術(ICT)與其他領域的共同對話。此前數字金融焦點組也邀請多國央行官員參與討論,最終,數字金融焦點組(DFS)在官網上發布了20多份報告,給出85條建議來消除金融差距提供普惠金融。
此前數字金融焦點組討論產生了兩件事,第一是法定數字貨幣焦點組的誕生,第二是普惠金融倡議。該倡議得到世界銀行、支付與市場基礎設施委員會(CPMI)等機構認可,并由蓋茨基金會資助。
2017年5月,ITU提議一個主管機構組織電信標準部創設法定數字貨幣焦點組。經過3天長時討論,對法定數字貨幣內容以及可能產生的結果進行預判后,ITU成員認為法定數字貨幣與ITU當前工作高度相關,特別是將法幣轉換成數字形態時網絡基礎設施、網絡安全性等問題。焦點組研究的范圍包含了全部數字貨幣,不僅包含法定數字貨幣,也會研究其他數字貨幣。
第一財經:央行和來自央行的管理者在DFC焦點組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Bilel Jamoussi:從第一次法定數字貨幣標準化研討會暨第一次焦點組工作會議中,我們就可以看出,來自40個國家的約130人中,包含了大量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的央行人士。
此外,還有來自多國的電信監管者參與,形成了很好的生態系統。
新的法定數字貨幣焦點組有3個工作組。第一個聚焦監管和經濟問題;第二個工作組主要專注法定數字貨幣生態系統;第三組專注于數字貨幣安全。
第一財經: ITU DFC焦點組的主席來自私人部門,私人部門除了推動整個行業進步外,還會謀取自己的利益。對于DFC標準的討論、貨幣政策以及微觀政策,ITU與例如BIS(國際清算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等其他標準制定者有何不同?
Bilel Jamoussi:這恰恰是ITU 的獨特之處。就ITU的構成而言,ITU包括193個會員國,但我們還有700個私人公司和 150所大學及學術機構。
這使得ITU十分獨特,可以讓私人部門發揮主導作用,帶領焦點組進行研究。這對于ITU而言并不是特例,我們許多焦點組的工作都由私人部門公司主導,例如某些焦點組的部分研究由諾基亞、華為等公司主導。
但他們在其中發揮的作用不是推廣自家公司的觀點,而是作為知識淵博的專家,由于私有部門的一些公司對所處行業的技術標準了如指掌,知道什么標準需要被納入行業領域。
此外,由于ITU是貢獻導向型的,在會議中,不同會員的觀點、意見都會被匯總,最終形成一致認識作為問題的解決方案。結合公司、政府、學界的觀點,能夠讓ITU有一個更國際化的標準,最終廣為業界使用。例如,95%的互聯網光纖標準是由ITU制定,H-64、H-65標準因為其兼容性讓視頻傳播變得更加高效便利。
以此類推,在法定數字貨幣領域,ITU也可以安全高效地為其制定標準。
第一財經:回顧ITU歷史,如何看待新興市場國家、發達國家扮演的角色?誰發揮更大作用?
Bilel Jamoussi:ITU已經成立了152年,當時由40多個國家創立ITU ,大部分是歐洲國家,此外還包括美國、加拿大等。但隨著時間推移,越來越多國家加入ITU ,在亞洲,中國、日本、韓國越來越發揮主導作用,成為ITU非常活躍的貢獻者。
ITU的第二大目標就是減少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差異。所以ITU成立了一個非常活躍的項目,訓練發展中國家的專家,為ITU研究組貢獻學術成果,教這些發展中國家專家如何呈現自己觀點并為自己觀點辯護,最終使得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成員之間形成共識,使得發展中國家的訴求也能在國際標準中得到體現。
在我看來,過去4~5年中來自發展中國家的成員參與踴躍。至少40個發展中國家積極參與了ITU的學術研究組,并在其中發揮了主導作用。
需關注私人貨幣風險
第一財經:數字貨幣無論在中國還是全球都是個新概念,但卻以非常快的速度發展,與傳統的紙幣相比,數字貨幣可以輕松逃過監管,對全球貨幣體系和金融市場產生影響。你認為當前全球主要國家央行對數字貨幣可能產生的影響是否嚴重預估不足?
