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范一飛‘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
文章|《中國金融》2020年第24期
我國金融標準化建設成績斐然
“十三五”時期,我國金融標準體系日益完善、實施效能明顯增強、國際聯動成果豐碩,為開展“十四五”時期金融標準化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礎。
優化供給結構。“十三五”時期,我國共發布金融國家標準5項、行業標準122項,公開現行有效團體標準37項、企業標準4069項,適應新時代金融發展需要的新型標準體系逐步健全。國家標準夯實基礎,金融工具分類、保險術語等國家標準有效服務金融管理需要。行業標準引領發展,金融行業標準從過去技術標準單一供給,成功轉型為目前的“技術標準+業務標準”聯合供給。團體標準蓬勃興起,有關金融團體加強標準研制,為團體發展提供有力支撐。企業標準開拓創新,在金融領域企業標準“領跑者”活動的帶動下,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效果顯著,市場主體創新活力和競爭力明顯提升。
堅持為民利企。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金融標準積極支持企業復工復產、保障消費者服務體驗。網上銀行系統、金融分布式賬本、云計算技術金融應用等金融標準有效滿足了特殊時期金融機構的線上服務創新需求。銀行營業網點服務企業標準“領跑者”機構帶頭作為,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等以國家標準為藍本,迅速制定疫情期間業務辦理指南、網點疫情防控等企業標準,高效安全地滿足了人民群眾的金融服務需求。招商銀行、中信銀行、農業銀行、交通銀行等大力實施國家標準,積極解決生僻字識別的難題,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享有金融服務的基本權益。
強化應用實施。標準支撐金融風險防控的作用明顯增強。移動金融客戶端、個人金融信息保護、金融數據安全分級、金融科技創新等標準為金融APP風險整改、新技術金融應用風險專項摸排提供了技術依據,支持監管部門開展用戶隱私和數據安全保護,有利于營造健康有序和包容審慎的金融科技創新環境。標準輔助金融治理的價值逐步激發。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按照要求披露金融產品和服務所執行的標準,支持社會各界依據標準開展質量共治,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標準實施保障機制不斷完善。金融科技產品被納入國家統一推行的認證體系,“標準+檢測認證”實施模式進一步夯實,國家級金融科技測評認證中心順利籌建,金融科技產業鏈整體競爭力顯著提升。
擴大雙向開放。“十三五”時期,我國在國際金融標準治理中的話語權和影響力明顯增強。國際標準“引進來”步伐加快。金融業通用報文方案、唯一交易識別碼等國際標準轉化有序推進。全球法人識別編碼(LEI)實施成效顯著,路線圖和多項應用規則相繼發布,我國企業持碼量大幅提升,更好地滿足了跨境貿易和交易需求。我國標準走出去取得突破。2020年9月,首個由我國專家召集制定的ISO金融服務標準《銀行產品服務描述規范》正式發布,目前正在積極牽頭編制移動支付、區塊鏈、綠色金融等多項國際標準。“一帶一路”標準交流持續深入,圍繞銀行營業網點服務國家標準編制形成多語種外文版標準。上述工作得到了國家標準委、金融管理部門的大力支持,農業銀行、外匯交易中心、網聯清算公司、數字貨幣研究所、跨境清算公司、期貨市場監控中心、中證報價公司、螞蟻集團、清華大學、金電公司等單位都作出了突出貢獻。
在充分肯定金融標準化成績的同時,也要正視問題和不足,如金融標準建設整體上不均衡不充分、金融數據標準供給明顯不足、金融標準專業研究機構缺位、金融標準人才短缺等,需要我們在未來工作謀劃和實踐中加以重視、切實解決。
強化金融標準化使命擔當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加快形成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這是黨中央就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略全局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也為金融標準化工作指明了發展方向。
