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為電詐團伙開對公賬戶 多名銀行職員被刑拘
來源:三湘都市報
5月9日,記者從長沙市公安局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近期,長沙公安在打擊治理電詐犯罪中,排查出近百個用于電詐及洗錢的銀行對公賬戶。目前,長沙多家銀行職員因涉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簡稱“幫信罪”)被刑拘。
【案例】
為賺“外快”,違規開辦賬戶
3月底,長沙市公安局開福分局在辦理“王某倫”販賣對公賬戶的犯罪團伙案時,民警進一步審訊發現,犯罪團伙在辦理銀行的對公賬戶時與某銀行客戶經理方某有不尋常的關系。
經查,方某在明知該二人注冊對公賬戶用于電信詐騙、洗錢等犯罪活動的情況下,以500至800元一套不等的價格為其非法審核辦理對公賬戶20余套,非法獲利13800元。后經查證,由方某非法審核注冊的對公賬戶涉及全國范圍內電信詐騙案件10余起,涉案金額達160余萬元。
5月9日,記者在長沙市拘留所見到了方某。這位30歲,畢業于某重點大學在銀行任職7年,月薪過萬的客戶經理對記者表示,“現在很后悔,因為這個事飯碗可能要丟了。”
方某說,作為支行對公客戶主管,銀行有下發一定的業績考核指標,一個支行一年要完成200個對公賬戶,“他們主動找上門,說是做電商的,需要多注冊一些公司,一套給了我500元。”
【盤點】
銀行職員涉“幫信罪”被拘
長沙公安4月下旬以來還查處了多起銀行網點工作人員為沖業績或謀取個人利益、違規辦理銀行卡或對公賬戶的案件。如長沙縣警方在辦理一起對公賬戶犯罪團伙時,揪出2名金融業“內鬼”。某銀行銀迅支行營業室經理李某某自去年3月以來,受利益驅使,幫助辦理并販賣60余個對公賬戶;某銀行天心分公司員工張某旭為洗錢團伙提供收款賬號渠道和幫助,涉及20套對公賬戶,資金結算百余萬元……目前,公安機關正在對這些情況作進一步調查,對涉嫌犯罪的,將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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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犯罪提供方便將受重罰
“對公賬戶有公司的名頭,當受害人將錢打到對公賬戶時,他的警惕性會更低;對公賬戶的限額高,當大量資金在對公賬戶上流動時,被風控的可能性減小。”針對為何電詐、洗錢團伙“青睞”對公賬戶,長沙市開福公安分局反電詐中隊民警劉碩進行了分析。
記者注意到,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記者 楊潔規 通訊員 劉彬 翟安
責任編輯:潘翹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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