Bilel Jamoussi:我認為,科技發展總是領先于監管環境的變化。我認為央行的監管者更加保守,他們的監管對經濟至關重要,所以他們對新科技可能對傳統金融秩序產生的影響十分謹小慎微。
科學技術對傳統領域的革新在ITU內部已經司空見慣。例如科技對于電信監管的革新以及互聯網對傳統即時通訊領域監管規定的改變等。
隨著科技發展的進步,很多貨幣支付場景實際上已經不再通過現金、銀行卡等傳統的交易工具實現,更多是通過移動端的交易如電子貨幣(e-money)以及其他移動現金實現。
以移動現金為例,目前全球率先使用移動現金的國家并非發達國家,例如在中國移動支付非常盛行,此外非洲的出租車司機無法攜帶非常多的現金,所以探索出了其他方式,將錢存在手機移動端,更加安全。
我認為,最為關鍵的是,央行、CPMI等監管者們需要一個平臺來加深對數字貨幣的理解。
例如有人認為DFC是完全新鮮的事物,不僅僅是數字形態與移動支付,還可以24小時不間斷。有人表示法定數字貨幣未來可以成為智慧貨幣,加入機器學習能力。這些創新都會推動央行與電信監管者更深層次理解數字貨幣,明白這些技術對市場以及監管的影響,從而調整監管來適應技術的發展。
第一財經:目前對于私人數字貨幣例如比特幣,西方的監管形態不如中國嚴厲。你對私人數字貨幣和法定數字貨幣的看法是什么?
Bilel Jamoussi:我相信所有的央行監管者都為此感到焦慮。CPMI發起的金融科技與創新專項團隊明確表示團隊需要關注科技領域的變化。
我認為我們需要關注私人貨幣的風險,這些私人數字貨幣沒有政府信用背書,且不受監管,可能對本國以及國際經濟產生巨大風險,并具有很強的傳染性。所以我們看到全球已有一些國家將比特幣的交易場所關停。我認為新的科學技術發展需要有適當指導,只有這樣才可能成為被推廣的技術。
第一財經:目前比特幣的需求很大,而供給卻有限。對于比特幣投資者而言,他們只要相信比特幣代表了未來貨幣發展方向,是科技進步的代表,即便很少一部分人持有這種觀點,其資金量都足以將比特幣的價格拉高,你對比特幣價格如何評價?此外,有觀點認為比特幣已經成為一種大宗商品,也有觀點認為比特幣有作為未來貨幣的潛力,你如何看比特幣的本質?
Bilel Jamoussi: 我認為目前對于什么是虛擬數字貨幣還缺乏相關定義標準。一些投資者認為比特幣是貨幣,所以加入投資大軍,DFC焦點組可以最終形成一些標準。未來當標準出臺后,會有具體的標準幫助投資者搞清比特幣的本質是什么。
第一財經:ITU為什么沒有設立私人數字貨幣焦點組?
Bilel Jamoussi:我們有分布式區塊鏈的研究焦點組,此外還有數字法定貨幣的焦點組。沒有設立私人數字貨幣組的原因是我們至今未收到任何申請。
ITU成立焦點組的申請均來自ITU會員。任何新焦點組的創立都是由現有ITU會員提議,獲得成員一致認可后焦點組方可成立。“共識”由ITU小組主席詢問小組成員達成,如果沒有反對,那么便認為是共識。如果有一兩位成員始終反對,那么則由主席進行記錄。
但是ITU也有投票機制,如果成員中有人不同意主席的決定,或者辯論持續進行了很長一段時間,需要做出決定時,ITU成員可以組織投票來決定。一個會員也可以申請投票。
我們有兩套決策系統,由于我們是聯合國下屬組織,不希望成員有贏家、輸家,所以采取“共識”的方式決策,但如果共識無法達成,我們會采用投票的方式。投票一般針對治理結構而不是科技研究。
2~3年內法定數字貨幣或可落地
第一財經:就法定數字貨幣領域而言,目前有ITU、ISO等標準陸續出臺。你認為當前就安全標準而言,現存的一系列標準足夠應付數字貨幣的復雜性嗎?未來我們還需要哪些新的標準來應對數字法定貨幣風險?
Bilel Jamoussi:目前談DFC具體標準還為時尚早,這些標準是本次DFC焦點組工作的重點議題之一。目前ISO已經有個團隊針對DFC安全開啟標準制定工作,但目前尚未完成。ITU同樣有一個研討小組致力于金融安全與風險防范的小組,目前來談論DFC所有的標準成分還為時尚早,我認為需要進一步工作。
第一財經:根據你在標準制定領域的經驗,你認為DFC所有的標準制定完成、基礎設施搭建完畢、正式發行數字法定貨幣需要幾年?
