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江西檢察機關依法對林傳偉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來源:高檢網
日前,中國銀行福建省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林傳偉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南昌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林傳偉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南昌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林傳偉利用擔任中國銀行福建省分行財會處處長、財務總監、黨委委員、副行長、集中采購評審委員會主任委員、采購評審委員會主席,以及中國銀行云南省分行黨委委員、行長助理、副行長、財務總監、采購評審委員會主任委員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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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潘翹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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