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鹿系”集資詐騙案上海庭審: 投資人實際經濟損失逾百億
本報記者 謝水旺 上海報道
導讀
被告人家屬、被害人代表、特邀監督員等,共計約700余人旁聽了庭審。
9月26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發布《上海一中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快鹿系”集資詐騙案》公告顯示,2018年9月25日、26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一中院)對上海快鹿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快鹿集團”)、上海長寧東虹橋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虹橋小貸”)、上海東虹橋融資擔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虹橋擔保”)以及徐琪(美國籍)、張蕾、黃家騮、孫曄等12名個人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前述各被告單位訴訟代表人、各被告人及相關辯護人和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均到庭參加訴訟。
公訴機關指控,2014年初,快鹿集團及其控股或實際控制的企業因經營虧損,造成巨額債務。
為盡快歸還欠款,快鹿集團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局主席施建祥(另案處理)多次召集韋炎平、張伯偉(均另案處理)及被告人姚家育、胡培、張金如等高層管理人員進行共謀,商定以“互聯網金融”名義進行非法集資并詐騙集資款。
2014年3月至2016年4月,根據快鹿集團的要求,東虹橋小貸制造大量虛假債權憑證,并由東虹橋擔保提供不可撤銷連帶責任保證,再由快鹿集團通過下屬的“金鹿系”、“中海投系”等融資平臺包裝成各種理財產品,連同快鹿集團及其控制的下屬公司發行的基金產品。在未經有關部門批準或備案的情況下,前述產品以高額利息為誘餌,向社會公眾公開宣傳,并在實體店、手機客戶端等途徑擅自對外銷售。
由此,非法集資共計人民幣400億余元,所得錢款均轉入快鹿集團使用空殼公司賬戶及他人賬戶組成的資金池內。其中,除僅有98億余元用于經營活動外,其余用于兌付前期投資者本息、員工薪酬、個人消費、揮霍等,至案發共造成投資人實際經濟損失100億余元。
庭審持續到9月26日晚8時37分。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控辯雙方圍繞案件的爭議焦點發表控辯意見。被告人家屬、被害人代表、特邀監督員等,共計約700余人旁聽了庭審。合議庭將在評議后,對本案擇期宣判。
快鹿事件曾在上海引多家媒體公開報道,2016年4月,因未達預期的《葉問3》票房,金鹿財行旗下產品發生兌付困難。之后,此事牽出快鹿集團涉事其中。
2016年9月,據上海市公安局長寧區公安分局官方微博消息,長寧公安分局對“金鹿財行”和“當天財富”兩家單位立案偵查,并對相關責任人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其稱,上海市公安局長寧區公安分局接到相關投資人舉報“金鹿財行”及“當天財富”兩家融資平臺涉嫌非法集資。接報后,公安機關即開展調查,發現“金鹿財行”及“當天財富”在未取得合法資質情況下,對外公開宣傳并承諾10%左右固定年化收益率,面向社會不特定公眾募集資金,其行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鑒于“快鹿集團”于2016年4月6日公告并購“金鹿財行”及“當天財富”,公安機關將會同有關部門敦促“快鹿集團”切實履行企業主體責任。
(編輯:李伊琳)
責任編輯:楊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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