厲以寧對收入分配問題的思考與研究

厲以寧對收入分配問題的思考與研究
2021年11月30日 03:00 市場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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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厲以寧對收入分配問題的思考與研究

  人民政協報

  劉煥性

  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指出,立足新發展階段,要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這就指明了共同富裕的實現途徑和努力方向。而推動共同富裕,需要“努力建設體現效率、促進公平的收入分配體系,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穩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推動形成橄欖型分配格局,居民收入增長與經濟增長基本同步,農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鎮居民。”厲以寧很早就開始了對共同富裕和收入分配問題的思考,多次就收入分配問題撰寫文章、接受采訪、發表演講,并先后出版了《股份制與現代市場經濟》《超越市場與超越政府》《經濟學的倫理問題》《文化經濟學》《改革開放以來的中國經濟》等專著,從經濟、社會、倫理、文化、教育等不同角度對收入分配問題進行了深層次的探討與思考,提出了很多富有前瞻性的意見建議。特別是作為全國政協常委、經濟委員會委員和副主任的15年間,厲以寧在調研考察、會議論壇、講座講堂和接受媒體采訪等多個場合,持續深入地闡述了他對收入分配改革問題的觀點和看法。

  對三次分配的最早發聲

  厲以寧是我國最早關注三次分配的經濟學家。改革開放伊始,當學界和社會尚處于討論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問題時,厲以寧就開始了對第三次分配的研究和思考。

  1980年12月,厲以寧在刊發于《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第6期的《論教育在經濟增長中的作用》一文中談到,在當前的情況下,應當把逐步減少平均主義和貫徹按勞分配放在首位,在提高廣大職工實際收入水平的前提下,盡可能按勞動的數量和質量給予報酬,若干年后某些人的收入可能上升得更快,假定收入分配差距的擴大引起了社會上一部分人的不安,那么國家就應通過適當的調節(如提高累進制的個人所得稅稅率,征收遺產稅等)使收入分配差距縮小。收入分配問題的有效解決途徑,歸根結底在于國民經濟的發展和國民生產總值的增長,在于技術的不斷創新、勞動生產率的不斷提高。而教育在協調經濟增長過程中收入分配和經濟效率之間關系方面的主要作用正在于此。

  1991年10月,厲以寧在《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第5期發表的《論共同富裕的經濟發展道路》一文中,提出了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根本原則,并談到了共同富裕與市場機制、政府的收入調節政策之間的關系,認為市場機制對于收入及其分配狀況既有積極作用,也有擴大收入差距的作用。從共同富裕和維護社會安定的角度來看,避免收入差距過大是必要的。由于市場在收入調節方面的局限性是顯而易見的,因此政府對個人收入的調節是必要的,政府調節不僅包括以征稅方式從高收入者那里取走一部分收入,以縮小人們的收入的差距,還包括以各種方式對低收入戶進行補助、扶植,增加他們的收入或提高他們獲得收入的能力,從而縮小人們收入的差距。在收入分配領域內,“公平”是同社會主義按勞分配原則的貫徹相聯系的,“公平”與平均主義是不相容的,按勞分配原則的貫徹,就起著提高勞動者的積極性和提高效率的作用。但是從宏觀經濟的角度考察,我們不能以實行按勞分配為滿足,效率的提高將有利于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生活水平的提高,社會仍需在公平與效率并存、協調的基礎上繼續前進。

  由此,厲以寧最早提出了影響收入分配的第三種力量——道德力量。他認為,影響收入分配的第一種力量是市場機制,第二種力量是政府的調節,第三種力量是道德力量。道德力量是超出市場機制與政府調節的力量之外的又一種可以影響收入分配的力量。如果說市場機制的力量主要是對收入的初次分配發生作用,政府的力量既對收入的初次分配發生作用,又對收入的再分配發生作用,那么道德力量則對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結果發生作用,即影響已經成為個人可支配收入的使用方向,包括個人間的收入轉移、個人的某種自愿的繳納和捐獻等。道德力量作用之下的收入分配,與個人的信念、社會責任心或對某種事業的感情有關,基本上不涉及政府的調節行為。而且道德力量作用下的收入分配是完全自愿性的,社會上有這種信念、社會責任心或對某種事業有感情的人越多,個人自愿繳納或捐獻的數額就越多,道德力量對縮小社會上收入分配差距的作用也就越大。剛開始,社會上可能只有少數人自愿轉移出一部分收入,從而對縮小收入差距的影響很小,但從長期來看,道德力量對于縮小收入分配差距的作用是會逐漸、緩慢增大的,所以我們可以把這一逐漸、緩慢變動的趨勢列為一個有待于研究的課題。