首先,金融標準化工作要服務國內大循環。要把滿足國內需求作為工作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為民利企”總體原則,構建適應新形勢下金融發展需要的高質量標準體系。一是要滿足金融治理現代化的需要。充分發揮標準的基礎作用,研制既有利于金融科技創新發展、又能滿足金融治理需要的標準規范,支持構建高效可靠的現代金融監管體系。充分發揮標準的橋梁作用,支持金融市場交易報告庫等跨市場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提升金融治理的統一性和穿透性。充分發揮標準的支撐作用,以金融安全、消費者保護為重點,將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細化成金融標準,維護金融安全,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二是要滿足金融數字化轉型的需要。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非接觸式金融服務需求旺盛,金融數字化轉型勢頭強勁,對數據融合和科技創新應用的需求十分迫切。支持金融數字化轉型,金融標準要靠前作為。一方面,加快研制資源產權、交易流通、跨境傳輸和安全保護等數據標準,推動金融數據資源開發利用。另一方面,強化標準在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新技術金融應用中的引領作用,支持金融數字基礎設施建設,助力金融機構科技創新和數字化變革。三是要滿足金融普惠服務的需要。在涉及消費者安全隱私和企業合法利益的領域,標準要筑牢底線,創造公平公正、安全放心的經營和消費環境。在創新金融產品供給、優化金融服務等涉及金融消費者體驗的領域,標準要抬高標桿,提升人民群眾對金融服務的獲得感和滿意度。在普惠金融、鄉村振興等促進社會公平的領域,標準要突出公益屬性,支持數字技術與普惠金融深度融合,消除“數字鴻溝”,健全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打造全方位、多層次、智能化的數字金融服務。
其次,金融標準化工作要落實國內國際雙循環。標準是國際金融治理的重要手段,是聯通國際經貿活動、引領新興產業發展的戰略性資源。世界各國對標準廣泛重視,競爭日趨激烈。我們要增強機遇意識和風險意識,積極用好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實現國內循環與國際循環相互融合、相互促進。一是增加參與主體和渠道,推動市場主體按需參與標準化國際組織、區域組織、非盈利或商業組織,多維度、多領域、多渠道參與金融國際標準治理。二是加強“引進來”走出去,更大范圍采用國際先進適用標準,更大力度提升在移動支付、數字貨幣、綠色金融等國際標準制定中的影響力,促進中外標準體系融合發展。三是推動標準制度型開放,完善金融標準國際化跟蹤、參與、聯動和共享機制,支持外資企業公平參與金融標準化活動,構建公平高效、開放透明的標準化生態。
構建金融標準化雙循環發展新格局
未來一年是實施“十四五”規劃的開局之年,金融標準化工作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經濟金融工作的決策部署,構建立足國內大循環和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
強化頂層設計。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戰略,制定發布金融業標準化“十四五”規劃,堅持“開門問策、集思廣益”,精準把握國家戰略、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在金融風險防控、普惠金融、綠色金融、產業鏈金融、金融科技等領域對標準化的重大需求,突出金融標準化在金融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中的基礎性、戰略性作用。
完善標準體系。厘清數字金融標準化需求,重點補齊金融數據安全、信息保護等涉及人民財產安全的基礎通用類國家標準,更好地支持實體經濟、防范金融風險。聚焦新技術、新業態和新模式,強化監管科技、合規科技等規范指南類行業標準,以開放和包容方式穩妥推進法定數字貨幣標準研制。強化金融團體標準監督管理,規范金融團體標準有序發展,擴大先進適用團體標準供給;充分發揮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效應,增強企業標準創新活力。
加強應用實施。強化標準在法律法規等制度執行中的作用,暢通監管規則援引金融標準的渠道。打通標準全生命周期各環節,形成標準實施激勵機制,創造有利于金融機構知標準、用標準、守標準的良好氛圍。持續做好“金融標準 為民利企”主題活動,總結重慶和浙江金融標準創新建設試點成果經驗,向長三角地區和成渝雙城經濟圈推廣,進一步激發標準實施創新活力。重點開展金融領域企業標準“領跑者”活動,各金融機構要高度重視,積極制定具有競爭力的企業標準,主要商業銀行應充分發揮標桿引領和典型示范作用,“以大帶小”促進全行業形成爭當“領跑者”的良好氛圍。
參與國際治理。堅持開放融合、互利共贏,積極參與數字領域國際標準制定。增強先進適用國際標準的轉化,探索雙多邊國際互認形式和境內外機構聯合研究機制,提升我國標準的國際影響力。擴大“一帶一路”金融標準交流“朋友圈”,加強政策、規則、標準聯通。完善金融標準國際化工作推進機制,以智庫專家為抓手,加快國際標準化人才儲備。
優化體制機制。推動制定金融標準化管理辦法、金融標準外文版管理辦法等制度。籌建金融標準化研究院,更好滿足金融業對標準化服務的需求。推進所有金融行業標準統一發布工作。推動金融標準工作的數字化轉型,持續開展金融標準化學科教育,促進產學研用協同聯動,提升新時代金融標準化人才隊伍水平。■
責任編輯:戴明 SF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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