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房住不炒 5城市試點集體土地建租賃住房
證券時報記者 張達
日前,福州、南昌、青島、海口、貴陽等5個城市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實施方案獲得自然資源部、住建部審核同意。自然資源部和住建部在意見函中強調,堅持“房住不炒”定位,按照區域協調發展和鄉村振興的要求,促進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嚴格落實試點城市人民政府主體責任,統籌推進試點工作,要將項目選址、開工建設、運營管理等各環節監管落到實處。
意見函要求,盡量將項目安排在區位條件好、基礎設施完備以及人口集中度高、市場需求旺盛的區域。戶型以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戶型為主。租賃項目要合理確定租金,建立公開透明的租金變動約束機制,支持長期租賃。鼓勵金融機構參與試點建設,依法依規提供金融產品服務,嚴禁違規提供“租金貸”。同時,在試點過程中研究加強公共服務配套,建立承租人基本公共服務保障機制,支持其依法享受教育、醫療衛生以及養老服務等基本公共服務權利,推進集體租賃住房納入政府主導的住房信息租賃服務與監管平臺管理,落實住房租賃企業備案管理。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認為,此前北京、上海等13個城市已經開展第一批試點,這些城市流動人口規模相對大,租賃市場需求比較旺盛。此次又增加了5個城市,體現了改革試點擴容的態勢。這幾個城市也屬于城市規模大、流動人口多的城市。另外更為關鍵的是,這幾個城市在2018年房價上漲比較快。預計未納入試點的省會城市,在2019年下半年也會有試點工作。
責任編輯:賈振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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