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中長期合同的基準價格上調31%,定價機制也有大調整,該合同覆蓋中國煤炭供應總量80%左右
文 | 江帆 韓舒淋 編輯 | 馬克
執行五年后,煤炭中長期合同價格即將迎來重大調整。
12月3日,國家發改委經濟運行局起草的《2022年煤炭中長期合同簽訂履約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由中國煤炭工業協會在“2022年全國煤炭交易會”上發布。
《意見稿》的核心變動,是將煤炭中長期合同5500大卡動力煤基準價由此前的535元/噸調整至700元/噸,并設定浮動范圍為550元/噸-850元/噸。
中長期合同覆蓋了中國煤炭供應總量的80%左右,中長期合同價格(長協價)的變動,對煤炭上下游行業均有重大影響。
中國自2016年開始推進煤炭中長期合同工作,執行“基準價+浮動價”的定價機制,2017-2021年5500大卡動力煤基準價一直為535元/噸。此次上調至700元每噸,上調幅度達31%。
《意見稿》繼續堅持“基準價+浮動價”的定價機制,明確實行月度定價,并首次提出價格上下浮動區間為550-850元/噸。
此前關于煤炭中長期合同價格的浮動范圍規定為:原則上應穩定在500-600元/噸區間。
浮動價的計算方式也發生變更,多了一個參考指標。
老辦法的浮動價綜合三個價格指數確定——環渤海煤炭價格指數、CCTD秦皇島港煤炭價格指數、中國沿海電煤采購價格指數”。《意見稿》增加了全國煤炭交易中心綜合價格指數,選取四大指數每月最后一期價格,各按25%權重確定指數綜合價格,指數綜合價格比基準價每升降1元/噸,下月中長期合同價格相應同向上下浮動0.5元/噸。這也就意味著中長期價格漲跌幅都將比市場波動更平緩。
根據《意見稿》要求,全國煤炭交易中心、中國煤炭工業協會要根據價格機制定期測算每月中長期合同價格,報國家發改委審核確認后,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對外發布。
以最新數據來看,中電聯發布的2021年第37期(2021年11月25日-2021年12月2日)CECI指數價格為1000元/噸,秦皇島煤炭網發布的12月1日環渤海動力煤價格指數為767元/噸,中國煤炭市場網發布的11月26日CCTD秦皇島動力煤價格指數為986元/噸。而全國煤炭交易中心綜合價格指數尚未公布。
若煤炭交易中心綜合價格指數取900元/噸進行估算,在新方案下,意味著本月長協煤價格約為807元/噸。
《意見稿》還擴大了中長期合同的覆蓋范圍。用戶方面,要求發電供熱企業扣除進口煤后實現中長期合同全覆蓋;供應方面,要求覆蓋所有核定產能30萬噸/年以上的煤礦企業,簽訂的中長期合同數量達到自有資源量的80%以上。
長期以來,由于缺乏配套機制,違約成本較低,中長期合同的履約問題一直受業界詬病。此次《意見稿》也加強了履約監管。
《意見稿》明確,2022年度煤炭中長期合同全部納入“信用中國”網站的誠信履約保障平臺進行監管,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將履約情況記入合同雙方信用記錄,并確定企業信用等級,根據信用等級實施分類監管。
10月底,國家發改委評估督導司組織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全國煤炭交易中心,開發和健全完善煤炭中長期合同履約數據監測系統,開展了多輪測試和試運行,于11月初正式上線,對中長協煤炭流向進行全過程閉環監管。
《意見稿》要求,“各地經濟運行部門要指導供需雙方抓緊銜接,力爭在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合同簽訂工作。”
北京能研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技術總監焦敬平對《財經》記者表示,在目前動力煤供需偏緊,且煤價仍處于歷史高位的情況下,這次定價機制的調整有利于當前煤價穩步回落;逐步擴大中長期合同比例,有助于提高煤炭消費高峰期間的供應保證。
今年10月中旬,煤炭價高量缺最嚴峻之際,《財經》記者實地調研產煤省、企業、機構一線,彼時業內多認為煤炭中長期合同機制亟待更新。
山西一家大型煤企負責人對《財經》表示,經過幾年的驗證,中長期合同機制確實有利于國民經濟發展與穩定。從國家宏觀調節角度出發,還應是多鼓勵簽訂中長期合同。但目前的機制對電廠的約束力度不及對煤企,且基準價應隨著社會物價水平的提升進行調整,壓得太低不利于供需雙方正常運行,價格調整之后也要保證簽訂情況。他指出,今年四季度以來國家提出發電供熱企業全覆蓋,這種做法估計會推廣至明年所有企業。
目前看來,《意見稿》確實一定程度上滿足了行業訴求。
在今年秋冬之交市場煤價格瘋漲時,煤炭長協機制體現了市場壓艙石作用。在市場煤價漲至超過2000元/噸時,長協煤價只上浮至700多元/噸。內地電廠超過80%的用煤可以通過長協來鎖定,沿海電廠比例一般略高于50%,其余通過采購市場煤和進口煤來補充。
作者為《財經》記者
責任編輯:李鐵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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