Bilel Jamoussi:以我們目前發展速度,我認為不出2~3年,數字貨幣將成為現實。以ITU一般經驗看,以往我們的焦點組第一次會議只有大約50人參會,但法定數字貨幣焦點組第一次法定數字貨幣第一次焦點組工作會議卻有130人參加,來自40個國家,具有非常強的多樣性。
隨著科技領域飛速發展,人們對傳統銀行紙幣以外的法定數字貨幣需求量巨大,ITU將推動科技發展以提供更多數字貨幣科技解決方案并完成相關標準的制定。
第一財經:一個不可避免的問題是與原有金融基礎設施的對接。就目前主流金融基礎設施架構而言,RTGS已經進入生命周期的最后階段。如果2~3年內法定數字貨幣DFC可以落地,那么從RTGS到新的以適應DFC運作的新系統,我們需要做什么樣的轉變?這個轉變未來2~3年能夠實現嗎?
Bilel Jamoussi:我認為未來需要一套遷移策略來嵌入新的法定數字貨幣系統。在今日焦點組的監管課題組,以及法定數字貨幣生態構建課題組,都提到需要一套遷移策略,我們希望能夠從這個工作組中得到一些建議和明晰答案,如何將原有系統遷移到未來適應DFC的系統。不過我認為目前我們已有的科學技術可能不足以支撐這個遷移,未來需要更多科技創新。需求會被明晰分類,期待更多的科技解決方案。
第一財經:一些業內人士認為目前很多技術已經準備充足,但也有一些業內人士表示,目前就技術層面而言還為時尚早。你怎么看?
Bilel Jamoussi:我認為所有的科技發展在引入實踐的過程中都會經歷過度興奮的階段,這是好現象,因為這會給人們動力讓新的科技革命發生。但實踐中我們也會遇到挫折和打擊,然后在反復試驗中得到整個系統的平穩運行。
就現階段而言,很難斷定我們的技術準備是否已經充分,但數字貨幣一些核心組成部分的科技成績有目共睹。目前焦點組會將這個專題作為討論重點,期望能夠引導一些基礎部分標準的制定。此外因為除了DFC焦點組,還有其他成員在與法定數字貨幣系統中,希望他們也能夠提供一些足以克服困難的技術。
兼顧隱私與安全
第一財經:如果細看DFC的監管政策,消費者保護是一大關注熱點。此外稅收問題也至關重要。例如比特幣、ICO以及這兩者的收益部分按理說都應收稅。然而事實上,由于缺乏跟蹤電子交易的系統,所以稅收也無從談起。你認為隨著技術發展,稅收問題如何解決?
Bilel Jamoussi:我認為法定數字貨幣其中一個優勢是為交易提供了更多的透明性。因此,可以幫助政府更有效征稅。將來央行對DFC的交易情況會越來越了如指掌,稅收問題將迎刃而解,本次焦點組的監管專題將對稅收問題進行重點討論。
但我認為這個問題也是經濟學上的問題,而不純粹是科技問題。科技能夠使得稅收變得更容易,但是否征稅、征稅多少,則是取決于各國政府決策機構。
第一財經:科技能夠發揮重要作用,DFC一方面要確保匿名性,另一方面又要實現數字貨幣的可追溯,以應對電子貿易中的網絡犯罪的快速增長。二者如何做到平衡?
Bilel Jamoussi:ITU會研究DFC的安全性和匿名性。ITU的任務是提供科技支持,讓DFC在設計上能夠保護個人隱私,同時兼顧安全性。但我認為最終仍將由政策制定者決定如何應用科技來應對洗錢以及網絡犯罪等問題。
第一財經:由于暗網的存在,標準制定者的角色更加重要。ITU專家如何發揮更大作用?
Bilel Jamoussi:我認為科技專家負責提供的科技如何使用,是政策制定者的事情。ITU曾研究過人臉識別技術,可以用于保護個人隱私,如何使用這一標準則由政策制定者決定。
如何平衡安全性與個人隱私?如果你想知道所有的事情,你或許會侵犯公民的隱私。但是如果公民有很多隱私,當不正當行為在網絡上進行時,政府什么都不知道。顯現情況變得越來越復雜,必須要在設計之初便考慮到兼顧安全性與隱私。
第一財經:你認為目前DFC面臨哪些科技隱患?
Bilel Jamoussi:剛剛開啟的焦點組有專門課題組討論與研究數字貨幣的安全性,需要確保數字貨幣無法偽造,同時也要確保數字貨幣在交易中的安全性。
并不是說目前科技沒做好準備,而是我們要做好指導工作。如果遇到災難、戰爭或海嘯,電力供應不足的情況下也要保證數字貨幣正常運轉。不過我們看到目前紙質貨幣、銀行卡中的貨幣也會受到災難影響,并不只有數字貨幣才有上述風險。
責任編輯:李堅 SF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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