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A智慧保
新華聯集團財務公司被監管獲批進入破產程序。
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于新華聯控股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破產的批復》。批復顯示,經研究,原則同意新華聯財務公司進入破產程序,該公司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開展后續工作。如遇重大情況,及時向金融監管總局報告。
成立于2016年的新華聯財務公司,為新華聯控股的全資子公司。“A智慧保”觀察到,新華聯控股的資本版圖涉足過兩家保險公司——亞太財險和三峽人壽。
目前,新華聯控股為三峽人壽第五大股東,但已不在亞太財險股東之列。近年來,新華聯控股集團核心企業經營活動遭受重創,觸發流動性危機進行了重整。2020年,新華聯控股自身經營問題,導致其所持有的亞太財險20%股權被“以物抵債”劃給了中國民生信托有限公司。
并不順利的“破產”
其實,早在2023年初,新華聯財務公司就已申請過破產重整,但未獲原銀保監會許可。
根據當時的監管批復,未獲批準的原因是其控股股東新華聯控股不符合《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22年第6號)第五十一條規定。
根據《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規定,財務公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規定的破產情形的,經銀保監會同意,財務公司或其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所規定的破產情形包括: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可見,彼時的新華聯財務公司并不滿足上述破產情形,直至此次獲批破產。
值得一提的是,在新華聯財務公司上次申請破產后,還迎來了重要人事變更。2023年9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北京監管局的批復顯示,核準劉樹星新華聯財務公司董事長的任職資格。
公開信息顯示,新華聯財務公司于2016年8月15日獲得原銀監會批準成立。其控股股東新華聯控股有限公司曾在2018年增資,將其注冊資本從10億元增加至30億元。
也許在成立之初,新華聯控股還期冀新華聯財務公司為其資本版圖立下“汗馬功勞”,但從新華聯財務公司近年來的發展來看,其風控明顯存在一些“漏洞”。
2022年7月,新華聯財務公司收到了原北京銀保監局的一張罰單。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包括:資產負債管理存在缺陷,未建立有效的流動性管理內控機制;未核定票據業務規模,票據業務審查不嚴;流動資金貸款業務開展不審慎。
原北京市銀保監局責令新華聯控股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改正,并給予合計14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天眼查則顯示,今年以來,新華聯財務公司分別被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山東省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分別列為被執行人,執行總金額超4億元。
新華聯的債務“危機”
在新華聯財務公司“掙扎”破產期間,其股東方新華聯控股也在忙著解決自己的債務危機。
公開信息顯示,新華聯控股創立于1990年10月,是一家大型民營企業,主要經營文化旅游、化工新材料、礦產資源開發、石油貿易、投資等業務。
這兩年,受疫情和金融去杠桿等諸多因素疊加影響,新華聯控股集團核心企業經營活動遭受重創,出現流動性危機,引發債務風險。
此輪房地產調整周期中,首個房企債務違約的案例來自新華聯財務公司的股東方新華聯控股。
2020年3月,新華聯控股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據(債券簡稱:15新華聯控 MTN001,債券代碼:101558006)10億元應于2020年3月6日兌付本息。截至到期兌付日終,公司未能按照約定籌措足額兌付資金,“15新華聯控 MTN001” 不能按期足額兌付本息,已構成實質性違約。
到了2022年8月9日,北京市一中院裁定受理新華聯控股進入司法重整,2023年4月14日北京市一中院裁定新華聯控股與新華聯礦業等6家企業實質合并重整。
今年2月23日,新華聯集團方面宣布,新華聯控股等6家企業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下達的《民事裁定書》,裁定新華聯控股與新華聯礦業等6家企業實質合并重整計劃批準通過。
根據該《重整計劃(草案)》,新華聯集團將持有的7家上市公司和4家金融機構的全部股權用于償還債務,集團通過回購及受讓等方式取得東岳高分子、東岳氫能、東岳硅材等股份,引進淄博長基、金石制造業轉型升級新材料基金、深圳市遠致星火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中建材新材料產業投資基金等企業參與投資,獲得價值約55億元的現金和股票等資源全部用于償還債務。重整計劃還運用了信托、抵債、資產變現、債轉股等多種方式。
新華聯控股的保險版圖
作為一家老牌民營企業,新華聯在過去二十幾年構建起自己的金融版圖。
在商業銀行領域,新華聯控股持有過北京銀行、長沙銀行、寧夏銀行和大興安嶺農商行的股權;在險資領域,新華聯控股持有過亞太財險、三峽人壽股權,此外還有財務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和私募公司股權。
目前,新華聯控股仍在三峽人壽的股東之列,但已不在亞太財險的股東之列。
10月30日,三峽人壽宣布重慶渝富資本運營集團、重慶高速公路投資控股公司、重慶水務環境集團、重慶三峽國有資本運營集團將共同對三峽人壽進行增資。三峽人壽本輪增資完成后,資本金將達到30億元,邁入中小保險公司第一梯隊。
增資完成后,三峽人壽的股權結構也迎來較大變化。重慶渝富資本運營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將增至31.89%,仍為第一大股東;重慶高速公路投資控股公司持股比例增至20.07%,為第二大股東;重慶水務環境集團則新晉為第四大股東,持股比例為14.46%。
而新華聯控股由于未參與本次增資擴股,持股比例將由13.01%稀釋至6.59%,為第五大股東。
公開資料顯示,亞太財險總部位于深圳,前身是1982年成立的香港民安保險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2005年獲準改建為全國性綜合財產保險公司——民安保險(中國)有限公司。
2011年,經原保監會批準,民安保險(中國)有限公司更名為民安財險。2015年10月,原中國保監會同意海口美蘭國際機場有限責任公司將持有的民安財險20%的股權轉讓給新華聯控股。次年1月,民安財險正式更名為亞太財險。
亞太財險披露的有關股東股權的公告顯示,根據《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執行裁定書》,新華聯控股持有的亞太財險17.3%、2.7%股權,以一拍保留價交付中國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以抵償相應債務。據此,中國民生信托有限公司通過“以物抵債”的形式取得亞太財險20%股權。
資本市場瞬息萬變,險企股權變更也不是新鮮事。但險企仍要引起思考的是,當股東方出現流動性危機和債務風險后,險企該如何自處?
責任編輯:王馨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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