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金融時報
原標題:六大要點梳理央行貨幣政策執行報告!包商銀行將被提起破產申請,對相關人員進行追責問責
8月6日,央行發布2020年第二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下稱“報告”),經濟物價形勢、貨幣政策、包商銀行、LPR改革、房地產調控等熱點話題均有涉及。
報告原文:2020年第二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
重點一:經濟增速有望回到潛在水平
談經濟,報告稱,我國經濟展現出強勁韌性,在常態化疫情防控中經濟社會運行基本趨于正常,經濟加快恢復增長。目前我國疫情防控和經濟恢復都走在世界前列,經濟已由第一季度疫情帶來的“供需沖擊”演進為第二季度的“供給快速恢復、需求逐步改善”,市場預期總體穩定,下半年經濟增速有望回到潛在增長水平。報告認為,我國發展仍處于并將長期處于重要戰略機遇期。
談物價,報告稱,初步估計全年CPI漲幅均值將處于合理區間;第二季度以來,多種大宗商品價格出現不同程度回升,PPI環比漲幅轉正、同比降幅收窄,也反映出需求回暖。
報告也指出,近期部分省份汛情可能給農產品生產運輸造成一些影響,發達經濟體貨幣供應量快速攀升未來可能推高大宗商品價格,加之全球疫情演進及防控措施對供應鏈、產業鏈的沖擊還有不確定性,仍需對各種因素可能導致的短期物價擾動保持密切關注。中長期看,我國不存在長期通脹或通縮的基礎。
重點二:穩健的貨幣政策更加靈活適度?精準導向
談貨幣政策,報告提出,穩健的貨幣政策更加靈活適度、精準導向。
具體來看,新提法不少,比如:引導市場利率圍繞公開市場操作利率和中期借貸便利利率平穩運行;保持貨幣供應量和社會融資規模合理增長促進貸款投放與市場主體實際資金需求相匹配,使資金平穩有序地投向實體經濟;加強與財政部門有機協同,促進政府債券順利發行。
此外,報告強調,健全可持續的資本補充體制機制,提升銀行服務實體經濟和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的能力。通過降低綜合融資成本、發放優惠利率貸款、實施中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等一系列政策,推動金融體系向各類企業合理讓利。
重點三:包商銀行將被提起破產申請
談包商銀行風險處置,包商銀行風險處置工作有序推進,即將收官。根據前期包商銀行嚴重資不抵債的清產核資結果,包商銀行將被提起破產申請,對原股東的股權和未予保障的債權進行依法清算。此外,有關部門正依法依規對相關人員進行追責問責。
2019年5月24日,包商銀行因出現嚴重信用風險,被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聯合接管。接管組全面行使包商銀行的經營管理權,并委托建設銀行托管包商銀行的業務。報告稱,一年多來,包商銀行風險處置工作有序推進,即將收官。
包商銀行處置回顧:
01 穩妥做好債權保障工作
包商銀行的客戶數量眾多,服務的企業與合作的同業交易對手遍布全國各地,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經過深入研究論證,決定由存款保險基金和人民銀行提供資金,先行對個人存款和絕大多數機構債權予以全額保障。
02 全面開展清產核資
2019年6月,為摸清包商銀行的“家底”,接管組以市場化方式聘請中介機構,逐筆核查包商銀行的對公、同業業務,深入開展資產負債清查、賬務清理、價值重估和資本核實,全面掌握了包商銀行的資產狀況、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
03 推進包商銀行改革重組
2019年10月,包商銀行改革重組工作正式啟動。為實現處置成本最小化,接管組最初希望引入戰略投資者,在政府部門不提供公共資金分擔損失的前提下,僅通過收購股權溢價款,抵補包商銀行的資不抵債缺口。
但由于包商銀行的損失缺口巨大,在公共資金承擔損失缺口之前,沒有戰略投資者愿意參與包商銀行重組。為確保包商銀行改革重組期間金融服務不中斷,借鑒國外金融風險處置經驗和做法,并根據國內現行的法律制度框架,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最終決定采取新設銀行收購承接的方式推進改革重組。
同時,為保障包商銀行的流動性安全,接管以來,中國人民銀行在接受足額優質抵押品的前提下,向包商銀行提供了235億元額度的常備借貸便利流動性支持。
2020年1月,接管組按照市場化原則,委托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遴選出徽商銀行作為包商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外四家分行的并購方,并確定了新設銀行即蒙商銀行股東的認購份額和入股價格。
2020年4月30日,蒙商銀行正式成立并開業。同日,包商銀行接管組發布《關于包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轉讓相關業務、資產及負債的公告》,包商銀行將相關業務、資產及負債,分別轉讓至蒙商銀行和徽商銀行。
存款保險基金根據《存款保險條例》第十八條,向蒙商銀行、徽商銀行提供資金支持,并分擔原包商銀行的資產減值損失,促成蒙商銀行、徽商銀行順利收購承接相關業務并平穩運行。
重點四:利率過低會導致諸多負面影響
談低利率,此次報告明確指出,與更低的實際中性利率和低通脹相適應,部分發達經濟體實施了零利率甚至負利率政策,但從政策效果看,低利率政策效果不及預期,作用還有待觀察。
報告進一步指出,利率過低還會導致“資源錯配”“脫實向虛”等諸多負面影響。一是降低金融資源配置的效率,會加劇結構扭曲。利率是市場資金配置的試金石,利率過低可能導致資金大量流向僵尸企業,加劇企業部門債務攀升和產能過剩問題,阻礙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轉型。二是容易鼓勵金融機構的冒險行為,過度加杠桿,加大金融體系脆弱性。三是導致經濟“脫實向虛”。寬松貨幣政策釋放的資金更多流入資產市場。
從人民幣資產的角度看,報告強調,2020年以來,人民銀行堅持實施正常的貨幣政策,保持利率水平與我國發展階段和經濟形勢動態適配,本外幣利差處于合適區間,人民幣資產吸引力上升。
重點五:LPR改革有效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渠道
談LPR,報告稱,改革以來,LPR報價逐步下行,較好地反映央行貨幣政策取向和市場資金供求狀況。LPR已成為銀行貸款利率定價的主要參考,并已內化到銀行內部資金轉移定價(FTP)中,原有的貸款利率隱性下限被完全打破,貨幣政策傳導渠道有效疏通,“MLF利率→LPR→貸款利率”的利率傳導機制已得到充分體現。
同時,LPR改革也有效地推動了存款利率市場化。報告稱,從實際情況看,在存款基準利率保持不變的情況下,近期銀行各期限存款利率均有所下降。這充分體現了通過LPR改革促進降低存款利率的市場機制已經發揮作用,貨幣政策向存款利率的傳導效率也得到提高,存款利率市場化改革取得重要進展。
重點六:牢牢堅持“房住不炒”定位
談房地產金融政策,報告強調,牢牢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堅持不將房地產作為短期刺激經濟的手段,堅持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保持房地產金融政策的連續性、一致性、穩定性,實施好房地產金融審慎管理制度。
此前,央行公布的2020年二季度金融機構貸款投向統計報告顯示,房地產貸款增速持續回落。2020年二季度末,人民幣房地產貸款余額47.40萬億元,同比增長13.1%,低于各項貸款增速0.1個百分點,比上季末低0.8個百分點,連續23個月回落;上半年增加2.99萬億元,占同期各項貸款增量的24.7%,比上年全年水平低9.3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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