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大行反腐消息不斷,又有多人被查!
12月4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中國建設銀行安徽省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范紹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日前,據“清風工行”公眾號消息,中國工商銀行遼寧盤錦分行綜合管理部副經理黎琦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除了上述被查銀行干部,多位此前被查的國有大行人員最新處分落地。12月2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中國銀行浙江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郭心剛被開除黨籍;中國農業銀行信用卡中心高級專家劉志鴻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郭心剛被指“搞迷信活動” “生活腐化”
據駐中國銀行紀檢監察組、江西省紀委監委消息,中國銀行浙江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郭心剛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
通報稱,“經查,郭心剛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特權思想嚴重,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出入私人會所,違規接受高檔宴請,超標準使用豪華辦公用房;違反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任人唯親、用人失察;違規將應由本人支付的費用交給他人或單位支付,違規經商辦企業、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為親屬投資金融產品提供幫助;違規干預和插手工程招標采購項目”。
值得注意的是,通報還稱“生活腐化,道德敗壞;長期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退休后仍利欲熏心,利用職務便利和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信貸審批、礦產開發等方面謀利,通過收受和低價購買房產、溢價轉讓股權等方式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濫用職權高價承租辦公大樓,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p>
上述通報稱,郭心剛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違法發放貸款、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等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特別是黨的二十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有關規定,經中國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郭心剛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經江西省宜春市監委研究,決定將郭心剛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貪欲膨脹、官商勾結”,劉志鴻被“雙開”
據駐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上海市紀委監委消息,中國農業銀行信用卡中心高級專家劉志鴻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政務開除處分。
據通報,經查,劉志鴻身為國有金融企業黨員領導干部,入黨動機不純,初心不正,毫無黨性原則,多次與他人串供,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供應商禮品、借用供應商車輛、接受供應商宴請、無償接受供應商服務、將應當由本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供應商支付。
通報指出,劉志鴻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隱瞞入黨前嚴重錯誤,在職工錄用、職級晉升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在國外公司投資入股;違反生活紀律;貪欲膨脹,官商勾結,官商一體,將供應商當作自己的“服務商”,利用職務便利及職務影響力,作為“影子股東”大搞權錢交易,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上述通報還稱,劉志鴻嚴重違反黨的多項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甚至二十大后不思改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有關規定,經中國農業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劉志鴻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劉志鴻政務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上海市浦東新區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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