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絕不允許投機炒房!北京兩部門出臺最嚴經營貸監管措施,五大舉措!
“首都房地產市場絕不允許任何形式的投機炒房、渲染炒作,如出現局部量價上漲苗頭,將迅速采取針對性調控措施,確保市場穩定。”
北京日報10日報道稱,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倪虹副部長帶隊到北京調研會商房地產調控工作,北京市政府有關負責同志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座談。北京市政府有關負責同志在座談中,作出了上述表態。
防范個人經營性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是近期北京房地產市場調控的一大重點。今日,北京金融管理部門以文件形式明確,將對違規行為“從嚴從重查處”;而有針對性的聯合專項檢查,也正在開展。
北京銀保監局、人行營業管理部2月10日下發關于加強個人經營性貸款管理防范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通知,嚴格防范個人經營性貸款資金被挪用于房地產市場,具體包括五方面要求。
一、嚴格實施貸前調查。
加強客戶資質和信用狀況審核,關注客戶獲得經營性貸款借款人資格的時間,審慎發放僅以企業實際控制人身份申請的個人經營性貸款。
關注借款人第一還款來源,必要時要求借款人提供納稅信息,不得簡單以抵押物價值評估代替借款人收入審查。
審慎向近期申請過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或購買住房的客戶發放個人經營性貸款。科學合理設定授信期限、額度及還款方式。
二、 切實加強支付管理。
嚴格執行受托支付制度,對借款人受托支付對象的資質和背景情況予以關注,防止信貸資金轉入與借款人經營活動無關的賬戶。
三、盡職落實貸后管理。
采取有效措施跟蹤貸款資金使用情況,及時關注借款人經營及變化情況。出現借款人退出公司經營,或以轉讓股權等方式失去對公司實際控制權等情況時,應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確保貸款資金安全。
四、完善合同約束機制。
簽訂個人經營性貸款合同時,應設定針對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等各類不誠信行為的約束性或懲罰性條款,并充分提示借款人。
五、審慎開展第三方合作。
加強對第三方機構合作貸款業務的合規管理力度,如審核發現為借款人違規獲得個人經營性貸款提供“過橋”資金、以“空殼公司”包裝借款人資質等行為的中介機構,應立刻終止業務合作,并將相關線索上報監管部門。
監管部門將結合監管大數據進一步加強非現場監測和現場檢查力度,對因信貸管理不審慎導致的個人經營性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情況,將從嚴從重查處。
事實上,北京市近期已經開展針對經營性貸款的專項檢查。
北京市住建委10日通過微信公眾號“安居北京”公告稱,2月9日下午,北京市房地產市場聯合專項核查工作組對部分銀行機構,以及鏈家、我愛我家、中原地產等經紀機構總部或門店,開展了經營貸發放和中介活動專項檢查。
本次檢查是在1月25日以來,相關部門對學區二手房交易全面排查的基礎上,重點核查西城金融街、德外,海淀萬柳、中關村等熱點片區發現的有關線索,有針對性開展的。
北京市住建委稱,檢查過程中:各部門實地聽取了各銀行貸款管理制度、批貸流程、放款流向等情況匯報,定向抽取了部分存量房買賣合同、中介服務合同及補充協議、經營貸貸款協議、交易雙方信息、借款人資料等。
“通過交叉比對,發現了中介參與助貸活動、虛構經營合同、經營貸公司成立時間與抵押房屋購買時間接近等問題線索。”
各部門將根據掌握的線索和收集的材料,對資金流向實施穿透審查,隨著檢查工作的深入開展,梳理經營貸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路徑和流程。對查實的違規行為主體,無論是金融機構、助貸機構還是房地產經紀機構,都將依法嚴肅處罰。
按照工作部署,現場核檢、檢查還將進一步深入和擴大。
此前的1月末,北京銀保監局對外披露稱,嚴查個人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北京銀保監局要求各銀行對2020年下半年以來新發放的個人消費貸款和個人經營性貸款合規性開展全面自查,重點排查是否存在由于授信審批不審慎、受托支付管理不到位、貸后管理不盡職等情形導致消費貸、經營貸資金被違規用于支付購房款等問題,并要求銀行對發現的問題立即整改,加強內部問責處理。
數據顯示,2020年,北京轄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個人消費貸款及個人經營性貸款全年增速分別低于全國9.0、14.3和6.2個百分點;北京房地產貸款增速低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1.44個百分點。
倪虹在座談中表示,北京市一直以來都高度重視房地產調控工作,近年來市場運行總體平穩。今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北京作為首都,要帶頭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房住不炒”,以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為目標,采取更加有效有力的措施,鞏固好平穩勢頭,確保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責任編輯:戴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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