  初次分配更重要

  厲以寧對初次分配的作用和意義非常重視,他多次在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召開的座談研討會議和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的講壇講座上講到,要通過初次分配,讓社會和民眾感受到勞動偉大、勞動光榮的真實和榮譽,感受到勞動致富的易得和幸福。初次分配可通過三個途徑來解決收入分配問題,一是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因為物價上漲,最低工資標準不提高,就無法提高勞動收入水平問題,勞動收入占國民收入的比例就下降了。二是要逐步提高農產品銷售和售后價格。在農村,種糧食是最不掙錢的,種糧食的人是比較窮的,所以農產品銷售和售后價格需要逐步提高。三是要大力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社會化服務組織,結合實際推進農業產業化發展,讓農民從延伸產業鏈條中得到更多實惠。

  2013年1月26日,厲以寧在中國經濟年會開幕式上發表演講時表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應以初次分配為重點。由于受歷史原因和諸多現實因素限制,市場經濟規律下的完善分配制度還沒有形成,一些群體在市場中容易受到不公平待遇。為此他建議收入分配改革的重點應該放在初次分配上,一是盡快健全完善市場,早日形成生產要素的供方、需求方公平競爭的環境,早日形成商品生產者之間公平競爭的環境,打破行業壟斷,消除所有制歧視。二是讓農民成為清晰的產權主體、明確的市場主體,讓土地的流轉在各個產權主體、市場主體之間有序地進行,保證農民有財產性收入。三是在勞動力市場上讓買方和賣方的地位趨于平等,消除不對稱行為。四是在二元勞工市場存在的情況下,加大職業技術教育,大力提高職工的教育程度,促使低勞工市場向高勞工市場轉變。五是鼓勵農民和低收入家庭成員自行創業,創辦小微企業以增加收入。

  9月26日,厲以寧在中山大學嶺南學院所作的《中國宏觀經濟形勢和新一輪的經濟改革》演講中,就宏觀調控、土地確權、收入分配等問題全面闡述了自己的觀點。厲以寧講到,收入分配是我國現階段的一個重大問題。改革的重點應放在初次分配上,二次分配雖然也重要,但是初次分配更重要。所以農民必須有產權,受雇方跟雇傭方必須能有對等地位的談判。因為與雇傭他們的大企業相比,單個的農民工和在企業里上班的城里人都處于弱勢,談判地位是不均等的,工資水平的制定很大程度上是由雇主說了算,這就是初次分配的問題。這個問題要想辦法解決,如果這個不改,始終是強者和弱者處在不平等的地位上。

  12月18日,厲以寧在《新華日報》上撰文講到,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點一定要放在初次分配上,因為這是導致社會收入差距連續擴大,而且問題難以治理的重要原因。因為在現階段的中國,由于市場機制受歷史、行業壟斷、計劃經濟體制等各種因素的影響,還未能真正形成由市場調節作為基礎性調節的收入分配格局。因此要進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點一定要放在初次分配上。

  2014年1月5日,在第二屆工商行政管理創新發展高層研討會上,厲以寧再次談道,“社會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點是初次分配”“初次分配是最基本的,初次分配如果沒有改革,二次分配搞得再好也沒有用。”初次分配的問題之一是勞動力市場中供求雙方地位的不均等;問題之二是農產品市場領域里單個農戶是弱勢;問題之三是教育資源配置不均衡,人均教育經費城市多農村少。這些都亟須改革。3月6日,全國政協十二屆二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新聞發布廳召開記者會,厲以寧在回答香港衛視記者的提問時,又一次談到收入分配領域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初次分配不公平。初次分配不公平,再怎么第二次分配都不管用,必須認真考慮國情,加快以改革的方式解決這一問題。

