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為電詐團伙開數十個對公賬戶:多家銀行經理涉“幫信罪”被拘
長沙市公安局新聞通報會現場 澎湃新聞記者譚君 圖
對公賬戶,原本是用于企業之間資金往來結算的專用賬戶。然而,近期以來,全國多地公安機關披露,對公賬戶成為了電信詐騙和洗錢團伙的高級“犯罪工具”。并且,注冊、買賣對公賬戶,成為了電詐黑市的一條專門產業鏈。
5月9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湖南省長沙市公安局召開的新聞通報會獲悉,近日,長沙公安在打擊治理電詐犯罪中,排查出近百個用于電詐及洗錢的銀行對公賬戶。這些賬戶由多家銀行客戶經理,在明知犯罪團伙用于違法目的情況下違規辦理。對此,公安機關對光大、工商、郵政三家銀行的三名工作人員以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簡稱“幫信罪”)刑拘。
辦案民警告訴澎湃新聞,“某種程度上說,銀行經理和詐騙團伙之間,也是相互利用。犯罪團伙需要洗錢通道,銀行需要流水,銀行經理需要業績。”
民警整理對公賬戶涉案證據
澎湃新聞記者譚君 圖
涉嫌“幫信罪”的銀行職員方某 澎湃新聞記者譚君 圖
電詐團伙與銀行經理
近段時間,不斷有各地公安機關通報,專門團伙成立公司、辦理工商營業執照,開設對公賬戶,然后再販賣包括營業執照、公司印章、銀行卡等完整材料的對公賬戶。
這些被買賣的“對公賬戶”,經幾道手之后,最終成為電信網絡詐騙團伙、境外賭博團伙的洗錢賬戶。
澎湃新聞注意到,今年3月底至今,至少有河北邯鄲、邢臺,廣東深圳,浙江杭州蕭山,吉林四平警方通報了多起涉電詐對公賬戶黑灰產犯罪。
“對公賬戶有公司的名頭,當受害人將錢打到對公賬戶時,他的警惕性會更低;對公賬戶的限額高,當大量資金在對公賬戶上流動時,被風控的可能性減小。”針對為何電詐、洗錢團伙“青睞”對公賬戶,長沙市開福公安分局刑偵大隊民警劉碩解釋。
在開福分局辦理的“王某倫”犯罪團伙案中,民警進一步審訊發現,犯罪團伙在辦理銀行的對公賬戶時,“很有套路”。
“偵查發現,犯罪嫌疑人王某倫及申某,在帶領法人注冊對公賬戶時,與光大銀行湘府路支行的客戶經理方某聯系緊密,方某還疑似收取好處費。”辦案民警介紹。
澎湃新聞獲取的犯罪嫌疑人與光大銀行客服經理方某的微信記錄顯示,雙方的聊天很“直白”。比如,2019年12月,犯罪嫌疑人說,“方老板,這個是給行里的辛苦費。”“我讓那個小老弟拿現金算了,信息我清了。”2020年2月,銀行客服經理方某說,“今年還是老套路吧”,“有人,有地方拍照?”
辦案民警介紹,根據央行相關規定,客服經理在辦理對公賬戶前,需要去實地查看營業執照注冊地址,要審核賬戶開立人的真實身份,以及和公司法定代表人合影留存。
然而,實際情況卻是,“一些營業執照的地址,明顯是虛假的。打個比方,我們開福區確實有條東風路,但東風路上并沒有該營業執照上這棟樓,或者,這棟樓只有4層,但其注冊地址是這棟樓的8樓。”劉碩介紹。
在虛假公司注冊地址之外,銀行經理和“法人”的“合影”,也甚為“敷衍”。“在同一個門頭,同一塊牌子下面,銀行經理和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多張合影。每張合影只是換張A4紙那么簡單,把牌子上的公司名稱改一下,就是一家新公司。”劉碩告訴澎湃新聞。
更有甚者,公司牌子也不必放了,直接約時間由一位二十來歲的年輕人手持工商執照,在房間的某個角落,與銀行客戶經理合影。
犯罪團伙與方某的一次微信聊天里還提到,“方經理,天氣原因法人(法定代表人)在鄉下出門耽誤些時間,我這邊會晚半個小時到。”方某回,“不用著急,改為中午1點鐘,上午臨時有個會(兩個捂臉頭像)”。
虛假對公賬戶辦理中,銀行工作人員與持工商執照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合影
涉案經理:“在我心里都是正常的”
長沙市公安局反電詐中心主任黎邁怡通報稱,開福公安查辦的光大銀行客服經理方某案中,方某非法審核辦理的對公賬戶20余套,涉及全國范圍內電信詐騙案件10余起,涉案金額達160余萬元。
此外,長沙公安機關幾次查辦的金融機構涉“幫信罪”案,還有工商銀行、郵儲銀行的工作人員涉案。
其中,工商銀行銀迅支行營業室經理李某某,2019年3月在工作中認識了從事代辦對公賬戶業務的犯罪嫌疑人張某文等人。在明知張某文等人代辦的對公賬戶將會從事電信詐騙、洗錢等違法活動的情況下,使張某文順利辦理60余個對公賬戶。
郵政儲蓄銀行天心支行員工張某旭,主要負責收款碼辦理,2019年12月以來,認識了犯罪嫌疑人章某,并為其洗錢團伙提供收款賬號渠道和幫助,總涉及20套對公賬戶,資金結算百余萬元。
5月9日,澎湃新聞在長沙市拘留所采訪了因涉嫌“幫信罪”被刑拘的光大銀行客服經理方某。方某表示,作為湘府路支行主管對公賬戶的客戶經理,他在辦理對公賬戶時,需要審核開戶公司的經營情況、辦公地址、公章、營業執照是否真實有效。他審核后,遞給柜臺,柜臺審核后遞到分行,“全流程兩個多小時”。
