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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芳潔
“從2008年10月底到現在,我們團隊接收到購房者咨詢100多起。”北京昊方律師事務所律師商興明說,該數量是平常的4-5倍,除少量要求補償外,絕大部分都是想要退房的購房者。“關于購房糾紛的咨詢,70%-80%都是希望退房,這和以往完全不同。”商興明說。
2008年10月,商興明作為主要成員之一,創建了“北京退房律師團”。目前該團隊共有8名成員,由來自不同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組成。
退房事件顯現,成為這一輪房價下跌中,房地產市場的重要特征,“退房律師團”應運而生。與2008年年中,房價大幅下挫引發的多起業主 “沖擊售樓處”的激烈場面相比,訴諸法律程序,顯示著購房人正在采取更為理性的方式維護自身利益。
在房價上漲時期,那些可以容忍、可以睜一眼閉一眼放過去的問題,現在在律師的認真篩選中,成為一個個讓開發商“補課”的堅實例證。
矛盾轉變
北京中潤律師事務所律師趙云濤也表示,目前的購房糾紛咨詢量的確明顯增加,“這些咨詢中,70%-80%都是有關退房的。現在一般都選擇退房,以前一般都不會選擇退房。”趙云濤表示,團體案例的咨詢量也明顯上升,“以前團體性的案例幾乎沒有,目前30%都是團體性咨詢。”
“以前購房糾紛主要限于補償,而不是退房。如果購房者提出退房,開發商也樂于解除合同,他們可以輕易以更高的價格把房子賣給其他人,所以糾紛沒有顯現出來。”商興明表示。
由于資金緊張和市場走低,開發商不再愿意退房。這一類糾紛成為矛盾激發點。
2008年9月,南方城市房價下跌開始引發退房糾紛,引起了商興明的注意;隨后,這種趨勢蔓延到北方。
2008年10月,商興明和另外兩個律師朋友成立了這個團隊,并以“北京退房律師團”的名號出現在網絡上,受理有關退房和補償的相關業務,10月底至11月初,這個團隊擴展到8人。商興明表示,團隊里的8名律師本來相互熟識,之前就經常進行業務上的私下討論,其中房地產領域是他們業務范圍的重要組成部分。
“我們按照不同步驟進行分工,如調查、談判、相關案例和數據收集、綜合的整理和決策等環節。一個案子下來,收入按比例分攤。”商興明表示。案件進行中,各個方面的進展情況,最終會匯總到包括商興明在內的幾名主要負責人這里。
“我們平時一般是通過郵件、電話聯系。一個案子進展到一定階段,前期準備差不多了,就會組織碰頭,商議具體的決策。”商興明表示,一般前期調查、數據搜集等需要7至10天,之后,會給業主一個法律意見書,包括對案例的分析和建議等內容。“根據法律意見書,業主如果進一步委托我們,進行調解或訴訟,我們則會進行下一步的行動,給開發商發律師函,并準備進一步的談判。”
“我們會進行嚴格把關,可行性較大的案子才會接。”商興明表示,絕大部分咨詢案例,律師團都判斷為無法實現退房。到目前為止,該律師團代理的案子有8個,而他們拒絕的代理案例有十多個。
進行時
商興明表示,解除合同原因有多種,包括開發商存在欺詐、規劃變更等問題,而眾多購房者退房理由并不成立。
“例如,因房屋附近有高壓線、存在輻射而要求退房,這一理由成立的可能性極小,這類情況危害要達到一定的程度才行,而實際造成多大傷害現在很難判斷。”商興明說,另外還有一些購房者只是主觀想退房,并沒有退房的理由。
2009年初,該退房團就成功完成一起調解案例。這一案例涉及到北京一個住宅項目的規劃變更。該項目兩棟樓之間的連結廊橋規劃為2層,交房后,購房者發現廊橋實際建了3層,并影響到其所購房屋的采光。2008年12月中旬,退房律師團開始代理這一退房案件,并在2009年1月初高效完成了調解。購房者盡管沒有真正實現退房,但獲得了不少的補償款。商興明不愿意透露購房者獲得補償的具體金額,但據了解,補償金額約等于該房屋降價后的差價:這位購房者買房至今,房屋降價約2000元/平方米,而這套房屋面積超過100平方米,總降價約20萬元。
而中廣宜景灣的汪先生委托退房律師團的退房訴訟案,也即將于近期開庭。2007年11月汪先生購買一套房子,簽署購房合同時,房屋朝向為南;2008年12月31日,汪先生在收房時發現房屋朝向并不是南,后來他委托該律師團調查發現,該房屋朝向為南偏西45度。
“我們去相關政府部門調出了該項目的設計圖紙,開發商的確存在擅自更改規劃的行為。”退房律師團的律師表示。
汪先生說,農歷新年假期剛過,初七,律師團就拿到了政府部門備案的該項目圖紙,這是新年上班第一天。他對律師團的效率很滿意。
“發現出了問題,我也不知道該怎么辦。這么大年紀了,這是我生平第一次打官司。”汪先生說,交房以后,他立刻在網上尋找相關資料,并找到了退房律師團的信息。汪先生沒有像以往的諸多購房糾紛事件中的業主那樣,先找開發商協商,而是立刻采取走正式司法程序的方式。
“原定2月10日開庭,開發商提出了一些異議,開庭時間延遲了,不過應該就在近期。”汪先生說。
在房價上漲時期,房屋升值所帶來的補償利益,讓購房者對各類合同缺陷練就了超強的忍耐能力,對退房更是諱莫如深;而現在,這種忍耐力正在被顛覆,購房者正在變得更為主動和敏感。由于這種理直氣壯,他們開始更傾向于尋求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
“短期內,補償、退房糾紛會是矛盾比較集中的領域。”商興明表示,“退房律師團”成立以后,他們的代理業務已經拓展到河北、南京等地。
“房價下跌只是矛盾爆發的表面原因,本質上,是購房者利益能否得到保障。”商興明說,“打個比方,如果開發商履行合同,購房者利益是滿杯;開發商不履行合同,購房者利益只有半杯。房價上漲,購房者的半杯利益再加上從市場升值中得到的利益,還是滿杯;房價下跌,本來只有半杯利益,再加上價格下跌的損失,購房者實際得到的是很少的利益,矛盾更容易被放大。”開發商沒有履行合同的樓盤,其購買者成為利益最大受損者,也成為最有理由退房的潛在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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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經濟觀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