  二次分配的重點應該是解決城鄉社會保障一體化

  厲以寧認為,二次分配的重點應該是解決城鄉社會保障一體化問題,可以從四個方面來考慮推進:一是對貧困戶和災民的救濟。政府要加大對貧困地區扶持力度,出臺有利于縮小收入差距的政策措施,根據各地區的不同情況,實施不同的扶貧項目。二是利用稅收調節。個人所得稅問題,不僅僅在于提高征稅的起征點,更重要的是根據家庭的負擔,根據家庭的收入來調節稅收,有家庭有孩子的人的負擔是不一樣的。三是統籌城鄉發展,加快推進城鄉社會保障一體化政策的實施。四是適時考慮開征遺產稅、贈與稅、房產稅等問題。這些是二次分配需要逐步解決的問題。

  2011年11月26日,厲以寧在中國經濟學家年度論壇暨中國經濟理論創新獎頒獎典禮上講到,當前國內城鄉收入差距不斷擴大主要原因在于農村在物質資本社會資本和人力資本上不占優勢、二元勞工思想造成的階層固定化和“職業世襲”怪相、鄉村能人外遷以及二次分配并未發揮應有作用等,想要解決城鄉收入差距問題,應從給農民以產權、優化教育資源配置以及加快城鄉社會保障一體化等方面來解決,否則就可能會造成二次分配彌補不了初次分配的缺陷,甚至還擴大了初次分配差距的情況。

  2012年12月9日,厲以寧在第十二屆中國經濟論壇上指出,任何發展階段都有陷阱,中等收入階段有陷阱,低收入階段陷阱更普遍。而要避免所謂的中等收入陷阱,就需要回歸實體經濟,需要進行制度創新和產業升級,這就需要良好的市場和激勵機制,因此一定要擴大內需,而擴大內需最重要的是縮小城鄉收入差距。在當下的中國,貧富差距比較大的一個重要原因是二次分配有問題,西方發達國家是一次分配不足、二次分配縮小差別,二次分配通過稅收、補貼、福利待遇就把差距縮小了;而我們則存在二次分配擴大了一次分配差距的現象。如果能做到城鄉社會保障一體化,“不僅可以繞開中等收入陷阱,即使將來進入高收入社會,也仍然會繼續前進。”

  2013年10月14日,厲以寧在《大國大時代——中國經濟十月談》系列時事報告會上發表的主旨演講里談到,我國有城鄉兩種戶口,城里人的很多福利農民是享受不到的。比如醫療,城市的職工享受公費醫療,農民是合作醫療,合作醫療還是要交錢的,所以二次分配需要改革。目前我國的城鎮化正在進行中,在城鎮化過程中人的城鎮化是主要的,其中社會保障一體化更是重中之重,這就是我國經濟社會整體的升級問題。在我國所有的雙重改革的歷程和經驗里,類似這樣體制的轉型加上發展的轉型,為全世界作出了貢獻。

  同年12月下旬,在接受《北京日報》記者的采訪時,厲以寧講按照經濟學理論,初次分配是市場調節下的分配,初次分配不足,要靠二次分配來補。但根據部分區域的調查顯示,二次分配后城市和鄉村的收入差距比一次分配還擴大了,于是就出現了社會階層凝固化、職業父子相承等現象。要解決這個問題,就要推進二次分配改革,當前的重點是加強城鄉統籌,推進城鄉社會保障一體化,解決低收入者的后顧之憂,從而擴大消費、拉動內需,帶動更多的人就業。

