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融局:未納入整治范圍的機構不得開展P2P業務

北京市金融局:未納入整治范圍的機構不得開展P2P業務
2018年09月30日 17:40 新浪財經綜合

  來源:北京市金融局

  根據國家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要求,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清理整頓工作期間,未納入整治范圍的機構不得新開展P2P網貸業務;未經許可的機構不得新設立或從事P2P網貸業務活動。否則,按照從事非法金融活動處理;涉及非法集資,按照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機制予以查處。

責任編輯:趙子牛

熱門推薦

收起
新浪財經公眾號
新浪財經公眾號

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

7X24小時

  • 10-17 長城證券 002939 6.31
  • 10-11 昂利康 002940 --
  • 10-09 天風證券 601162 1.79
  • 09-27 邁瑞醫療 300760 48.8
  • 09-27 蠡湖股份 300694 9.89
  • 股市直播

    • 圖文直播間
    • 視頻直播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