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蠻生長背后:智能存款的前世今生

野蠻生長背后:智能存款的前世今生
2018年12月19日 08:20 新浪財經-自媒體綜合

  作者:董云峰

  來源:新金融瑯琊榜

  智能存款的火熱及其爭議,表明中國利率市場化仍未真正完成,亦彰顯了當前中小銀行尤其是民營銀行在發展定位與經營模式上所面臨的困境。

  據財聯社昨日報道,針對一些民營銀行主推的“智能存款”業務,由于利率偏高,擴張速度很快,央行擔憂引發金融體系的穩定,對個別銀行進行了窗口指導。

  這一消息早有先兆。12月13日,微眾銀行給用戶推送了這樣一條短信:“智能存款+”限時開放,2018年12月20日之后將無法買入,已存資金的利率和支取不會受到影響。

  2018年以來,智能存款已經成為民營銀行的攬儲利器,在股市低迷、P2P爆雷、貨幣基金收益走低的背景下,智能存款在過去幾個月里更是野蠻生長,引發廣泛關注。

  什么是智能存款,它究竟是怎么產生的?為什么在今年突然火了,又為何很快引來監管介入?

  一、來龍去脈:中國銀行存款的進化史

  要想理解智能存款的來龍去脈,有必要先搞清楚商業銀行個人存款產品的進化之路。

  在我國,早期商業銀行的存款產品非常傳統,主要是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定期存款又分為整存整取、存本取息、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和定活兩便等。

  活期存款利率很低,定期存款收益更高,但流動性要求嚴格,沒有到約定存期,存款人通常只能獲得活期利率。

  還有一種相對靈活的存款產品,介于活期存款和短期定存之間,就是通知存款。

  所謂通知存款,存款人在存入款項時不約定存期,但約定支取存款的通知期限,分為1天通知和7天通知兩個品種,對應的利率高于活期但低于3個月期定存。

  與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相比,通知存款設立了一定門檻,一般要求起存金額最低為5萬元。

  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里,由于我國金融市場發展相對滯后,利率市場化程度有限,且居民理財意識淡漠,因而傳統的存款產品一直高枕無憂,居民存款保持穩步增長的態勢。

  不過,在我國主要商業銀行紛紛完成改制上市之后,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由此加快了存款產品的創新步伐。

  智能通知存款應運而生,堪稱智能存款的雛形。

  從公開信息來看,興業銀行早在2009年4月就上線了該項業務,無需客戶提前預設存期,系統自動根據存款時間智能選擇最合適的存期類型。此后,廣發銀行、中國銀行等亦推出了智能通知存款類產品。

  舉例來說,在辦理個人智能通知存款后,如果客戶活期賬戶上的資金連續7天不發生變化,則按照7天通知存款利率計息,利息收益遠超活期存款。

  更引人矚目的變化發生在2013年之后,隨著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推進,以及互聯網金融的興起,以余額寶為代表的互聯網理財產品大行其道,導致傳統銀行存款產品的吸引力持續下降,尤其令一些中小銀行在負債端倍感壓力。

  真正意義上的智能存款誕生了,它們大多以“定活通”命名,核心特征是向用戶提供活期存款的高流動性與定期存款的高收益性。

  諸如工行的“定活通”產品,每月自動將用戶活期賬戶的閑置資金轉為定期存款,當活期賬戶因刷卡消費或轉賬取現資金不足時,定期存款將自動轉為活期存款。

  還有的平安銀行的“定活通”產品,約定存期5年,可提前靈活支取,并根據本金的實際存期享受對應存款利率,各期存款利率均較基準利率上浮10%。

  然而,許多銀行的智能存款產品需要到銀行網點去開通,并且普遍在門檻上有著一定要求,有的是5000元,有的是1萬元。

  在新興的民營銀行崛起之后,它們充分借鑒了余額寶們的精髓,在傳統銀行“定活通”的基礎上再進一步,便利性與靈活性更加突出,并且收益更高,這就是我們今天所看到的智能存款產品。

  以微眾銀行的“智能存款+”為例:50元起存,存滿一個月收益就在4%以上,不足一個月也有2.8%;支持全部或部分金額提前取出,不限次數且實時到賬;取出時采用“后進后出”原則,即按存入最近的時間往前逐筆取出,同時靠檔結息。

  除了智能存款,另一個重大變化是大額存單,于2015年6月正式推出。作為一般性存款,大額存單門檻較高,但比同期限定期存款有更高的利率。

  可以看到,一部存款產品的進化史,就是中國利率市場化與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史。

  二、時勢使然:智能存款為什么火了?

  可以看到,智能存款并不是今年才出現,但為什么在2018年受到中小銀行尤其是民營銀行的追捧,突然呈現井噴式發展?