  以第三次分配

  協助解決收入分配難題

  在1994年出版的《股份制與現代市場經濟》一書中,厲以寧對第三次分配又做了進一步闡釋。他認為,通過市場機制實現的收入分配,稱為“第一次分配”;通過政府調節進行的分配,稱為“第二次分配”;個人出于自愿,在習慣與道德的影響下把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或大部分捐贈出去,可以稱為“第三次分配”。第三次分配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是很少或者不存在的,只有在市場經濟有了一定發展、一部分社會成員積蓄了較多資產后才可能引起社會注意。對于用于社會公益事業的捐獻,應該免稅,以便鼓勵、引導更多的人把自己的財產用于公益事業,相信這會有助于縮小貧富差距。

  在1999年出版的《超越市場與超越政府》一書中厲以寧談到,在影響收入分配的三種力量中,道德力量是超出市場機制和政府力量之外的,但它同時也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發生作用,即影響已經成為個人可支配收入的使用方向,包括個人間的收入轉移、個人的某種自愿的捐獻和繳納等。比如,個人自愿為家鄉建設捐贈,為殘疾人福利組織捐贈,向災區人民捐贈,向各種文化、體育、教育、衛生、宗教團體捐贈,黨員自愿將一部分收入作為黨費繳納等,這些都是純粹出于個人信念、社會責任心或對某種事業的感情而自發的收入轉移。雖然第三次分配是一種資源的、非強制性的收入轉移,但并不是同市場與政府完全沒有關系的,它能為文化、教育、衛生、環保等事業出力,結果必將有助于社會的協調穩定發展。

  自2003年開始在政協履職的15年里,厲以寧在多個場合呼吁要重視道德的力量、重視第三次分配對收入的調節作用。他認為,未來經濟發展要重視“道德力量的調節”,“一定要想法子在現在的社會中把道德力量調節放在重要的地位。”在治理經濟方面,應當綜合運用道德、政府和市場這三種力量,忽視任何一種力量,經濟發展都會遇到大問題。無論從實踐需要,還是從理論發展的角度來看,現在都到了三種力量、三種分配方式融合的時候了。

  2010年6月,厲以寧在接受人民網記者采訪時談道,近些年來,我國政府和企業分配份額呈現雙增加態勢,但勞動收入在國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是下降的,這就需要改變勞動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格局。可以從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三個環節著手解決。既要有通過市場實現收入分配的“第一次分配”、通過政府調節進行收入分配的“第二次分配”,還要鼓勵、引導個人出于自愿,在習慣與道德的影響下把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或大部分捐贈出去的“第三次分配”。

  厲以寧認為,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鼓勵人民共同創造社會財富,保障人民共同分享發展成果,既是執政黨治國理政的目標和追求,也是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美好生活的需要,還是中國特色經濟學的重要內容。在《改革開放以來的中國經濟》一書的最后一篇《實現國家富強、人民富裕這一光榮而艱巨的歷史任務》中,厲以寧再次談到,相對于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而言,第三次分配通常是指基于道德力量作用的收入再分配。根據西方發達國家的經驗,“第三次分配”的捐款數額是逐漸擴大的,中國也有相同的趨勢。第三次分配與倫理、文化息息相關,要將道德的潛力發揮出來,制定好相關鼓勵和引導的制度與政策,完善好相關的法律法規。

  厲以寧多次對我們這些學生講,無論是初次分配還是再分配,都只是作用于收入分配的過程本身,想要影響已經成為個人可支配收入的這部分收入,就必須鼓勵、引導第三次分配發揮作用。第三次分配可以使高收入人群的收入用于中低收入階層的收入增長,但需要高度注意的是,第三次分配應該是完全自愿性的,不能是“劫富濟貧”,也不能是強制性要求或道德綁架,而應該是一種文化倡導、精神鼓勵和社會引領,以免傷害到一些高收入人群和資本利得者的積極性。基于完全自愿基礎上的第三次分配,對共同富裕而言,是一種很好的途徑。因為共同富裕是一個過程,只能逐步實現,通過三次分配的結合,先富地區可以給后富地區提供發展所需的資金支持,幫助后富地區居民提高收入水平、提升消費能力,而當后富地區的居民消費先富地區的商品時,反過來又可以進一步推動先富地區可持續發展,這樣整個國民經濟才能持續、穩定、健康、協調地發展。

  (作者系全國政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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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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