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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勞動合同法與中小企業的命運(6)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5日 16:41 新浪財經
舉個例子,父母供大學生四年,現在定了三方協議,一猶豫,那么家長是不是要為學生再支付幾萬的違約金,有的學生是貸款念書,你讓他簽定這個違約金,他能不能履行?待會兒我們研討繼續來談。 [謝增毅]:剛才馬律師談的這個意思是草案第四條,原來我們《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系從用工之日算起,之前像大學生先簽了一個勞動合同,還沒有工作,勞動關系還沒有成立,等于一個畢業生簽了一個雙方協議,還沒有去上班,這時候勞動關系沒有生效。這個時候如果大學生違約不去了,他不適用《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這個時候他要支付違約金。 馬律師剛才對這個條款提出了質疑。 [李麗林]:我是中國人民大學勞動關系研究所的研究員,我叫李麗林,剛才我看到了名單,大部分來自法學界,我是從經濟學角度來研究勞動關系的人。實際上,勞動關系已經在中國的學術界可以說從我們勞動學院最先成立這樣一個經濟與勞動關系的教研室,現在我們已經有專門的學院,專門的專業,到今年的6月份,我們勞動關系學院要成立勞動關系的學會,實際上也是在這種《勞動合同法》出臺的這樣一個大的背景下,或者說在這種勞資關系不斷受大家廣泛關注情況下出臺的。 所以我主要是想從勞動關系研究者這樣的角度,如何看待《勞動合同法》,它為什么能夠通過,它的作用,特別是它對中小企業的作用是什么作用,主要從這個角度談。 那么我們研究勞動關系,或者研究產業關系的學者,一般會把產業關系分成幾個層面研究。第一個層面是全國性的層面,第二個層面是產業一級的,最低的層面是企業一級的。那么我們可以說把中間層面省掉,看剩下兩個層面的產業特點是什么?但是人討論《勞動合同法》,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是強資本,弱勞動,但是實際上如果從全國的層面來看勞動關系,可能不是這樣的情況,為什么這么說呢? 第一個首先中國是一個社會主義國家,這樣的意識形態永遠會左右所有的人,所有層面,勞資政府,所有層面都可以作用它。我們要以保護勞動者為宗旨出臺個法律,肯定會通過,沒有任何問題。而且在這樣一種意識形態上面,有人說不行,我們可能會有什么樣的影響,肯定會被罵死,肯定過不去,有點想到我們在文革時期,你喊極右口號永遠獲得掌聲的口號。 第二點我們在談全國上面,要注意勞資對比,從全國的層面來看,如何來看勞資力量對比,比如我們說全總,全總是一個在國際上非常少見的,能夠一統江湖的總工會,他的力量非常強大,不僅表現在他的組織上,更能表現在他是最權威機構領導人,而我們全總的對手沒有正式對手,這個對手不成氣候。 所以我并不認為全國上面存在一個強資本弱勞動的態勢,這是從全國層面來談。 第二從基層的層面上,基層層面上對于勞動者的保護主要渠道是工會,我們的工會仍然的可以說沒有任何的變革,仍然停留在計劃經濟時代,計劃經濟時代不存在以工會作為勞方代表的維權機構,現在是福利工會的態勢。 另外一點,當我研究工會的時候我發現我們的工會基本在國營企業,我們的私營企業,這么多年,蓬勃發展的企業,非常非常的低,那么在這個層面上,在基層來看,勞資是弱的,勞方是弱的,資方是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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