  整體上,除了在需求端受到股市低迷、P2P爆雷和貨幣基金收益走低等因素推動,這主要是一系列監管政策導致的結果。

  與其他類型商業銀行相比,未經監管機構批準,民營銀行無法跨區域設立分支機構,微眾銀行和網商銀行現階段更是沒有線下開設網點,而遠程開戶尚未真正放開,這導致它們吸收存款的能力相對較弱,主要依賴同業負債進行規模擴張。

  過去多年來,金融機構的同業業務一直受到監管部門的高度關注。

  2014年5月,央行聯合五部門發布《關于規范金融機構同業業務的通知》(127號文),隨后銀監會發布《規范商業銀行同業業務治理的通知》(140號文)。新規要求,“單家商業銀行同業融入資金余額不得超過該銀行負債總額的三分之一”。

  與其他同業負債產品相比,同業存單沒有被納入治理范圍。恰恰相反,上述通知支持金融機構通過資產證券化和同業存單提高資產負債管理能力。

  這之后,同業存單迎來了大發展。數據顯示,2014-2016年,同業存單發行規模從不足萬億擴張至13.04萬億元,實現了14倍的增長;2017年全年,同業存單發行規模超過20萬億元。

  以微眾銀行和網商銀行為例,2017年微眾銀行同業存單發行量為224.3億元,2018年計劃發行額度為240億元;2017年網商銀行發行同業存單527.5億,2018年計劃發行額度300億元。

  從2017年開始,同業存單的亂象與風險受到監管部門的關注,諸如通過自發自購、同業存單互換等方式來進行同業理財投資、委外投資,導致期限錯配,加劇流動性風險隱患等。

  2017年4月,銀監會下發“53號文”,檢查“商業銀行同業融入資金余額是否超過負債總額的三分之一,若將商業銀行發行的同業存單計入同業融入資金余額,是否超過銀行負債總額的三分之一”。

  2017年8月11日,央行在第二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中表示,擬于2018年一季度評估時起,將同業存單納入MPA(宏觀審慎評估體系)。

  2017年末,央行設定了2018年同業存單備案額度測算公式,將同業存單納入了同業負債占總負債的比例予以限定,壓制了各家銀行的發行上限。

  自此,同業存單被全面納入監管,商業銀行通過同業存單加杠桿、規避同業業務整治的路子被堵死了。

  更重要的是,2018年4月27日,《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簡稱“資管新規”)正式發布并實施。這是首個針對大資管行業的重要文件,標志著過往同業套利的時代的整體終結。

  同業走不通,那只能回到攬儲的老路上。當然,老瓶要裝新酒。

  于是,我們看到,智能存款的狂飆突進發生了。

  智能存款的井噴還可能與前陣子業內盛傳的《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有關。該征求意見稿對聯合貸款作出了限制:在單筆聯合貸款中,作為客戶推薦方的商業銀行出資比例不得低于30%,全部聯合貸款余額不得超過互聯網貸款余額的50%。

  據公開資料,截至目前,包括微眾銀行、網商銀行、富民銀行、蘇寧銀行、振興銀行、藍海銀行、眾邦銀行、億聯銀行、華通銀行、湖南三湘銀行等至少10家民營銀行正在發行此類智能存款產品。

  背靠騰訊和阿里的微眾銀行、網商銀行,有著無可比擬的流量優勢和品牌優勢,因而其智能存款的發展速度和規模遠遠領先于同業。

  尤其是微眾銀行于今年8月份推出的“智能存款+”,更是成為市場上的明星產品。相形之下,網商銀行早在2016年就推出定活寶,但此后經歷了限額和限購,因此在其他民營銀行大干快上的時候,其市場影響力有所衰減。

  在科技與金融高速融合的當下,金融監管的滯后性更加突出。互聯網智能存款這類創新產品的興起,也對監管部門提出了挑戰。

  在流動性安排上,很多民營銀行聲稱,“如若客戶提前支取存款,銀行會將定期存款質押并將收益權轉讓給第三方機構的形式,幫助客戶盤活定期存款?!?/p>

  與此同時,個別銀行的所謂智能存款產品,實際上是定期存款收益權產品,諸如富民銀行的富民寶——“客戶每購買一筆富民寶均對應在富民銀行存入一筆五年期定期存款”;而如果提前支取——“實際上是將該筆定期存款收益權轉讓給與銀行合作的第三方金融服務機構”。

  這些情形究竟是合規,還是擦邊球,乃至不合規?市場上對此眾說紛紜,還有待監管部門給出答案。

  最后,智能存款快速發展的背后,除了讓我們進一步反思利率市場化改革,同樣需要引起重視的是中小銀行尤其是民營銀行在發展定位與經營模式上所面臨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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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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