對于明知對方的公司注冊地址是虛假的,為何仍然配合辦理對公賬戶,方某的解釋是,“這不是作假,這是開辟綠色通道。因為他們(犯罪團伙)急于要用這些對公賬戶,可能辦公地點仍在裝修。”
方某還稱,基于辦理對公賬戶時,“營業地址沒有統一”這樣的瑕疵,自己收取500元/戶的好處費。偵查機關初步認定,方某個人的非法獲利為1.38萬元。
方某承認,在公安機關介入之前,他為犯罪團伙辦理的對公賬戶中,其中有十多個賬戶由于交易異常,被公司后臺風控發現。在支行內部大會上,“領導提醒大家,要注意開戶風險。”
但方某認為,“我覺得只要凍掉了基本就不會有什么情況了,賬戶他就用不了了嘛。還是有一個緩釋風險的措施嘛。不是說只要一開了我們就管不住了嘛。”
然而,在辦案民警看來,“風控了就解決問題?對公賬戶已經被用來洗錢了,受害人的實際損失很可能已經無法挽回。”
對于為何2019年經辦的十多個賬戶被發現風險,2020年仍不收手,方某說,“他說他們的賬戶不可能造成這種情況,他們都是正常用的啊。在我心里,他們都是正常的。”
方某介紹,作為光大銀行湘府路支行的對公客戶主管,他有一定的業績目標。“一個支行全年要完成200戶對公賬戶。”
據長沙公安通報,在長沙縣公安局偵辦的上述工商銀行職員案件中,偵查機關初步認定,工行李某某除收受買賣對公賬戶的張某文等人好處費2萬余元外,還從銀行獲得了1.4萬余元對公賬戶業績費。
辦案民警告訴澎湃新聞,“某種程度上說,銀行經理和詐騙團伙之間,也是相互利用。犯罪團伙需要洗錢通道,銀行需要流水,銀行經理需要業績。”
銀行工作人員與買賣對公賬戶團伙微信聊天 來源:長沙警方
銀行工作人員與買賣對公賬戶團伙微信聊天 來源:長沙警方
行長的“默許縱容”
方某表示,找他辦理對公賬戶的犯罪團伙,也找其他銀行辦過此類業務。
澎湃新聞梳理發現,在長沙公安機關通報的此批典型案例中,涉嫌為網絡犯罪活動提供幫助信息的,除光大、工商、郵儲等金融機構外,還有中國聯通等通訊機構的從業人員。
比如,瀏陽公安在偵辦一起買賣銀行賬戶案中發現,中國聯通瀏陽分公司工作人員盧某,利用為客戶開卡的機會,多次在未經客戶同意情況下,非法獲取其信息開辦手機副卡,以65元/張的價格轉賣給犯罪嫌疑人鐘某強、張某手機卡400余張,非法所得2.6萬余元。
5月9日,在新聞通報會上,長沙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支隊長周習文通報,今年3月份以來,長沙全市公安機關共刑事拘留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嫌疑人438名,繳獲營業執照、對公賬戶315套、手機卡1186張。
除上述典型案例外,長沙公安4月下旬以來還查處了多起銀行網點、通訊運營商工作人員為沖業績或謀取個人利益、違規辦理手機卡、銀行卡或對公賬戶的案件。
如長沙芙蓉公安分局在偵辦公安部下發銀行對公賬號線索核查過程中,發現某銀行蔡鍔路支行客戶經理龍某違規審批辦理多套對公賬號;
長沙天心公安分局在查處一起非法買賣對公賬戶案件中,發現某銀行華升支行工作人員陳某在明知中介前期代辦賬戶被大量風控凍結的情況下繼續違規開設;
長沙岳麓公安分局發現某銀行新華支行業務員楊某某違規辦理對公賬戶17戶,其中2戶因涉嫌詐騙被凍結,但該支行行長白某某在發現這一情況后,不但不阻止,反而采取默許縱容的態度,目前白某某已被傳喚并接受調查;
長沙高新公安分局在核查國務院聯席辦推送涉案銀行對公賬戶線索時,查明某銀行金滿地支行行長姜某為完成指標任務,安排工作人員甘某與中介公司合作,違規為他人辦理對公賬戶20余套,目前上級主管部門已免除姜某支行行長、黨支部書記職務。
周習文還表示,“違規辦理和非法買賣手機卡、銀行卡、企業對公賬戶等行為社會危害巨大,特別是對公賬戶走賬金額大,查詢凍結止付相對困難,是電詐犯罪分子流轉涉案資金的主要途徑,是支撐電詐犯罪黑灰產業鏈的重要環節。對此類違法犯罪活動,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予以打擊,堅決維護人民群眾利益!”
澎湃新聞注意到,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為國家為加大對網絡犯罪打擊力度,于《刑法修正案(九)》新增法條。對觸犯該法者,“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5月9日,面對媒體鏡頭,羈押在長沙市拘留所的方某說,他很后悔。他今年30歲,已婚,有小孩,中南大學經濟管理專業本科學歷,七年前通過校園招聘進入光大銀行,此前月薪一萬余元。
責任編輯:潘翹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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